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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立文

    這個問題有兩個回答,第一是看你是四十五歲時到公司上班,公司有拒交社保的權利,國家有規定過了四十五不需交社保,如果是四十五之前就以在公司工作,公司是有義務給職工交社保的,如拒交,可到監管部門或社保局維權或舉報,

  • 2 #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單位以前過45歲的人為他拒絕繳納社保,該怎麼辦呢?實際上過45歲的人還是可以正常的來建立社保待遇的,只不過就是因為他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5年,所以這種情況的話是不能夠建立一般賬戶,但是可以建立一個臨時賬戶來進行參保,所以說對於自己的員工來正常參保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只要是企業單位想給自己的員工參保,那麼都可以正常的來進行參保。

    只不過對於員工本身來講,因為他已經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5年,所以說是不能夠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來辦理退休的,但是當自己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那麼這個勞動合同關係就是自動解除的一個狀態。

    所以將來的勞動合同關係自動解除以後,那麼就應該自己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繼續參保,直到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週年以上,那麼才可以依法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

    所以說45歲的以上的人群不是說不能夠參保,而是不能夠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來辦理退休,只要是今後幾年自己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繼續參保,最終達到15年的繳費年限都可以正常來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所以作為企業單位來講,依法按照勞動合同關係的存續時間來給自己的員工繳納社保是他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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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維特根斯坦

    按照國家 勞動法有關規定,校方的做法不合法!雙方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有,拿合同去找相關部門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但是有事實上的勞動僱傭關係,還可以透過勞動中拆,申請雙倍賠償

    他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4 # 曉梒聊社保

    可以說,這樣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但是有一句俗話說得好:人在屋簷下那有不低頭的。既不合法不合理,你去投訴了,可是這份工作還能繼續做下去嗎?

    這也是用人單位為什麼敢如此明目張膽不為其繳納保險原因之一。

    那這樣就真的沒有辦法了嗎、

    當然不是了。

    為什麼不願為45歲以上人員參保呢?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交納社保可以說是法定義務,不能因為任何人任何理由就拒絕交納的,要是真這麼做了,可就是違法了。

    既然這麼說,那為什麼用人單位不願意為45歲以上的人員參保呢?

    其實也不是所有45歲以上人員,用人單位都不為其交社保的,一般從事像保潔、門衛、快遞、服務員等流動性較大的行業才不會為其交社保,原因即現實又骨感——自身價值太弱,單位可以失去你,而你一旦失去工作就等於失去了經濟來源,又怎麼會斷然因為社保這事,說不幹就不幹呢?相反對於用人單位來說,你走了還可以再招人,有錢還招有不到人嗎?

    這也是為何用人單位敢明目張膽不為其社保的主要原因之一。

    45歲以上人員可以交社保嗎?

    這一點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是絕對可以的。

    為什麼用人單位說交不了呢?可以這麼說,用人單位在搪塞你。

    中國的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男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也就是說只要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什麼時候參保都可以。

    不過要想按月領取養老金還需要滿足另外一個關鍵條件,社保累計繳納滿15年,少一年都不可以的。

    由於延遲退休還沒有具體的方案,暫時只能結合原有的兩點進行推斷,最佳的參保年齡為,女35歲,男45歲,也就是說至少要在這個年齡交納,要不就會影響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的申領,只是影響,不是領不了養老金,這一點一定要弄清。

    延遲退休就可以完美解決了。

    45歲不給交社保,2個方法幫你解決

    雖然是弱士群體,但是想讓用人單位為其交納社保,也是有可能的。

    接下來我就說說透過什麼方法。

    第一方法:建議協商解決

    這種方法就需要看你所在公司規模,老闆、還有就是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決定了,如果一開始就談這個的話,一般很難會同意。

    這塊和大家講一個例子,我公司保潔李姐,工作有2年有餘,之前一直沒有保險,但工作很認真,年前的時候找老闆談,希望可以一直幹下去,並希望公司為其繳納社保,以後有個保障。老闆隨即同意了申請,從申請後的次月為其繳納社保。

    所以說協商解決也是有可能的,只是要根據情況再做決定。

    第二方法:離職後找公司補繳在職時的社保

    這種方法其實有點不太地道,但也算是以欺人之道,還之欺人之深。作為勞動者來說也是無奈之舉,在職時不好說,那離職時自然要回來找。

    如果想用這種方法的話,就需要勞動者在職的時候收集好相關書面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以及未繳納社保等。待準備離職或者離職後,到勞動仲裁處或者勞動監督部門投訴,一般情況用人單位都會為其補繳社保。

    那為什麼不能在職時候去投訴呢?在職時投訴,那就需要做好秋後算賬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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