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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466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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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清山居士
初始就不入眼的人,不會在一起。最初接觸、交流"三觀"不融洽、相牴觸、相悖、相對抗不會在一起。接觸、簡單交流發現對方人品道德、習慣性格、脾氣秉性等不能容忍的不會在一起;這種情況是特殊的人在特殊情況下的產物。或者接觸時間有限,對方的“三觀 ”、習慣、性格、脾氣、秉性等不被認同的“素質”尚未暴露出來而選擇在一起的,現在基於某種原因還不得不在一起。如果是不相干的人可以鬥爭或遠離。如果是同事可以申請調劑或調轉。這種情況只能是“名存實亡的婚姻”。這種情況的當事人很痛苦而且無奈。該怎麼辦呢?不要想去鬥爭,如果能鬥爭就好辦了。只能“涼拌”。具體做法是少接觸,少交流或者不交流。對其“綜合素質”不認同,話不投機半句多道不同不相為謀。既然無法面對就只能逃避,你敲你的鼓我打我的鑼,各自為政但時刻警惕對方干擾。選擇適當的工作或做兼職造就聚少離多的形勢。努力減少相聚相伴減少摩擦。財經方面要警惕、提防被“暗渡陳倉”。如果發生這類情況你“哭都找不到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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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饞食官
說實話,跟不喜歡的人在一起是一種折磨,除了對方是一個人,其他的或許連個聊伴都不能算。既然這樣,那就不要在一起。不再一起就是對彼此負責!
還改怎麼辦,有什麼改怎麼辦的,在一起不就行了!!!還有好多農村單身的找不到伴侶呢,人生這一輩子不能只為自己考慮!如果能有更好的生活,為了下一代也要在一起,再說了你為什麼要跟你不喜歡的人在一起了?還不是有所圖,或者不得已,這問題還需要提問嗎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