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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社之窗

    謝謝邀請回答問題,有一二級殘疾人證,可以無條件享受低保嗎?不一定。我們在養老保險業務經辦過程中,經常性遇到重度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前來諮詢,有重度殘疾證一二級,能享受哪些惠殘待遇呢?下面由我從3方面進行分析:

    享受低保條件

    吃低保不是每個人都能吃的,需要一定條件,要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且符合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才能申請低保待遇。因此,申請低保物件必須是家庭戶,不是個人,同時家庭真實收入符合要求。個人屬於重度殘疾人一二級,如果家庭戶就他一個人,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的,可以無條件享受低保。如果家庭戶不止一個人,且家庭收入不符合要求,可以申請分戶,變成一戶一人,符合低保申請條件。

    享受惠殘待遇

    這些年國家對殘疾人事業高度重視,出臺一系列惠殘政策,比如在安徽省,對於重度殘疾人一二級,按月享受殘疾人生活困難補助70元和護理補助100元。另外重度殘疾一二級人員符合參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年享受200元政府代繳,無條件享受到60週歲,60週歲後享受居民養老金。

    殘疾證降級

    殘疾證十年一審,它是殘疾人享受惠殘待遇的重要憑證,在大多數地方要求重度殘疾一級二級,如果殘疾證降級,比如殘疾證年審時,如果從一級二級降為三級四級的話,不好意思,你的殘疾人生活困難補助70元和護理補助100元,以及養老保險政府代繳一律取消,不得享受,降級後果很嚴重。

    總之,你是重度殘疾人一級二級,不假,但不代表著你一定能申請上低保待遇,還要看你家庭收入情況;如果你是孤家寡人,申請低保待遇不成問題;如果你的殘疾證級別降低了,不好意思,生活困難補助,護理補助,養老保險政府代繳,統統說拜拜了。

  • 2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簡單地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先說結論:即使有一、二級殘疾人證,也不能無條件地享受低保。換個角度說:納入低保本身就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永遠沒有“無條件”一說。為什麼這樣說呢?

    先從殘疾人這個角度說起。按照《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國家標準)》的規定,中國統一將殘疾人分為七種類別視力殘疾,即視力上有問題的,分為肓和低視力;聽力殘疾,即對聲音反應不良的;言語殘疾,也就是不會說話的;肢體殘疾,即肢體不同程度的缺失或有功能障礙;智力殘疾,即智力發育上有問題的,即一定程度的痴呆傻人;精神殘疾,就是精神病人;多重殘疾,即一個人身上同時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殘疾類別的殘疾人。每一種殘疾類別又按照殘疾的輕重程度,統一分為四級。其中,一級最重,四級最輕。一般把一級、二級殘疾人統一稱為重度殘疾人。這是統一分類和分級政策體系。

    實事求是地說:不同類別的殘疾對人的影響程度是完全不同的。同為一級殘的,肢體殘疾一級可能只能長期臥床,還需要他人長期照、護理的,精神殘疾一級、智力殘疾一級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其監護人還要時刻防止他人闖禍,而言語殘疾一級、聽力殘疾一級對勞動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但影響的程度確實不大。當然二級殘疾、三級殘疾、四級殘疾也是同樣的道理。對這個問題,一定要有客觀、理性的認識,不能認為所有的殘疾一級、殘疾二級對人的影響程度是完全一樣的,在救助政策落實上也應該一樣。否則,顯然就不實事求是了。

    同時,從形成殘疾的時間來說,大量的殘疾是先天性的,也有不少是後天性的,例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自然災害、人為傷害等都會造成後天殘疾。

