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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邱秀平

    對於死者的債務,家人是否有權拒絕償還,要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分析:

    首先,要區分死者所負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個人債務是債務人以個人名義所負的與家庭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由債務人本人償還,債務人死亡的,用債務人的遺產清償。

    共同債務是債務人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及為家庭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除非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個人所有,債權人也知道該約定,該債務才能作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所以,如果系夫妻共同債務,一方死亡的,配偶要繼續承擔還款責任。

    其次,要區分死者的近親屬是否繼承了死者的遺產。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因此,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以繼承人繼承了被繼承人的遺產為前提:如果繼承人沒有繼承遺產,其對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沒有清償義務;如果繼承人繼承了遺產,則應當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但其對債務的清償以繼承的遺產價值為限,對超過實際繼承的部分,繼承人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所以,父債子還的說法,並不是絕對成立的!

  • 2 # 落青蓮

    遺產和債務不分隔,繼承遺產就繼承債務,放棄繼承就放棄債務和你沒關係。一般處理方法就是用遺產抵債,有剩餘轉繼承,不夠就是壞賬了。當然這裡面還有一個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是共同債務,夫妻一方死了,另一方就算放棄繼承權,也要揹負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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