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呆笑漿糊
-
2 # YLMC211
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了法定義務或契約義務,或不當行使法律權利、權力所產生的,由行為人承擔的不利後果。
這種情況一般不存在違反義務的情況,最多也就是不當行為可能會引起法律責任。比如某人酒精過敏,你故意遞給含有酒精的東西,或者多次勸酒,因為酒精攝入過多死亡的才承擔相印的法律責任。一般突發情況可以認定為意外事件,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我認為要搞清楚這個法律責任是什麼責任,這種情況下肯定是沒有刑事責任的,所以不會存在進“號子”這種情況的,唯一可能出現的就是民事責任,但是這也會分情況而定
第一是否存在勸酒,如果有存在勸酒,那麼只要死者家屬要追究,那麼民事賠償是不會少的,並且存在了勸酒行為,估計賠償會多一點。
如果沒有存在勸酒行為,並且在死者出現狀況時做了急救措施等等,那按道理是不存在責任的,但是死者家屬還是要追究的話,還是會賠償一些的,只不過會少一些,因為類似的案例太多了,基本上都有索賠。
所以還是少飲酒,就算飲酒也要量力而行,這樣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對和你一起喝酒的人負責(畢竟能在一起喝酒關係也不會差到哪去)。
以上就是我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