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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iss張小豆

    從心理學上的定義來說,激勵指的是個體透過某一些精神或者是事情的刺激來激發個體在做某件事情的動力。最主要的就是要把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出來,從而更好地去處理或者是面對一個問題。一般來說,個體是因為在遇到某件事情或者是某個人的時候匯l會產生一種緊張的心理情緒,而這種心理情緒會導致個體在處理事情的時候去消極的狀態,那這個時候就需要外界的一些因素去填補緊張的這個缺陷。這就需要有一個動機去刺激個體的行為改變。心理學上也有類似的能夠促進人不斷髮展的激勵理論,包括層次需要理論、成就需要理論和雙因素理論等等。當代著名心理學家麥克麗蘭對人的需求和動機進行了一番研究,並且基於他的研究提出了成就需要理論。這一理論認為,人可以從三個方面得到滿足,分別是成就、權力和親和需要。所謂的成就需要就是指在做每件事情的時候都要做到最好,甚至是做到完美,並且在這一過程當中,這類人會不斷地挑戰困難、克服困難,並且最後得以解決困難。同時,這些人往往不會在乎外界的物質獎勵,反而他們會看重在挑戰的過程當中所得到的成就感。而權力的需要就是去個體希望擁有可以影響和控制別人的一種權利,並在這種權力當中滿足自己的成就感。最後的親和需要則是指個體在社會交往當中尋求和諧的人際關係,營造出一種女人和睦相處的氛圍。因此,當自己身邊的人感覺到心情低落的時候,我們可以鼓勵他們從成就、權力和親和需要三個方面做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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