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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慧律師線上諮詢

    一、可以和老闆協商離職;二、提前寫離職報告。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2 # 黃者風雨

    不要氣餒,有想法只要是對的努力去做就行了,和老闆好好講,相信他也會理解的,真的理解不了,相應的扣款也是應該的!

  • 3 # 大話求職

    Hi,分享一下我的經驗~首先勞動法是保護勞動者的,法律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之後,試用期提前三天提離職,轉正之後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申請即可,因此在法律上是可以的。

    其次,如果真的想好要離職,建議選擇合適的方式方法和老闆溝通。當然還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你可以和老闆說實話,真誠的溝通自己的離職原因和想法,如果抹不開面子也可以找一個人之常情的理由。但是千萬不能不打招呼就離開,也不建議使用電話微信郵件等方式通知一聲,這樣是對對方的不尊重。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部分。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在交接好自己的工作後,和公司人事溝通一下工資結算和社保的問題,有些公司會規定某個日期前離職該月的社保不繳納,超過某個日期離職正常繳納,所以要問清楚。別忘了你的離職證明,因為已經簽了合同了,入職的下一家公司可能會要你的離職證明的。

    這件事不要有那麼大的壓力和負擔,其實老闆比你想象的要強大,你覺得不是他遇到的第一個要中途離開的員工,更不會是最後一個,好好溝通,好好交接就可以啦。

  • 4 # 職場薦書官

    1.辭職手續不難。

    想走是你的自由。勞動關係是雙方自願結合在一起的,如果有一方不願意可以解除關係,比婚姻更少牽掛。簡單來講,你在試用期提前三天提出辭職,轉正後提前30天提出辭職,然後走手續就行。

    形式好走,心理建設才是你要經歷的難點。

    2.辜負老總,是一道心裡難過的坎。

    年前談好工資,還答應了老總。可見,公司對你很重視,如果年後才上班,年前就簽了合同,說明公司對你的珍惜,怕人才流失了,可以說也是很有誠意的。能見到老總的應聘者不多,說明公司對你很滿意。

    如果你在公司好好幹,一定會出人頭地。因為有的人幹了一輩子也沒和老總聊上幾句。你都答應了老總,一定是公司急缺的人才,公司需要你。

    如果你不是進退兩難,也不必苦惱了。想必你有接受不了或適應不了的地方,才中途想離開。

    離開並不難,難的是辜負了一個老總的心意。如果你還在同行混,可能口碑會有影響。等於臨陣脫逃了的將士。不到半年時間,沒有創造出價值,這一段經歷也不足為下一次求職做鋪墊,也無法提起。因為這將是一個對你自身有害的資訊。

    3.建議再堅持一下。

    如果不是接受不了的原因,建議再堅持一下。因為疫情影響下,企業都會受影響,不一定真的是企業本身的問題。而且,現在不好找工作。與其找不到工作渾渾噩噩地度過,不如堅持幾個月,也許就有了轉機。

    人生中,沒有幾次能遇到禮賢下士的領導,如果認定了這位領導,不如給彼此一個機會,再嘗試一下。

    每個人去新公司都會有不適應,因為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文化,每一次工作經歷都會在你身上留下印記,也許需要你去接受一種全新的思維不那麼容易,給自己也給新公司點時間,慢慢磨合吧。

  • 5 # 曾慶文律師團隊

    從法律上講,如果你想離職,那麼提前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書就可以了。1、在試用期提前3天提出辭職(可以書面也可以口頭提出)。2、轉正之後提前30天書面提出辭職申請,提交辭職申請後30天公司不批准也可以走人。3、簽訂勞動合同主要是約定勞動期限、工資待遇、勞動保障等內容,不是說沒有到期你就不能提前辭職。

  • 6 # 穿白大褂的姜太公

    籤的合同上具體是怎麼說的,合同期限內辭職應該有一個說明,中途辭職是賠款還是沒有明確界定,如果沒有明確界定可以跟領導商量,先打辭職報告,按正常流程操作問題不大。

    如果合同上有明確說明中途辭職需要賠償金的話就要看賠償金額是否符合勞動法規定的金額,也不能讓單位獅子大開口。若賠償金都符合法律法規,你要自己衡量一下辭職後的收入和現在的收入以及兩個工作的發展前景如何。

  • 7 # 二魚說職場

    無論籤多久的合同,想走都是正常的心理活動,畢竟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只要是打工的,都會有離開的那一天。雖然你已經簽了合同,但是按照勞動合同法,提前30天書面告知走正常的離職流程就可以了,千萬別學我這個同學。

    我這個同學是年底入職的,到2月份剛好轉正,遇上疫情就被困在家,閒著沒事幹就想投簡歷看下是否有更高薪的工作,但是沒想到後來還真的找到一份比之前工資高的,什麼都談好了,只要這邊開離職證明就可以入職了。

    我這個同學就想著趕緊入職,就立馬跟前一家提出離職申請,剛轉正就離職HR就問了很多問題,最後深挖出來,發現我朋友已經找好了下家,想要早點離職入職下一家。HR知道後,不僅不給我朋友弄,最後還堅持要提前30天,現在這家不給離職證明,下一家不給入職。處在進退兩難的境地,現在只能2邊周旋,這邊等30天,那邊先安慰著。

    所以如果你要走,就提前說好,然後就趕緊找,不要像我同學這樣本想試下,沒想到弄巧成拙,搬了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最後2邊都沒搞好。

  • 8 # 溪山山人糊塗仙

    談好工資的合同,問題不小啊!網路簽字的正式合同,誰的工資需要和老總談啊,總經理吧!你想走就能走嗎?這個企業怎麼辦?起碼得讓老總找到合適人吧。老總把一個企業都壓在你身上,你還真得到單位先上班,老總按排好,會同意你的辭職的。必竟中國各方面人才有的是。

  • 9 # 使用者尹阿姨

    你既然已和老闆簽了勞動合同,那雙方得按合同履行,現在你中途想走,這是你的自由,老闆也無權干涉,但前提是你得按相關規定辦理好辭職手續,該承擔的責任得承擔,因為是你違約了,所以,這也給求職者、特別是年青人提了個醒,在籤勞動合同時要想清楚,不能強調某些原因說走就走,這既給別人工作帶來麻煩,也會讓自己的信譽度受影響。

  • 10 # 一名律師

    從法律上講如果沒過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合同,如果過了試用期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合同!

  • 11 # 獨自等待0509

    我和你有過一樣的經歷,但是現在我辭職後後悔了,我只是指我自己的事情。不過辭職是自願的,提前提交辭職申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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