    再看政策規定的享受低保的條件。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規定,申請低保報必須符合條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低保標準,也就是說:家庭收入比較低,無法維持基本的生活需求,政府通過發放低保金的方式補足低於低保標準的差額部分,以保證全家人不至於吃不飽、穿不暖,挨餓受凍。必須明確指出:低保制度只保障基本生活,不可能保障所有的需求。從人均收入低的原因去分析,缺乏勞動力、因身患重病、因重度殘疾會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獲得勞動收入;另一方面,因學、因病、因殘疾等原因也可能造成必需的支出大幅度增加,這兩方面都會造成人均收入的嚴重下降。殘疾也只是嚴重影響收入的幾大原因之一。也就是說:人均收入的下降是多方面的綜合因素造成的。低保工作人員的任務就是全面查清收入低的原因,最基本的方式就是入戶調查、資訊核對,其實質家庭經濟狀況的全面調查。只有查清家庭收入情況,才能決定是否納入低保。完全放開收入這個根本性的條件去談低保,實際上是毫無政策根據的胡說八道。更確切地說:納入低保不僅是有條件的,還必須符合條件,這對任何人都一樣。

    2、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認定標準。家庭財產涉及的範圍非常廣泛,從通常所說的商品房、小轎車,到銀行存款、股票、有價證券、商業保險合約,再到家庭經營的商業店鋪、工廠,有穩定崗位和收入的公職人員等等。總之,家庭財產可以變現,實際收入也可以轉化為家庭財產。在一定程度上,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具有相同的效果。因此,家庭財產超過政府認定的標準,就不能納入低保範圍

    也只有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兩個方面,同時符合標準的家庭,才可以納入低保,給予低保待遇。

    最後,再看重度殘疾人和低保的關係。從低保政策上講,沒有任何一個政策把重度殘疾人和低保直接掛鉤。也就是說:殘疾就是殘疾,低保就是低保,兩者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聯絡,任何把重度殘疾人和低保直接掛鉤的說法,都是沒有政策依據的。這是政策方面大的前提。

    從現實的角度講,因為殘疾,導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家庭,生活往往比較困難,絕大多數有重度殘疾人的家庭,也確實已經按照政策規定,納入到低保範圍。這樣做,肯定毫無問題。

    另外,都有農村扶貧地區殘疾人,早己明確可以按照單人戶的方式,只將重度殘疾人本人納入低保,條件也很明確: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的1.5倍的範圍之內,這就是所謂的低收入家庭的具體標準。同時,對於殘疾人來說,符合相應政策標準的,還可以單獨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即: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這兩項補貼都有嚴格的補貼條件,不再詳細展開。

    概括一下:納入低保是有嚴格條件限制的,只有符合政策規定的條件,才可以納入低保。這對任何類別的人都一樣,重度殘疾人當然也不例外。總之一句話:從政策角度講,根本沒有隻要是一級、二級殘疾人,就必須“無條件”納入低保這種說法。完全撇開政策規定,要求把所有重度殘疾人“無條件”地納入低保,就目前的情況來說,只能是一廂情願

    中國的殘疾人總數達到8500萬人,而目前的低保總人數為4316.6萬人(去年底資料)。從已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人數分別為1031.3萬人、1322.2萬人(民政部去年11月份公開的官方資料)上判斷,真正可以納入到低保範圍的殘疾人比例也就在23.89%——28.64%之間。在這個問題上還是要現實一些。

  • 3 # 天涯隨拍

    題主你好,我們這裡是甘肅省天水市,按照2016年公佈的低保管理辦法,重度殘疾人精神智力一二級,肢體,視力一級的,這幾種都可以單獨納入低保保障範圍,不查詢家庭生活條件,如果殘疾人本人有領取社會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除外!,本來低保保障是按照家庭為單位辦理的,但是對於以上幾類殘疾人基本沒有自己創造收入的能力,國家給予了政策傾斜!

  • 4 # 低調的囂張6

    有一二級殘疾證,可以無條件享受低保嗎?

    那麼重度殘疾人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可以單獨立戶享受低保呢?

