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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另類文史

    另類君解題^_^

    800自告訴你為啥丫鬟不用纏小腳,而小姐則不然。

    或許很多人都聽過一句話:巾幗不讓鬚眉。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女人不比男人差。通俗點講的話,巾幗是古代貴族婦女參加祭祀時候的飾品,而鬚眉是指有鬍鬚,有眉毛的人,當然也就是代指男性。

    在古代,所謂“鬚眉之士”就是指有鬍子有眉毛的人,也就是指成年男性,而女子則不可以留眉毛,鬍子當然也不會有(個別雄性激素旺盛的女士會有唏噓的胡茬子,另議)。

    上述文字只是個大概,意思是古代貴族女性在梳妝打扮和個人形象塑造方面與男士大有不同。

    細究的話,古代女性內部也有三六九等。

    例如古代女子為了有別於“臭男人”,就放棄了某些雄性體徵,例如可以有眉毛,她們的眉毛是畫出來的。唐朝詩人朱慶餘在其名作中就有描述: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

    說白了,就是洞房花燭後的第二天早晨,即將拜見公婆前,這個新娘梳妝打扮後,面帶羞澀的問新郎,看她的打扮是否合公婆之意。

    由此可見,女性的容顏容貌有非常多的繁文縟節,例如畫眉毛就是一種很私密的行為,而且也是封建禮教的圭臬。

    不過,我們都知道,就像金領階層喝咖啡講究不可以超過十二口,妙玉品茶不可以用大口一樣,尋常百姓是沒有時間和心情玩兒這種套路的,畢竟套路的成本絕非中下層百姓所能所願承擔。

    最現實的例子,羅永浩面對中杯大杯特大杯的時候會自打耳光,這種場面,品味何存嘞?

    回到本題目,小姐纏小腳是品味,但丫鬟是事務人員,如果也纏小腳的話,誰來幹活?

    另類君言盡於此,告辭!

  • 2 # 舊書齋

    中國古代的婦女,並不是都要裹小腳,裹小腳的惡習,由來已久,最初起源於南宋,到了明朝才流行起來。雖然流行,但裹小腳一直都不是常態。一般情況下,只有達官貴人家的女子,才會裹小腳,一般百姓家,對裹小腳並不太在意。

    到了清朝,清政府一度要廢除裹小腳的風俗,卻遭到了已經有變態審美情趣的漢族士大夫極力反對,而女性,因為沒有太多發言權,即使贊成,也無濟於事。於是,在清朝出現了少數民族女子不過裹腳,漢族女子裹腳。達官貴人女子裹腳,普通百姓女子不裹腳的情況。而丫鬟大部分出自貧苦百姓,一般情況下,裹腳的並不多。我們可以看一些老照片。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在清朝時期,因為階層不同,纏足的要求也不同,一般幹活的丫鬟嬤嬤,因為纏足會影響工作,所以,大部分並沒有纏足要求。我們再看下一張。

    如果從地域上看,南方江南一代的女子纏足比較多,北方中原一帶次之,其餘地方女子,纏足相對少很多。還有一些偏遠地區,更是沒有纏足風俗,比如客家族。

    從這些老照片,我們就可以看出,纏足雖然是中國歷史上由來已久的惡俗,但並不是所有女子都纏足,大部分平民女子,因為也要幹農活,也要生存,所以不纏足的也大有人在。

    史料上記載的,往往都是一些闊人們,達官貴人,王侯將相的歷史,而文人墨客,也大多都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書生。這些人基本不會娶平民女子,也不會在意普通百姓,因此,在史料和文獻記載裡,往往看的多的都是纏足的記載。而事實上,古代並不是所有女子都纏足,大部分丫鬟婆子不纏足,自然也可以輕鬆服侍那些官宦子弟了。

  • 3 # 沉睡的歷史天堂

    其實在古代女性大部分都裹腳,只是裹腳畢竟會影響勞動,一些貧困的家庭中,就不會硬性給女孩子裹上腳,而丫環大多是貧困人家賣身或打工的女孩,所以才會顯得在古代大家閨秀裹腳多,而丫環多不裹腳。

    古時女性均裹腳,傷害巨大裹腳這個陋習自有了開頭之日,就一直流傳到清朝結束才算結束,在古代的時候,女孩子一出生就會給裹上腳,用的就是布帛,層層繞繞地把腳緊緊裹起來,一直到長大,腳一直停留在又小又尖的樣子。古時的三寸金蓮是很多女性美的追求,故而只有家庭條件允許的,大部分的女孩子都裹腳,不論是什麼樣的身份的。但是裹腳之所以說是陋習,是因為它嚴重影響我們人體的正常發育,長期的束縛給腳部帶來了無法言述的傷害。古時的女性因長期裹腳,造成行動不便,很多人走路需要別人扶著,就算是自己走,也是小心碎步,忍受疼痛。

    為了勞作一部分人不裹腳無論是在哪一個朝代,社會分工總是會有男女之分,古有“男主外,女主內”之說,而在一些貧困人家之中,女性更是作為一名勞動力的存在,所以這樣的家庭之中,一般來說不會輕易給女孩子裹腳。而官商士族的家庭之中,家裡總也會有一些家務活要幹,但是這些家庭之中的夫人或是小姐大多是大家閨秀,早在出生的時候為了顯示身份的尊貴早已裹腳,基本上幹不了活,就中能從貧困人家買一些奴僕丫環伺候,而選擇丫環的時候,自然要手腳利落的了,裹腳的基本不會給看中做丫環的。

    裹腳在古時候還得有點身家才做得起來,也不排除有家道中落的大家閨秀,她們很多最後是淪落風塵,原因也並非她們不自愛,而是自小的裹腳限制了她們其他可能的發展,大家說解除這個陋習是不是對女性的一大福音了?

  • 4 # 愛新覺羅家的小薇

    古代女性大部分都裹腳,因為裹腳會影響勞動,所以一些貧困人家,就不會硬要給女孩子裹腳,丫環大多是貧困人家賣身或是主人家“奴僕”的孩子,古代裹腳的多為大家閨秀,所以丫鬟照顧小姐是沒有問題的。

    到了明代,裹腳進入興盛時期,清朝更是發展鼎盛,各個階層的女性都有裹腳。

    裹腳:女孩子一兩歲就開始給裹上腳,用的就是布帛,層層繞繞地把腳緊緊裹起來,一直到長大,腳會一直停留在又小又尖的樣子。

    著名的樂府詩《孔雀東南飛》有“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之句,讚美女子的纖小細足。

    女性因長期裹腳,造成行動不便,甚至人走路都需要扶著,就算是自己走,也是小心碎步。可見裹腳給古代女子,帶來了級大的不便。直到清朝末期這一陋習才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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