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老農流浪工

    張玉環案,真凶現在最怕警方的再次追源,和理智網民的提醒。

    大家還記的西安來女士之案嗎?竟有網民提示警方查查他家的水錶,這一查,使警方大驚,得到了重要發現;他家一夜之間,竟用了十多方水,試問:什麼樣的工程,短時間內用這麼多水……?

    再說張玉環案,當年死者家庭的父母或祖上,有沒有得罪過其它人,對!世上的事情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警方應於死者家屬配合,讓死者家屬當年,或祖上的仇家系統的組合一下,進行下一步排查,醋是在那裡酸的,鹽是怎樣鹹的?是直接殺害,還是顧凶殺害?

    要說凶手以後有什麼反常;那當然他們以後定在暗處,對此案進行觀察和燎望!以靜制動!或神不守舍……

  • 2 # 軍姿

    自打張玉環無罪釋放之後,真正的凶手最害怕的應該是有群眾提供必要線索,或公安機關重啟案件偵查,真正的凶手害怕這些,應該是神不守舍,寢食難安,畢竟做賊心虛,抓住就是死罪!

    1.仇殺的可能性大

    兩個兒童一塊被殺,這得有多大的仇恨呢?小孩直接得罪凶手的可能性不大,往往有可能是家裡的大人之間出現的矛盾,產生的仇恨而對人家孩子下手。

    現在的問題是以前的很多證據已經不存在了,但破案線索還是存在的,兩個兒童被殺,群眾裡面真的一點線索不掌握嗎?是否有人瞭解一些情況。

    現在公安機關的偵破能力比20多年前應該是提高了很多,很多疑難重案都被偵破了,如果重啟公安偵查,想必犯罪嫌疑人是非常害怕這樣的。

    再一個就是重獎提供破案線索者,對提供有價值的破案線索的人實行重獎,有人說是花錢買平安,這樣做也沒毛病,真正掌握重要線索者往往在民間,在群眾之中。

    以前偵破一些大要案中,就是有知情人提供了重要線索而破案,能夠幫助破案,重獎提供重要線索者也是應該的。

    一個殺人犯能隱藏20多年,一點馬腳都沒露出來,這也不好說,他總是有和正常人反常的地方,她的家人,朋友,鄰里之間熟悉他的人應該掌握一些情況。

    不管怎麼說,做賊總是心虛,自打張玉環無罪釋放之後,真正的凶手應該是心驚膽顫了,一旦被抓必死,能不害怕嗎?

  • 3 # 李玉華

    真凶心裡想,27年了都有人跟我“頂著”我怕什麼呢?但是一想到張玉環還是被無罪釋放了,心裡肯定還是有點擔心被查到自己的。

    一想到背黑鍋的人當時沒執行死刑有點失望。現在他心裡肯定恨死那個判張玉環的法官,為什麼沒有當場判死刑立即執行。要是那樣判,這個案件就“永遠”是個祕密了。

    有可能是老天爺在冥冥之中註定真正的凶手不能逍遙法外,更不能讓好人就這樣含冤而死,所以雖然經過27年的羈押,正義還是到來,給了無辜的人清白。

    現在就看真正凶手的心理素質了,萬一哪天他在睡夢中驚醒說道:你們別在找我了,我就是殺2個小孩的凶手。

    那樣全中國人民都要歡呼!

    所以現在抓住的大齡犯罪嫌疑人,都要問一下27年那個案件是不是你做的。要併案偵查才對。

  • 4 # 考試通工作狂

    第一個基本要素:當年兩個死亡的孩子不是自己玩耍溺亡而死,是死於他殺;第二個基本要素:真凶不是張玉環,而是另有他人。

    1.網路輿論過大

    目前的網路體系這麼發達,通過隨身攜帶的一部手機就能知道天下事。而目前的張玉環案件已經在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了,不論是高層的知識分子,還是底層的普通百姓,都對此案件有所瞭解了。而最能增加真凶心裡壓力的是網路上針對此案的各種評論和呼聲,比如強烈要求找出真凶、嚴懲真凶等。有時候網路輿論的壓力能勝過刀槍棍棒,因為它能直戳真凶內心深處。

    那麼在網路輿論如此之大的情況下,真凶肯定會天天上網觀看本案的有關資訊以及公安機關對該案是否有所突破等問題。而這時真凶所表現出來的異常特徵就是做事心不在焉,經常性地上網或者觀看手機,並且表情會很凝重。

