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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小凡

    這個問題問得很片面的。

    工作不分貴賤,夜店工作的人就不一定人品不好。咱們要先知道,這個男朋友的工作是在夜店做什麼的,調酒師,舞男,服務員,趕場的,還有陪酒的?這幾個工作性質都代表著不同人群,所以我們難以判定這個夜店工作可取不可取。

    如果是服務員,趕場子唱歌的,或者調酒師,就是挺正常的一個夜班工作,正常的夜班工作不影響你對他的看法,也不影響別人怎麼看待他。

    那如果是舞男,或者陪酒的,首先跳舞的也分性感的,也分正常的伴舞,性感的就比如我們在臺上看到那些只穿丁字褲,然後露出胸前的兩個點那樣的,正常人是有點接受不了,但不代表這個人就壞或者怎麼樣,也許別人就愛好這個生活,所以我就不斷定這個工作的好壞,那伴舞就更加正常不過了。說得有點多餘了,總之,自己的男朋友自己掂量,愛就愛,不愛就不愛,不要用工作性質來說要不要決定在一起哦

  • 2 # 我是七年為限

    我就在夜店工作,說實話,夜店的男人從女性的角度來看,真的沒幾個好的,因為工作需要,沒有辦法,在那樣的環境,你必須要適應,所以或多或少和其他的女人女性有曖昧或者發生關係,這是難以避免的,能接受你就接受,接受不了,也沒辦法,夜場工作的工資待遇還是比其他職業高不少的

  • 3 # 不說不說還說

    想看小姐姐的看法……我是男的啊。能不能接受與是不是夜場工作無關,與這個人有關。舉個不是很恰當的例子(真實的,有視訊採訪)一個殺人犯,先殺了一個人在路上殺了6個人(反正是殺了很多)最後自首了,記者問在你逃亡路上印象最深的是什麼事,他說:他路過一個村子,一個老太太看他可憐就留他吃飯,他推辭幾下還是留下來了,老太太跟他說我無兒無女(貌似是不要她了),這個殺人犯吃完飯,把自己僅有的500給了這個老太太然後走了,認為這個老太太可憐,走之前還跟她說今天我就是你兒子。再看看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不善待父母的人呢,每個他們的確沒殺人,可又能算是好人嗎?殺人犯的確殺人了,但又真的是徹頭徹尾的惡人嗎?記者問他殺人的原因,他說我也沒有辦法啊,不殺不行啊,(貌似有仇?他沒說)

    卑鄙與偉大,惡毒與善良,仇恨與熱愛,是可以互不排斥地,並存在同一顆心裡—《月亮與六便士》

    夜場工作人員也是如此,不能判斷他或她的好壞。我認識一個男銷售,和物件感情很好經常開車去旅行,家裡養了很多隻貓,工作也比其他人更坦誠一些。也有為了騙你錢騙你買酒故意忽悠你的銷售。所以能不能接受要看他這個人,與夜場工作這個標籤無關。只不過是夜場工作人員裡,行為不端的人更多,但行為不端就可以說他是壞人嗎?

  • 4 # 平價最愛

    夜店也有很多工作,要看他工作的主要內容和工作性質了。如果說他是賣酒的或者服務生,我覺得沒問題因為不管什麼工作,只要是靠自己的勞動去換去相應的報酬,我都覺得很ok。

    我覺得其實不管什麼工作,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去賺錢的。不管你是在寫字樓裡面工作的白領還是在街邊打掃的阿姨,其實我們都是一樣的,只是我們掙錢的方式不一樣而已,每個人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去生活,沒有誰比誰高貴多少。

    但是如果說他在夜店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或者別的勾當,那我肯定是不可能接受的。這是理智也是底線。

  • 5 # 使用者2116246960317

    不能接受,本人愧對二十多年的成長,至今沒去過一次夜店,所獲得的認知基本上都在電視裡還有身邊的朋友,說的最多的就是年輕的時候迷戀它,年長了就想遠離它。

  • 6 # 9號放大鏡

    工作不分貴賤,夜店工作又何妨。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我們熟悉的明星在成名之前是在夜店駐唱的,比如陳楚生、楊坤等等。

    我個人覺得只要你的男朋友是一個思想健康,不好吃懶做,懂得把握分寸,不沾染不良嗜好的人,那就無所謂了,最重要的會疼你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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