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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iaoaojiang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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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晴空萬里7568
在這個物慾橫流的年代,無論啥事,你得有得拼,拼爹,拼關係,拼錢,拼人氣,沒得拼你將一無是處,別談公不公平。要不就忍,忍不住那就只能拼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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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揚州談律師
答:宋喆職務侵佔232.5萬元,獲刑6年,並不重。
根據北京市高院相關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十萬元的,在五年六個月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不滿二百萬元的,每增加四萬元,增加一個月刑期。犯罪數額超過二百萬元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基準刑,每增加五萬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基準刑在十年以上,除具有重大立功表現或者從犯或者兩個以上其他法定減輕處罰情節,並退清個人所得全部贓款的以外,宣告刑一般不得低於五年有期徒刑。
可見,職務侵佔232.5萬元、表示認罪,自願退賠全部贓款的宋喆獲刑6年,並不重。
說句公道話,道德問題暫且不說,根據金額判決已經是上上線了,這也是法學界人士公認的,職務侵佔最新司法解釋數額較大為六萬到一百萬,量刑在五年以下,從宋的65萬金額來量刑最多也就兩年左右,所以判決有失公正。至於他的人品是另外一回事,一事歸一事,法律和道德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