    大家都知道,目前的科技這麼發達,各種以前難以實現的願望現在都實現了,那公安機關的偵查破案科技裝置自然也不會落後。如果辦案部門利用當前的高科技重查此案,只要查到蛛絲馬跡就可能把案件破掉,找到真凶。網上也經常報道各種十幾年、二十幾年前的殺人案告破,真凶被抓獲的新聞,相信本案的真凶也知道這個道理,所以他會很害怕,說不定哪天自己就被繩之以法了。

    那麼,在辦案部門利用高科技重查此案的情況下,真凶一定會表現出魂不守舍,行為舉動異常,甚至經常飲酒、發脾氣的狀態。

    如果公安部門釋出了懸賞通告,真凶一定會表現出寡言少語,減少與他人交流的機會,而這一反常行為,反而更容易被懷疑。綜上所述,如果張玉環案的真凶另有他人,那他最害怕的就是以上三件事,並會表現出以上三種反常舉動。

    大家認為真凶目前最害怕什麼?歡迎關注、評論、留言!

  • 5 # 樂卜濤

    按照心理學分析,殺人者絕對是他們夫婦。從他們夫婦對著媒體的態度完全就可以看出來!為什麼無罪釋放???法律講證據,所以這個案子只有不了了之!這是好事,證明了我們國家法制的進步,而不是落後。實際上大家都知道誰是真凶,全村人都知道,警察知道,法官知道,他們自己也知道,律師更清楚。即使現在也把他沒辦法了,完全沒有證據了,光有口供不足以定罪!張玉環反偵查能力驚人,他的這一招我也用過。只能說他心理特別強大!反到是他的妻子,暴露了他!假如當時警察把他的妻子捉去,那麼案件早已經大白天下了。當出警察說把他老婆也抓起來,他就招了!這個案件破綻太多,還是當初警察不細心。這個案件中,他們夫婦是共同犯罪!國家賠償還是要給他的,這隻能證明我們國家法制偉大的進步!現如今,隨著高科技的普及,警察素質的提高,偵查技術的進步,再也難有漏網之魚了。用生命換來的法制進步雖然痛苦,但是沒有大的事件怎麼推動法制進步呢!對受害者親人表示慰問,但是大家也要相信,天道輪迴。真凶必定會遭受天譴,不會有好報應的!

  • 6 # 蝴蝶花雨

    張玉環案真凶現在最害怕什麼?要是張玉環案不是錯案,而凶手還在人間的話,他看到張玉環出獄,我想他那顆放下的心又會提起來吧,畢竟是做賊心虛。可是,要說他會怕什麼,恐怕已經沒有這個可能了。

    張玉環從入獄就開始天天喊冤,上訴,而警方也是連續不斷地複查、補充偵查,但是始終一無所獲。就是到現在,誰是凶手都還是一頭霧水。這其實就說明,這個凶手的城府深沉,心思縝密,在犯罪現場並沒有留下什麼有價值的蛛絲馬跡。

    現在,案件早已經過去27年,物是人非之下,即便可能存留的證據早就被風吹雨打去了。在這個講究證據的當下,這可以說是一個致命的問題。沒有了證據,什麼都無從談起,除非是罪犯良心發現,自己主動站出來,否則什麼都無從談起。我們這裡說他現在很害怕,只是我們一廂情願的美好願景罷了,凶手他可能正躲在某個地方暗中發笑呢。

    或許有人說了,對當年十四周歲以上的人採集DNA,用測謊儀全部過一遍。這其實也是不現實的一種做法。第一,當年並沒有採到DNA樣本。如果有DNA樣本,張玉環恐怕就不可能蒙冤27年了。沒有DNA樣本,什麼都無從談起。第二,運用測謊儀,也不現實。如果測謊儀真的那麼神奇,那張玉環是不是就不可能被判處死刑並緩期兩年執行了呢?測謊儀其實就是破案的一個輔助裝置,並不能作為破案的直接證據,只能作為旁證。

    還有人說重金懸賞,蒐集證據。這明顯也是盲目相信了“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俗語。連警方都找不到的證據,老百姓能找到?有人說,人民的力量是無窮大的,我們要相信人民。可是,這也要看物件。在這件事上,我認為幾乎沒有這樣的可能,要知道27年的時光,警方反覆地補充偵查都絲毫沒有進展,你拿出一點錢就什麼都解決了,簡直是在痴人說夢。

