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悠閒鋼筆zs
-
2 # 旭瑞之家
我自己買個傢俱進地庫還得給物業交10塊錢,不是錢多少的事兒,關鍵是我掏錢僱人看家,我自己回去還得給他交錢!這道理不通啊!有這樣的嗎?警察敢來收錢嗎?而且收錢還不開票!
-
3 # 丫丫4492
我先來與你要確認的是,並也是告訴你:《物業公司》是商品。(物業公司)沒有行為能力!一個沒有行為能力的商品,咋能完成有行為能力的流程?——那就見鬼了。
所以你問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也都不成立!都可按腐濫的物丟掉就對了。
你問的問題是違命題,沒解!你被假像所迷沒有看到真象!
一個商品能去幹這作那嗎?答案是肯定的,不能。你硬要我答合理合法不?違不違法?我告訴你:是不合法的違法的。為什麼?啊?在讓我給你分析,說理據。
下面你隨我一道來走進看看:為啥物業公司是商品,盡而是無行使能力的特定特殊商品:
物業公司是建設局屬下的由房屋管理部門設定在小區裡的團隊服務人員公司。是房管局為了完成行使建設局,維修業主房屋設定衛生環境等設定在小區的商品(物業公司有勞動出工與服務本能,這是這個商品的特殊屬性,——人,在出能商品的能量來,定本身物業公司的價值,在待出賣)。物業公司在那,沒有特定人的服務產出,物業公司就不產生物業公司(物存在)的價值。只有人有了服務產出,也就是在業主要買物業公司人的服務時,物業公司才有價錢。物業公司放那沒有業主來買人的服務,物業公司在那就產不出價值。必須業主用錢買物業公司的人服務了才看到它存在那的價值。要麼就是個物,在那停放。
物業公司在那停多久,也不值錢!有業主買,才有了價值!這正是商品的屬性。商品的屬性就是放在那多久,沒有交換流程的介入,就沒價值產生,放到那就是永久的商品文物。
物業公司就是一個特定的有人在其中的特殊商品,被房管局放在了小區,業主買服務它就有價,業主不買就不產生價。
你說作為一個商品(物業公司),沒有行為的本能,咋能跳躍去幹這做那??就是因為有了——人,這個特殊的物質在物業公司這個商品內涵有,才外表現為實際現象,去幹了這,做了那。
其實,物業公司就是商品物,它也做不了這,也幹不了那。
所以,你問的那些問題都不成立,是違命題。要說物業公司人在裡的特殊表現形式的對錯分,那都是錯的。
物業公司是商品,沒有行為能力。一切表現形式的人在外現,都是跳躍了商品本能,不在商品質能內了。都是無效的負能。
所以都是否的迴應。
回覆列表
不可以,物業無論任何人都無權壓扣任何證件的,物業的職責是服務於業主,不是什麼執法機構,物業首先要擺正自己的位置,斷水,斷電,處罰,沒收,扣壓,等都是不可以的,做好服務維護業主利益,保證業主生活環境,才是自己應盡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