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2292948274874
-
2 # 90後攝影師老徐
單純從能力上講,人眼的效能是要遠遠高於相機的。
攝影中評價記錄場景能力一般可以用“動態範圍”和“寬容度”兩個標準來衡量。動態範圍就是記錄場景最亮和最暗的範圍,而寬容度是記錄場景明暗細節的能力。可以從圖片中瞭解這兩個概念的區別。一般來說,動態範圍越大的相機,寬容度也越高。
而人眼識別明暗的能力是要遠高於感光元件的。這一點在晚上就可以感覺到很明顯的差異。在燈火通明的街道,光比比較大,人眼能清晰分辨的地方,相機拍出來要麼過曝,要麼欠曝。
但是相機可以透過一些技巧來彌補這一缺陷,比如HDR,長曝光等。HDR的原理就是透過合成不同曝光引數的多張圖片,來達到作品明暗都正確曝光的效果。
再者,透過鏡頭也可以極大的擴充套件相機的效能,比如長焦鏡頭拍月亮,可以拍出來人眼無法達到的效果。另外,也可以通過後期處理,把一些曝光不正確的地方重新顯示出來,只要沒有損失細節,後期處理的能力還是很大的。
-
3 # 美麗捍衛者
人眼看不到的東西有很多,比如紅外線,紫外線這樣的不可見光,或者因為其他光學因素的干擾導致人眼接受到的光與實物不符(比如看玻璃櫃裡的東西時,往往會受玻璃反光的干擾而看不清櫃裡的物品。
不可見光可以用特殊膠片或透過特質鏡頭捕捉記錄,光學干擾也可以用特殊鏡片排除(比如玻璃反光用偏振片就能過濾掉)。總之,為了彌補人眼的種種缺陷,能捕捉到更多鏡頭的照相機層出不窮。
所以照相機拍到看不見的東西不奇怪,他們都確實存在,只是你看不見而已。
其實數位的相機能夠拍攝出人肉眼看不見的這些東西,其實是有它的原理。人肉眼所見到的這些光,叫可見光,可見光的光波是在整個光譜裡面只佔百分之二。也就是說人肉眼所能見到的東西,只能是百分之二,百分之九十八你是看不見的。以前用的那種膠捲的相片,它能夠感光,它所感光的光譜就比可見光的光譜要更寬廣。比如說X光,肉眼看不見的,但是用相片它能夠感光。還有其他的一些光波,像磁外線、紫外線、紅外線,還有什麼伽瑪射線、宇宙射線,光譜裡面很多這些射線,都沒有辦法肉眼看得到。 現在發展起來的數位相機,它的數位感光的光譜,又比以前膠捲相片感光又更加寬廣。因為數位相機所用的,就是所謂的叫做半導體的CCD陣列。這個陣列當中,每個感光的顆粒,一個感光的基本單位,叫畫素。所以看數位相機有說是五百萬畫素的,有說是七百萬畫素的,那是指感光的顆粒。數位相機它能夠感光就比相片更寬廣,所以現在都用在天文的這種照相,一些宇宙的射線都能夠用數位相機給它拍攝下來。因此它能夠拍攝人的肉眼看不見的東西,這也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