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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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看法5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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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凡的煮夫
只要不是涉及刑事責任的,由法庭主持雙方嘗試調解,如果無法達成共識,再依據雙方所提供的證據,證言,相關法律條款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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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徐孝先小卒
民事訴訟案件的調解,是在法院主持下,根據雙方具有要求調解的意願,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而解決糾紛。
調解結案對雙方均有利:
1,可以及時化解糾紛,不因長時間的訴訟牽涉精力而影響生產。
2有利及時得到執行。
3,互相讓步有利於以後的繼續合作,對利用商機達到雙方共贏有利。
但調解是有原則的。法官主持調解一定要在事實清楚,責任分明的情況下進行。不能和稀泥,更不能損害另一方利益。另外,一方或雙方有違法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就是當事人要求調解,法院也不允許,這是調解不違法損害他人利益原則。
民事訴訟法所涉及的案件簡單區分為訴訟案件和非訟案件。
訴訟案件可以調解,非訟案件不適用調解。
另外,特別程式中的選民資格案件也不適用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