    最後,生活困難——這個標準因地而異,以地方低保政策為準。要求重度殘疾人本人無固定收入,不能超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人均收入不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1.5或2倍。

  • 5 # 今夜星光燦爛

    謝謝邀請:中國低保實行動態管理,首先困難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低保線才能享受低保,超出低保線就不能享受低保政策!一二級殘疾人享受低保政策,首先看他們是否是家庭主要勞動力,家庭是否經濟困難。有些殘疾人自立自強,家庭通過做生意,發展產業,兒女長大成人幹一番事業等,把日子過好了,只享受了殘疾人雙項補貼,沒有享受到低保。

    一二級殘疾人基本都是弱勢群體!只要一二級殘疾家庭經濟困難,可以享受低保政策,低保就是給因殘因病,發展能力不足等低收入家庭提供生活保障的,他們是理所當然享受低保的。

    以下“九種情況”不能申請低保,概括起來就是有房、有車、有工作,有大型農、工業機械,人戶分離(長期居住在外),住宅及家裝豪華,有門市,高消費,參與賭、毒、打架鬥毆公安機關有備案,家屬有村支書及村主任等。

  • 6 # 結緣64665172

    低保不是與殘疾直接掛勾的。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如果某家庭因殘而使整個家庭生活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均可納入低保戶。在者就是在扶貧中此家庭無法從勞動就業等各方扶持的戶,均可拉入低。

  • 7 # 幸福一生238277357

    我來說兩句,我女兒今年20歲了,是重度腦癱生活不能自力,吃一口喂一口,大小便不知道,二級殘疾證,弟弟妹妹上六年級,母親今年80歲,我在外打零工也掙不了幾個錢,農忙時還得回家,老婆在家照顧女兒,也出不去掙錢。就我這情況能幫我嗎?

  • 8 # 新疆很美

    持有一或二級殘疾證,它第一個作用就是證明你是國家認定的該級別殘疾人,其次是享受國家規定的殘疾人生活補貼。至於你能否享受低保和殘疾證級別無關,依法殘疾人的第一監護人不是政府是父母和家人。如果你父母或兄弟姐妹是當地首富或小康家庭,無論你是幾級殘疾都沒有辦法享受低保,如果你的家庭有能力卻對你生活不管不顧,非法遺棄罪可以判刑哦

  • 9 # 基層微課堂

    作為一個二十多年的鄉鎮民政幹部,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在低保政策方面,我寫過許多回答和圖文,關於重度殘疾人是否應該一律納入低保的問題,從網友的評論可以看出,大部分網友都持肯定態度。也就是說,大部分網友都堅持應該把重度殘疾人全部納入低保。

    作為一個長期在鄉鎮工作的民政幹部,很理解大家的這種心情和認知,但是,我們鄉鎮幹部最多也只能算是政策的執行者,只能按照低保政策。

    從低保政策來說,低保和殘疾人沒有必然的聯絡,也根本不存在重度殘疾人無條件納入低保戶的規定。

    在這裡,有幾個概念,或者說誤區大家要清楚。

    一、個體和整體不能混淆

    個體和整體不能混淆,什麼意思呢?

    低保指的是戶,也就是說低保是以整個家庭作為衡量標準。低保中最重要的收入和財產採取的是“家庭人均”資料。

    也就是說,一個家庭中即使有重度殘疾人,但只要人均收入超過標準,就不符合低保。

    二、不能因為是重度殘疾人就一刀切

    重度殘疾人在生活、收入方面的困難大家都清楚,這也是為什麼大家認為應該把重度殘疾人全部納入低保的原因。

    但是,有兩點還是有明顯區別。

    1、殘疾型別

    殘疾人分肢體、精神、智力、多重、言語、視力、聽力等七種型別。級別相同型別不同,對勞動力的影響也就有很大的不同。

    簡單舉個例子,肢體一級也就是長期全身癱瘓在床,而言語一級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啞巴,聽力一級也就是聾子。

    同樣一級殘疾人,區別是天壤之別。

    2、對家庭的影響

    同樣是肢體一級殘疾,因為年齡、身份等不同,對家庭的影響也不盡相同。

    比如,同樣是腦溢血後遺症、車禍等造成肢體一級癱瘓在床,一個是四五十歲的家庭主要勞動力,一個是七八十歲的老人,對家庭收入的影響區別也是天壤之別。

    所以說,同樣是一二級殘疾人,型別不同,年齡和身份不同,對家庭影響的差異就很大。不分區別無條件一刀切納入低保肯定也就不科學。

    現在,大家對這個問題是否有了一個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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