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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王的小家

    沒證的房子也敢買,真是佩服!退一步講,買時應該要遇見這種情況的發生,做好應對措施,但事已至此,如果當初是透過中介的話,讓中介從中調節,如果當初簽了有效合同的話,可以透過司法部門解決。要這些什麼都沒的話,對方又不講道理的話,那就懸了

  • 2 # 芳菲0492

    沒房證的房子當初買的時候有沒有合同或者公證啥的?一般沒房證的房子敢買要麼是認識,要麼就得去公證。如果有合同或者公證書,他反悔就賠償你的錢唄!裝修款,購房款都不能按原價賠償。這個具體有評估機構給評估!

  • 3 # Miss—夢

    你這個問題不太清楚,房子沒證,第一是證沒下來,還是本來就是小產權? 買家反悔,給定金了嗎,有合同嗎?另外說裝修怎麼賠償,請問你在她買後又裝修了嗎?你們合同怎麼寫的,一切按合同來,找個律師吧

  • 4 # 全職媽媽小景

    交易一套房子,必須簽訂買賣合同,然後合同相關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如果有違約,那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這裡面,很顯然,買賣合同非常重要,涉及到,1本身買賣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2對於相應的違約問題是否有條款約束,是否可以追究相應的責任

    一套房子是否可以交易,需要產權清晰,試想,來了一個人,說有一套房子要賣給你,卻沒有房產證,無法證實房子屬於本人,你願意購買這套房子嗎?顯然不會。

    所以在房地產交易有九種情況是不可以交易的,樓主這種情況,在簽約的瞬間,沒有房產證,屬於產權不清晰,而且沒有房產證,也是不可以過戶的,所以在簽約的瞬間,本次交易的買賣合同無效。

    問題在於,買賣雙方簽字了,而且是在買家知情的情況下簽字的,買家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等買家提出反對意見的時候,業主的房產證又出來了,變成了產權清晰,業主有證據證明這套房子屬於業主了,那麼這個時候屬於可以符合過戶條件了。本次交易又變成了可以履行了,所以是合法有效的

    從問題可以看出,合同約定了買家需要贖契,現在買家不願意支付贖契款項,屬於買家違約。

    在買賣合同應該有約定買家違約不購買的違約責任的,故而需要按照約定追究買家的違約責任,通常是成交價的10%

    當然了,如果業主也不太想賣,那就大可以順勢終止合同,不再追究買家責任,但是中介費應該繼續支付,另外已經支付的定金完全可以不退還的。

    除非業主自願退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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