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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充滿愛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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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東昇101
在回答關於《一個人如何才能夠真正擁有選擇權》這個話題之前,我首先想引用一位著名心理學家弗蘭克爾博士的一段話作為開頭“有一樣東西你是不能從別人的手中奪走的,那就是最寶貴的自由,人們一直擁有在任何環境中選擇自己的態度和行為方式的自由”
一個人到底如何才能真正擁有選擇權呢?本人在此,想發表一下個人觀點;人們常說的選擇權,無非就兩種可能性;一種是不對稱性,另一種是理性。
所謂的不對稱性,是指某些事情的有利因素大於不利因素。
所謂理性,是指你清楚哪些要保留的,哪些該拋棄的,最終如何獲取你想要的利益。
選擇權就是:你能夠基於某種策略,從而做出對你有長遠價值的選擇。
比方說,某人的嗓子發了炎,疼痛到難以下嚥,可他還是要去吃辣到流淚的雞排;這樣的人到底算不算是在行使選擇權?恐怕會有很多人都說:“算”!
但從概念上來說,這種選擇只能帶來短暫的刺激和滿足,但不久副作用便會顯現出來,會給自己帶來更多的痛苦和煩惱。這樣的選擇,是一種毫無價值的選擇;這種人算不算是在行使選擇權,就留給大家去思考吧!
做與不做,都屬於一種選擇
通常人們看到的是一種顯性選擇權,比如說,某個人比較富裕,他可以選擇僱擁別人幫他完成一些事情;這樣他就有了更多的時間去做自己所喜歡的事。這種情況是透過選擇做某件事來彰顯自己的選擇權。
另外一種形式的選擇權;我有足夠的能力和水平去做某些事情或負擔某種生活方式,但我不做,我選擇另外一種違背一般觀念但更符合自己內心價值取向的方式。
比如說,反脆弱中提到的泰勒斯,他有足夠的能力去賺大錢,但他卻選擇了研究普通人窮人,才會從事哲。
比如說,仼正非身家高到無可估量,可以和其他富人一樣高調,豪車專機都消費得起,但他為人很低調,經常選擇打車外出公幹。
怎樣培養自己的選擇權
從以上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擁有選擇權的兩種表現形式:
一、擁有一定的資源和財富,無可置疑的外顯你的選擇權
二、擁有一定的能力和定位,堅持自己一直認為重要的事
當你沒有財富時,可以擁有內心的自由和強大,可以擁有一定的主見,建立自己的價值取向,去除稀缺的心態,抵達無欲則剛的境地,擁有選擇權。
你也可以窮且不墜青雲之志,最終大富大貴,然後還有自己的原則,有堅實的基礎來支撐著自己,去做自己喜歡的事。
人,一旦有了足夠的資本,就有了一定的自主選擇權,可以向別人提供價值,也可以選擇向誰提供。
定見對於一個人來說很重要,認準了什麼東西對你重要,所以你才能夠決定舍魚而取熊掌,因而選擇重要的一面,放棄不重要一面。適當做些減法,節制自己的慾望,選擇權的喪失,往往就是因為慾望和貪婪!
回覆列表
一個人要擁有選擇的權利,首先是要擁有獨立的思想和人格,不必在精神上依附於任何人,其次要擁有獨立的經濟基礎,不必在生活上被任何東西制約,還要擁有清醒的頭腦,不會被他人的言論所左右。其實,一個人一生也沒有多少次能擁有真正選擇的權利的,被制肘的地方太多,無奈的選擇太多,只能權衡著去選擇,遷就著去選擇,這才是真實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