    現在,凶手聽說張玉環被無罪釋放,他肯定內心會有所戒備,有一定的緊張感,因為警方一旦把矛頭指向自己,那就什麼都完了。這是我們的想法,但是從他殺人,27年都躲過警方的追查來看,他的內心應該是冷血無情的,並不會為這件事而苦惱。凶手當下最可能的一種狀態就是變得更加謹慎小心,不會輕易表現出自己的異常。

    即便有異常,淹沒在芸芸眾生中,又會有多少人關注呢?生活不是拍電視劇,鏡頭的指向始終是那麼幾個人。現在的社會,人口的流動性非常大,誰離開村莊都是正常的,不會有人懷疑什麼。而且,凶手可能早就離開了村莊,變換了身份,在異地的天空下生活得自由自在,也說不定啊。

    27年的時間裡,時光抹去了許多東西。當我們堅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時候,總有那不遂人願的事情出現。我們設想著美好,期望著破案,但是一切在沒有明朗之前都只能是一片混沌。現在,儘管我們期望著案件有著“柳暗花明”的時候,其實更多的恐怕是無奈和失望吧。但願,明天雲開日出,又是一個明媚的豔陽天。

  • 7 # 仁者厚德載物

    張玉環案,雖然張玉環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被無罪釋放,但因為真凶並沒有落網,仍然疑點重重,所謂疑罪從無,就是張玉環有可能是真凶也有可能不是真凶,但因為證據不足,法院只能按照無罪推定。

    既然真凶沒有落網,張玉環雖然被無罪釋放,但仍然是目前此案最大的嫌疑人,因此真凶仍然存在兩種可能。

    第一種情況就是真凶其實就是張玉環。

    張玉環如果是真凶,他經過27年的努力終於被法院判無罪釋放。他的言語中會盡量不去提遇害的兩個小孩,也儘量不會提真凶是誰,只會提刑訊逼供與27年冤獄給自己與全家帶來的災難與委屈,而要求儘快得到國家賠償。

    經過27年的監獄生活,張玉環即使是真凶,他也沒有什麼可害怕的,因為他知道警方沒有DNA、指紋這樣的直接證據,因此只要他死不承認,警方就毫無辦法,不然法院也不會把他無罪釋放。

    第二種情況就是真凶另有其人。

    即使張玉環不是真凶,他也有可能知道真凶是誰,畢竟在案發時間前後,他曾經三次回家喝水,很可能看到了真凶作案,但因為真凶與他關係密切,比如是他的妻子宋小女或者是他的兄弟等,他寧願自己受冤屈也不揭露真凶。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真凶也沒有什麼可害怕的,畢竟此案沒有直接證據,張玉環也不可能揭露真凶,真凶會若無其事,不會有什麼反常行為。如果是這樣的情況,真凶也沒有什麼可害怕的,畢竟此案沒有直接證據,張玉環也不可能揭露真凶,真凶會若無其事,不會有什麼反常行為。

    當然,如果真凶另有其人,而張玉環也不知道真凶是誰,那真凶就更高枕無憂,因為既沒有直接的物證比如真凶的DNA與指紋等,也沒有人證,真凶只要不良心發現主動自首或者對其他人說漏嘴,就永遠不會暴露。

    綜上所述,此案的最大瑕疵就是警方當時沒有從遇害小孩的指甲縫裡提取真凶的DNA與血型等直接證據,經過27年就更難找到直接證據。即使真凶自首或者有人證,也無法定成鐵案,因此即使真凶落網也不可能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 8 # asd1555282

