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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沐o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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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泉池居
僅個人觀點,做些參考。
在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到你們十二年沒有任何聯絡,己沒有事實婚姻,並且存有一定程度家暴傾向,具體情況看你是否有足夠充分的證據去指證。
二是他在你們婚姻生活中存在明顯的過錯,在二零零五年至今他僅僅是出軌還是構成重婚罪,需要你能有足夠證據充分說明,來維護自身權利。
最後想說的就是你口是想離婚的話,法院判你獲勝的機率以你所描述事實清楚明確的情況下,勝訴幾乎是百分之百。而你想要維護你自身在婚姻中的權利,就要看你所能提供的證據是不是足夠充分有力。和你願意用多少時間去完一成訴訟。
從你的描述中,一.男人已另有人且己在一起,這己經是非法同居,二.你們不在一起己十二年之久,這已經充分說明二人已不可能了。而且你已經起訴了一次。如果己過了六個月的話你再去起訴判離可能性很大,如果男方沒其它大的變動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