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教師的薪酬福利設定,直接以學費折扣、課時或貢獻值計酬;
2、教師及管理者的可變薪酬與不變薪酬比例設定不科學;
3、學校在給教職工的薪酬方面過於大度或過於小器。教師薪酬的成本過高,使得學校資金積累不足,沒有資金進行市場推廣,沒有資金去購買產品和培訓,進一步提升大家的教學水平,同時也沒有資金去發展新的校區,這對後續的發展非常不利;薪酬福利過低、無法留住核心教職工,人才流失慘重。4、不給教職工上社保,也未考慮是否根據學校能力分層“設保”,教職工缺少與學校長期相守與努力工作的動力,沒有職業安全感;(僅這一個原因,就足以造成老師去考公立學校、考公務員)
5、薪酬中的試用期標準不合法、沒有相應穩定的薪酬策略、薪級薪等的設定與晉升無標準或標準想當然,不專業、不科學;
6、績效考核獎勵與薪酬管理脫節,未能將二者有機結合;
7、福利管理工作未受到普遍的重視;
8、企圖模仿寬頻工資卻奈何操作不夠專業,設計中出現了帶多幅少的大問題,其結果還是無法實現激勵這個基本目的;
9、績效考核管理中使用“減法”而不是“加法”,讓教職工感覺是在扣自己工資;
10、把續讀率考核當作唯一的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管理過於單一,有績效考核,無績效管理;
11、重經濟薪酬管理,輕全面薪酬管理。
12、績效考核獎勵與薪酬管理脫節,未能將二者有機結合。
1、將教師的薪酬福利設定,直接以學費折扣、課時或貢獻值計酬;
2、教師及管理者的可變薪酬與不變薪酬比例設定不科學;
3、學校在給教職工的薪酬方面過於大度或過於小器。教師薪酬的成本過高,使得學校資金積累不足,沒有資金進行市場推廣,沒有資金去購買產品和培訓,進一步提升大家的教學水平,同時也沒有資金去發展新的校區,這對後續的發展非常不利;薪酬福利過低、無法留住核心教職工,人才流失慘重。4、不給教職工上社保,也未考慮是否根據學校能力分層“設保”,教職工缺少與學校長期相守與努力工作的動力,沒有職業安全感;(僅這一個原因,就足以造成老師去考公立學校、考公務員)
5、薪酬中的試用期標準不合法、沒有相應穩定的薪酬策略、薪級薪等的設定與晉升無標準或標準想當然,不專業、不科學;
6、績效考核獎勵與薪酬管理脫節,未能將二者有機結合;
7、福利管理工作未受到普遍的重視;
8、企圖模仿寬頻工資卻奈何操作不夠專業,設計中出現了帶多幅少的大問題,其結果還是無法實現激勵這個基本目的;
9、績效考核管理中使用“減法”而不是“加法”,讓教職工感覺是在扣自己工資;
10、把續讀率考核當作唯一的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管理過於單一,有績效考核,無績效管理;
11、重經濟薪酬管理,輕全面薪酬管理。
12、績效考核獎勵與薪酬管理脫節,未能將二者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