    如果是村外生人同時殺害兩個年幼孩子,動機是什麼呢?除非人販子偷孩不成,將其殺掉。村內熟人,莊裡莊鄉,忍心殺害兩個年幼孩子嗎?如果同村熟人殺害兩個孩子,動機是什麼呢?總得有理由吧。張玉環跟這兩個小孩是鄰居,鄰居之間可能多少有點矛盾或過節,但不可能釀成殺害小孩的仇恨吧,有多大仇恨導致這兩個孩子被殺?如果鄰居間有仇恨,村內街坊間多少得了解,村幹部也不能不瞭解,這一點好象沒透露出來。在刑訊下,張玉環招供兩個小孩欺負過他的孩子,兩個小孩招惹過他,這也不可能成為殺小孩的心理動機,更不能成為證據。不瞭解那兩個被殺小孩父母的品行。從透出資訊看,張玉環及其父母算是較強勢家庭,其母挺有脾氣,但基夲是正派守良有臉面的家庭,不象無賴家庭。這樣家庭出身的人,不管鄰居之間有多大矛盾,竟在家裡或附近出手殺害兩個年幼孩子,實在無法自園其說。要說一怒之下誤殺,也不可能同時殺了兩個小孩。這僅是一般推理,不一定符合實際。現時代人心難測,正常心理料不到的事也可能發生,如剛發生過的杭州殺妻案,居然趁其妻熟睡時將其殺害,而且竟如無亊人一樣,還主動報案,其心裡素質之強,世間少有,而且從視訊看,臉面上一絲破綻也看不出,不得不讓人稱奇。總之,張玉環案也算是個奇案,平反是好事,司法不能冤枉好人,但案情恐怕結束不了,兩個年幼孩子到底怎麼死的,總得有個說法。可能是溺亡,也可能是他殺,如是他殺,真凶在哪裡呢?這就考驗現代刑偵技術有沒有辦法了。

  • 9 # 伴行者

    27年,這是一個漫長的時間,在未找到真凶之前,一切都是不確定的。

    如果基本排除是村外人作案,在談論真凶,這裡我覺得要從兩方面來看。

    如果真凶都已經不健在了,也沒有目擊證人,案件就會是永遠找不到真凶,成為真正的懸案?

    如果有目擊證人,27年前他都不出來指證,27年後凶手都不在了,他反而會良心發現出來指證嗎?即使27年後他願意出來指證,但凶手已死無對證,單一面之詞警方又該怎麼偵破?

    如今張玉環無罪釋放,想必這是對真凶一個莫大的警告,任他心理素質再強大,27年後案情突然峰迴路轉,他也不見得就能事事做到平淡如水。

    所以,我覺得真凶這時最害怕的是:

    1、害怕面對張玉環,因為他讓他含冤頂罪了27年,心中肯定是有愧意的。

    2、害怕見到警察,也害怕有人敲門。

    3、害怕當年有目擊證人,如今良心發現,願意出來指證。

    4、害怕聽到村裡別人在背後議論紛紛。

    5、害怕在網上看到不利於他的言論。

    6、害怕喝酒,害怕和別人有過多的私交,喜歡獨來獨往,因為主要害怕自己在某方面管不好自己,結果自我暴露了。

  • 10 # 漢關駝鈴

    真凶現在最害怕什麼?假如有真凶,當然是最害怕警方重開調查,他會感到恐荒,會隱藏的更深,聽到警笛會嚇的擅抖,會不以真面目視人等反常。

    疑罪從無,這是國家司法的進步,這一點我們任何人不能否認。自張玉環案平叛以來,自媒體議論如潮,有人為張玉環被重判無罪高興,有人為真凶沒抓到懷疑,還有人說張玉環應該自己追查凶手洗清嫌疑等。

    “不冤枉任何一個好人,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這應該才是司法的真諦,張玉環案有疑點,殺人證據不足,這是重判的前提,否則也不會重新開庭,當年定死罪沒有立即執行就說明有這方面疑點。

    我們大家生活在這個世上,在生活中都或多或少的被人誤會過、懷疑過,特別是那些無緣無故的懷疑,都會讓人十分氣憤。張玉環被關了27年,他這一輩子已經毀了,出獄後還能不能正常融入生活,還得難說,假如真凶確有其人,那他真是悲哀。有人說他得到的國家賠償是別人一輩子掙不到的錢,我說這些人簡直是混蛋,你自己被冤枉、被監獄關27年試一試?

    “疑罪從無”以來國家司法重審了很多案子,使很多存在證據不足的嫌疑人獲得重判,這的確是司法的進步。有人說這樣一來會是一些真正的罪犯因證據不足受不到法律的懲罰,這就是警方的工作了,這就要求警方在破案時要更加認真,更加註重證據,不能再靠刑訊逼供了。

    河北聶樹斌案,在真正的罪犯自己都承認殺人後還得不到快速來平反,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這兩人都已被執行槍決,國家賠償再多還能換回生命麼?所以大家都不要再過多解讀張玉環了,追查真凶的事交給警方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沒有結婚證在一起生活十幾年,算不算夫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