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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回必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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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惟生
《都挺好》的故事發生在蘇州,而我是在離蘇州不遠的地方長大的,很容易就能入戲。
蘇母疼完老大疼老二,唯獨對女兒近乎於虐待,明玉在逆境中成長養成了一個堅強的性格。
編劇讓陳瑾如此對待明玉是因為我們南方重男輕女的思想很嚴重,恐怕今天也存在這種現象,我就親眼目睹許多母親疼愛兒子到了含在嘴裡怕化了頂在頭上怕摔了的地步,而對女兒卻相當苛刻,認為女兒遲早是潑出去的水,遲早是婆家人。好吃好喝的都給了兒子,女兒有時候連學也不讓上。
故事裡的老大懦弱,老二嘴巴甜,兩個男人包括老蘇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怕老婆,這也是編劇特意要表達的南方人骨子裡的一個通病。
當然南方人性格特點還有“自私”,明成兩口子、老大媳婦為了自己的利益連親人都可以傷害。
有人認為戲裡的故事不符合實際,那他一定不是南方人,更不瞭解六七十年代的南方。
這部電視劇之所以超過了同期的《老中醫》和《芝麻胡同》的收視率除了那兩部戲編導不走心外,也是因為《都挺好》的編導在刻畫人性表達人性深處的醜惡幾乎是入木三分拿捏的恰如其分,很容易就讓人看進去並引起共鳴。
我的童年和少年時代都在南方度過,儘管故事的背景要比我生活的年代要晚許多,我依然看到了我熟悉的生活,聞到了我熟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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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黃金時代當家
一、《懺悔書》是真正犯罪的人對被害人認罪,乞求從輕處罰的法律文書,《都挺好》打人方是否有正當防衛權未明確,強迫嫌疑人讀《懺悔書》非法刑訊迫供。
二、趙宇正當防衛打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犯不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不需向罪犯讀《懺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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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狀碎碎念
蘇明成打了蘇明玉,眾親朋紛紛求情,讓蘇明玉放了蘇明成。蘇明玉因不堪其擾(也許也有親情在),讓蘇明成在看守所念她所寫的懺悔書並進行錄影,後蘇明玉撤訴,蘇明成被釋放。
這樣的劇情,看似圓滿結局,但在現實生活中能行得通嗎?
按照劇情的交待,蘇明玉是輕傷,蘇明成進了看守所。雖然劇中沒有交待是以涉嫌何種罪名被送進看守所,但我們可以知道是故意傷害罪,既然進了看守所,那採取的就是刑事拘留措施,顯然已經是被刑事立案了,且故意傷害是公訴案件,不是被害人向要撤訴就能撤訴的。蘇明玉可以表示不追究蘇明成的責任,對蘇明成予以諒解,但這改變不了蘇明成構成故意傷害的事實,只是在量刑上可以輕判。所以,電視情節與現實是存在差距的,但可能藝術作品出於其某種考慮,做誇張處理,但這種處理很容易誤導社會大眾,還是按照法律規定,這樣既嚴謹,又能起到普法效果。
既然說到這,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予追訴呢?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也就是說,只有在滿足以上情形的時候,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予追訴。如果蘇明玉一句“你們把蘇明成放了吧,我不告他了”就能讓公安機關將一起故意傷害案件撤銷,那法律是不是也太兒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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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其實不違反法律規定的!首先明玉是輕傷害!第二法律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輕傷害可以調解處理,不予處罰的!第三調解的關鍵點是打人者能夠取得受害人諒解!第四,看守所羈押的人因辦案需要是可以由辦案人員提出所外的!所以他們雙方當事人如果達成諒解,辦案單位是可以撤案做調解處理,經審批釋放嫌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