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車行駛1000公里以內的磨合規定:(1)絕對不可以全速行駛。(2) —般不得以超過10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3) 在各擋均應避免以髙速行駛。2) 車輛行駛1 000 ~ 15 000公里間的磨合2、磨合期以後應注意:(1) 駕駛有轉速錶的汽車,換入臨近高速擋,最遲是指標到達紅色指示區時,短時間發動機允許最高轉速為5 500轉/分。各擋允許的最大速度為:一擋40公里/小時,二擋65公里/小時,三擋100公里/小時,四擋135公里/時,五擋165公里/小時。(2) 應避免讓發動機以不必要的高轉速運轉,及早換入高速擋有利於節省燃油和減少噪聲。(3) 行駛時發動機轉速不要過低,只有當發動機工作吃力時才換人低擋。(4) 說明書中所列速度和轉速,只適用溫度正常的發動機。冷車時,無論在空擋還是在 其他各擋都不要使發動機在最高轉速下工作。(5) 新輪胎在開始使用時不具有最佳附著力,因此,新輪胎也需要走合,在第一個100 公里行駛時速度應該較慢,行駛的方法也應小心謹慎。(6) 新的制動器摩擦片也需要磨合,在第一個200公里行駛時,還不具備理想的摩擦 力,在這階段如果制動效果稍差時,可以適當加大踏板的壓力。以後每次更換制動摩擦片 後,這種情況也同樣存在。(7) 在可能的條件下,新車磨合期間應避免長時間連續行駛,以免發動機和底盤機件連 續工作時間過長,造成機件磨損加劇,直接影響汽車的使用壽命。還要避免滿載執行,一般 在行駛的第一個1000公里內,最好在額定載荷的80%以下執行。另外,還要儘量避免高速行駛,在最初的2000公里內,油門全開的車速不要超過最高車速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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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車行駛1000公里以內的磨合規定:(1)絕對不可以全速行駛。(2) —般不得以超過10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3) 在各擋均應避免以髙速行駛。2) 車輛行駛1 000 ~ 15 000公里間的磨合2、磨合期以後應注意:(1) 駕駛有轉速錶的汽車,換入臨近高速擋,最遲是指標到達紅色指示區時,短時間發動機允許最高轉速為5 500轉/分。各擋允許的最大速度為:一擋40公里/小時,二擋65公里/小時,三擋100公里/小時,四擋135公里/時,五擋165公里/小時。(2) 應避免讓發動機以不必要的高轉速運轉,及早換入高速擋有利於節省燃油和減少噪聲。(3) 行駛時發動機轉速不要過低,只有當發動機工作吃力時才換人低擋。(4) 說明書中所列速度和轉速,只適用溫度正常的發動機。冷車時,無論在空擋還是在 其他各擋都不要使發動機在最高轉速下工作。(5) 新輪胎在開始使用時不具有最佳附著力,因此,新輪胎也需要走合,在第一個100 公里行駛時速度應該較慢,行駛的方法也應小心謹慎。(6) 新的制動器摩擦片也需要磨合,在第一個200公里行駛時,還不具備理想的摩擦 力,在這階段如果制動效果稍差時,可以適當加大踏板的壓力。以後每次更換制動摩擦片 後,這種情況也同樣存在。(7) 在可能的條件下,新車磨合期間應避免長時間連續行駛,以免發動機和底盤機件連 續工作時間過長,造成機件磨損加劇,直接影響汽車的使用壽命。還要避免滿載執行,一般 在行駛的第一個1000公里內,最好在額定載荷的80%以下執行。另外,還要儘量避免高速行駛,在最初的2000公里內,油門全開的車速不要超過最高車速的70%。
(8 )在新車磨合期間,駕駛員要在新車初駛起動後在原地升溫,待水溫升到工作溫度範 圍後再起步,行駛中應選擇良好路面,路況差時要減速緩行;行駛時油門要小一些,操作要 輕,一旦發現發動機或底盤聲音異常,應停車檢查將故障杜絕在萌芽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