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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宋講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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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祖述文
春秋
經: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三傳無異文。
翻譯的重點主要在仲子和賵
翻譯:秋七月天王(周平王)派宰(官)咺(名)來餽送惠公仲子的助喪之物(乘馬束帛)
三傳解釋不同,對義理闡發也不同。
賵
助喪之物,乘(車)馬束帛。
仲子
左氏:仲子者桓公之母
公羊:仲子者何桓之母也
穀梁:仲子者何惠公之母孝公之妾也
左氏與公羊對仲子的解釋相同,即桓公的母親。穀梁的解釋則為惠公的母親、孝公的妾,即桓公祖母。
惠公無異義
再
隱公與桓公為兄弟
隱公長而賢
桓公嫡而貴
稱仲子為桓之母乃母以子貴子以母貴之意
由仲子輩分的不同,內在還有隱桓之間的關係以及所賵時間等可知三傳對經之闡發之側重。
微言者隱微不顯之言。(公羊)
大義者廣大精深之義。(公羊、穀梁)
傳經者依經文以立傳。(左氏)
《春秋經傳集解·序》: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辯理,或錯經以合異。(左氏)
皮錫瑞《經學歷史》:公羊兼傳大義微言;穀梁不傳微言,但傳大義;左氏並不轉義,特以記事詳贍,有可以證春秋之義者。
公穀為今文,重微言大義。左氏為古文,重依經立傳。
左氏以敘事為主,公穀以解釋經文為主。
故:由於仲子身份的不同,而帶來了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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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萊駒為右
首先仲子是魯惠公的繼室,生了公子允也就是後來的魯桓公,公子允是嫡長子應該立為國君,但魯惠公死時公子允還小,就讓庶長子公子息姑暫為攝政,等到公子允長大再還政與他。所以左傳上說: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於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左傳·隱公元年》
記載了魯惠公妻妾的情況,對三家傳以及史記做對比,《左傳·隱公元年》關於仲子身份的記載應該是正確的。
那仲子當時到底死了沒有?應該是死了,斷句應該是“惠公仲子”在一起,也就是惠公的夫人仲子,周王應該不會做出給活人送喪儀的事,太不合禮法了。這一點上我覺得《穀梁傳》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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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浙江瀚東物流有限公司
公元前722年,恵公薨,隱公繼位。周朝桓王知恵公已薨,派宰晅弔唁,宰咺於隱公元年七月到魯國,恵公已下葬三個月,仲子尚在,所以《春秋》記此事不合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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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天王使宰咺(xuān)來歸惠公、仲子之賵(fèng)。
翻譯:秋季的七月,周天子命令名叫咺的宰,來贈送助葬品,這些助葬品是給隱公的父親惠公、隱公同父異母弟弟桓公的母親仲子用的。
這一條為什麼有爭議呢?因為都忽略了《左傳》有微言大義的特點,你不仔細看,不瞭解禮法,你都不知道它在罵人!
天王,《春秋》中對周天子的尊稱。
宰咺,“宰”為官名,咺為人名。
歸,通“饋”,贈送。
《周禮·天官冢宰》記載:“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
楊伯峻先生認為宰咺是下大夫的宰夫,稱名是因為《左傳》記載的原因:“緩,且子氏未薨,故名。”
左傳認為,來送葬禮財物的宰來得太遲了,沒有趕上隱公的父親惠公的葬禮,而且仲子當時還沒有去世。
《左傳》解釋到:“贈死不及屍,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禮也。”
意思是說,宰咺來的時間不對,向死者惠公贈送助葬品沒有趕在下葬前,而向隱公弔唁也沒有趕在葬後神位拆除之前,向還沒去世的仲子贈送助葬品,這都是不符合禮儀的行為。
賵是助葬品的一種。
送來的助葬品是車馬,就叫做“賵”;是衣裳,就叫做“襚”,
是貝、玉之類死者口含之物,就叫做“含”;是錢財,就稱作“賻”。
周朝諸侯去世,要停放五個月,這段時間可以讓同盟的國家前來弔唁並參加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