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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明月之巔57864668

    首先我要說我不會嫌棄。他們起早貪黑,做的都是體力活,搬運,建築,裝修,環衛,電力等一切城裡人不願做的髒活累活就是他們來做。我們城市少不了他們。我們可以嫌棄某個人身上髒,而不是這一個群體。另外兄弟們要是下了班要出去有時間的話最好稍微講究點,不要認人瞧不起。

  • 2 # 小雜談咖啡館

    什麼叫嫌棄?

    嫌棄是一種帶有貶義的對某種行為的定性,而不是客觀描述。

    所以我倒想問問,誰會認為自己的行為是不符合良善標準的呢?

    再說農民工的髒。

    農民工是一種身份,指務農的人進城鎮務工。因為普遍看來,從事的是條件不太好的工作,很容易使外表如衣著、容貌等髒汙。那麼這是他們的工作造成的,我不認為一個人因為勞動導致形象不規整,就要給予低評價。

    但是,我們都知道,無論在城市還是在鄉村,都有禮儀。禮儀是維持人與人之間的安全感的一種方式。因為生存環境的不同,禮儀也會不同。在城市,公共場合講究衣著整潔。雖然不需要你全副武裝名牌才可以上街,但是如果你滿身髒汙臭氣沖天,那麼離開你的特定環境,去清潔有序的場所,引起周圍人的不適甚至勸阻,我認為這很正常,只要所遇到的不是強力冒犯,你都應該認為是合理的。原因很簡單,你的這種外表破壞了這個場所的環境,你的外表是不符合這個環境的禮儀的。

    而在鄉村,如果你衣著髒汙的在鄉村道路上與人交談、寒暄,那麼與環境的協排程就高很多。雖然鄉村裡人們也是很注重外表的,但是相對來說,在開放的環境裡,對一個人的外表寬容度就大很多,各自的不適度會低很多。

    所以我想說的是,對一個人外表的評價判斷,不能替代對一個人的判斷。就像我們認為農民工衣著髒汙時不適合去整潔的場所,但不代表我們對農民工群體或者個人的評價。第二,遵循禮儀的基本規範,應該是共識。時常想一想,大家就不會隨意使用嫌棄、歧視這樣的詞彙來激化人與人之間的負面情緒了。

    我尊重農民工,我不認為社會融合是天然會存在的。融合也是要有規範的,實際上也是要融合到某一種規範中才能實現。不認同這個規範,融合不進去,這個邏輯,誰來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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