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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石花1819

    題主怕是對婚姻的看法有點太過理想化了。事實大概非常令你意外,婚姻本來就是搭夥過日子。婚姻的最終和最主要目的是什麼?可以說是共同應對生活的重擔,可以說是為了養育下一代,但絕對不是什麼所謂的愛情。愛情只是婚姻最容易成功,幸福的其中一種因素,但從來也不是婚姻的目的和主體,至少在人類出現到幾十年前的漫長時光裡都不是。在人類徹底解決生存這個難題之前,婚姻就是赤祼祼的找人搭夥過日子,一切都是圍繞著日子和孩子,而不是愛情。古代到近代,有十分之一的婚姻是先有愛情再有婚姻的嗎?不知道,大概真的沒有,反正你能在婚前先看一眼對方就算挺尊重你的意見了。只有現代社會,解決了生存的問題,搭夥過日子才慢慢地不再是最重要的事了,因為無論和誰搭夥,日子大抵都可以過得不錯。有了這個前提條件,現代人終於把愛情放到了柴米油鹽之前,這應該是個巨大的進步。個人看法:搭夥過日子是婚姻的本質,所以我們不應該覺得奇怪甚至蔑視。可是反過來看,時代進步了,我們不能停留在最原始最基本的程度啊,我們儘可能有點追求,例如多點感情甚至愛情,這樣才對得起我們現在這個史上最美好的時代啊(是的,我覺得我們生活的時代是史上最美好的時代,儘管我們可能不是在世上最美好的地方)!

  • 2 # 秦耕心田111382171

    我今年己七十四了,在七年前就和我的老伴搭夥過日子。如今已經七年了,我們過得很融洽。我就搭夥過日子這個話題談一下我的自己看法:

    首先我認為不論在任何歷史條件下,在任何環境下,在任何年齡段,男女在一起過夫妻生活都是在一起搭夥過日子。只不過社會上是用什麼形式來認可的。

    夫妻過日子是相互恩愛,相互幫助的。雙方又都要互相理解,相互支援。搭夥就要象活伴一樣互相掛牽,互相惦記著。

    老年人的婚姻問題是個社會普通關注的問題。這關係到法律,道德,家庭,社會諸多問題。兩個人最好做通雙方子女的工作,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 3 # 墜星15

    謝題主邀約!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如果真有一天沒有婚姻法,沒有法律對你婚姻的保護了。大家所謂的婚姻自由和搭夥過日子還能存在嗎?就算你們兩個都願意搭夥過日子,萬一有一天一個土豪惡霸的看上你的另一半了,那麼請問你有能力去保護的了嗎?其實婚姻法什麼的也是對弱者的一個保護,別一飽暖就思淫慾,什麼搭夥過日子只是為自己的不安份冠個心安理得的名稱而已。

  • 4 # 煙幕沉沉

    謝邀!很明確地說,我的婚姻就是搭夥過日子。我有個6歲的兒子,有個欠債40萬的老公,有間還在還貸的房子。我經濟獨立,未曾干涉我老公的經濟,在今年年初我得知他欠債40萬的時候,我還反省我一直不管他的經濟以至於他欠債如此之多,是不是我也有錯。我甚至已經原諒他兩次嫖妓,且未曾對我父母或他父母說過半字。

    但是我離婚了嗎?沒有,我不想我兒子沒有爸爸,缺少父愛,我不想我父母為我操心,我過得從來都不敢任性,得失之間,萬分斟酌,可能我還有期待。早已過了相信童話故事的年齡,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也許很多人都是過著搭夥過日子的狀態,畢竟孩子還是應該在愛裡長大。

    總有一天,我會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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