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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449523999821

    舊風俗彩禮是女方家庭貪婪的遮羞布,把遮羞布扯下後剩下的是厚顏無恥了。女兒結婚是幸福快樂的事,她們建立新家,估計男孩和女孩自己也都沒有什麼錢吧。既然兩個孩子都沒有什麼錢要想結婚怎麼辦?裸婚!最公平!現在子女少,獨生子女家庭的多,雙方父母需要贍養吧!兒女最多兩個吧,兩個孩子都有權利繼承父母財產的,兩個孩子共同贍養父母比兒子一個贍養父母要輕鬆一點吧!養女兒家庭父母沒有權利剝奪了女兒的繼承權和贍養義務。所以說要彩禮再以陪嫁的體現面方式還回去,是站不住腳的!華人怎麼變成了日本人打空手道了呢?你們對得起女兒嗎?男方贊助了房子車子,還要支付高額彩禮,基本上沒有100萬是玩不轉的,這個錢不是女婿的,是親家的。在婚姻當中,女方零投入變成了看客,坐享其成享受美好未來生活,順便還以彩禮錢的名義發點財。有很女方把彩禮全額扣下了,為兒子結婚用(當眾宣佈陪嫁有30萬或者50萬甚至更加多),其實卡里只有開卡費的10元錢。你們對得起女兒嗎?對女兒公平嗎?小女孩你們要想清楚,結婚前和父母是一家人,結婚後和老公是一家人。把未來自己家掏空了,你以後過緊巴巴的日子好嗎?樂意嗎?開心嗎?再說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借婚姻之名索取鉅額彩禮和財物,這是犯罪行為,只是女婿礙於情面沒有報警而已。現在有很多女方家庭,要了彩禮三金五金不夠,好要憑空要房產(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這是嚴重違法亂紀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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