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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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數字使用者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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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明的Sunny562
續簽是雙方約定,約定轉崗無需試用期,如果單位提出試用期你可以不籤,屬於合法解除,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每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下崗後可以到人社局申請失業金,另外距退休年齡低於五年單位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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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勞動法律師的正義之門
不可以重新約定試用期,轉崗是對勞動合同的變更,如果必須雙方都同意才可以,況且對於勞動合同的續簽,如果用人單位續簽勞動合同時,降低薪資待遇,勞動者可以拒絕接受,並且要求補償離職。這樣的問題,可能是用人單位續簽合同時變相降低待遇,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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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幸福囤
如果在原單位,無需重新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只能一次。重新訂立合同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客。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釆取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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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黃一龍58
在同一個公司,轉崗是沒有試用期的,法律規定,同一份合同,只能有一次試用期,到期續簽,也屬同一份合同,所以轉崗是沒有試用期的,
正常情況下不允許重設試用期,但可以設崗前培訓適應期。因為崗位變化,也就是勞動合同的履行條件發生變化(如果原合同備註員工應服從單位安排不論)員工不適應,就繼續換。連續2到3次依然無法勝任工作的,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給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