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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芋頭愛吃酸蘿蔔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表面和善老實的人,背地可能是一個魔鬼,一旦不加以留意,就會陷入困難之中,防人之心不可無。

    兇手把拾荒女騙到荒草處,狠砸女子頭部後姦屍

    2003年3月,北京經濟開發區發生一起命案。

    犯罪嫌疑人張雙立去到工地上面溜達,看到一名女子正在撿垃圾袋,他湊了上去,和女子說自己家裡還有很多垃圾袋,女子一聽立刻要跟著走。

    去到一片荒草處,張雙立很直接說“我沒有垃圾袋,給你20塊,你留下來陪我玩一會吧”。

    女子當即想要逃跑,張雙立順手拿起一塊水泥板,向女子砸去,砸了七八下之後,受害者臉上全部都是血

    看女子沒了聲息,張雙立實施了姦屍,過了兩天之後,張雙立慾望又來了,返回草地再次實施姦屍。

    兇手再次犯案,與站街女發生矛盾後動手

    由於女子是拾荒者,幾乎沒什麼人注意到她的失蹤,過了五個月之後,張雙立偶遇到站街女付某,兩人商量好30塊之後,一起走到樹林裡。

    但走到樹林之後,張雙立突然變卦,說只給20塊,氣急敗壞的付某大罵他窮鬼,然後想要離開。

    張雙立拿起一塊石頭向付某後腦勺砸去,很快付某沒有了聲息,隨後開始了姦屍。

    兩次犯案之後都沒有被人發現,他開始變得大膽起來,過了一個月後,他盯上了撿破爛的劉某,也是用同樣的手段把她騙到樹林。

    第三次犯案,受害人留下關鍵性線索

    趁著劉某不注意,狠砸後腦勺,做法和前兩宗案子一樣,但第三起案子終於有人報警,經過DNA證實,確定是同一人所為,警方立刻成了專案組。

    當時社會輿論非常多,有人認為,既然已經有了兇手的DNA,應該很快就能抓住兇手,但在當時資料庫還沒普及,調查起來還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案子的線索就在受害人劉某在和他成交“生意”之前,曾向同鄉借錢收購鐵卡,後來警方在調查的時候,重點叮囑撿金屬人員要注意這一特徵。

    女子發現可疑男子,急忙向警方報警

    後來接著過了幾天,一名撿破爛的婦女周某被陌生男子叫住,問她要不要鐵卡,周某立刻有了警惕之心。

    想到之前警察通報過有殺人犯專門收購鐵卡為藉口來殺人,便拒絕了男子,隨後立刻和警方報案,說了男子的外貌基本特徵。

    此男子正是犯罪嫌疑人,因為周某的拒絕,他想著等找到合適的人再作案。

    兇手坦言自己犯案動機,表明殺人很刺激

    警方抓了二十個可疑人員回來,周某立刻認出了張雙立,張雙立承認了自己犯下姦屍案的事實,還坦白了自己在8月份時,把28歲的年輕女孩挾持進Golf球場殺害後姦屍。

    他坦白殺人能讓自己變得興奮,一般會穿得非常乾淨出門,以提高別人的信任度,還說“我性慾強,看到女人就忍不住衝動起來”。

    張雙立在坦白的時候,非常高興,警方對其進行精神醫學判斷,但是結果證明,他並沒有精神疾病,屬於完全責任能力者。

    在2004年的11月,經過法院審判,處於張雙立死刑。

    總結

    長期的精神壓抑讓張雙立變得嗜愛殺人,就算在大白天他也能夠很從容犯罪

    出門在外,遇到有陌生人要帶去偏僻的地方,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小便宜,而不顧自己的安全。

  • 2 # 韶華傾夢

    1988年2月11日,時值春節前夕,人們正忙著準備年貨,氣氛十分地熱鬧。但就在這樣的情況下,位於沈丹鐵甲線63公里處的鐵路橋道口房裡,卻突然傳出一陣衝鋒槍的掃射聲。

    很快,槍聲便停了下來。不久,只見一道緊攏著大衣的身影竄了出來,而後急匆匆地向外跑去,直至消失不見。幾個小時後,換崗的武警戰士進入房內,映入眼簾的一幕卻讓他們驚呆了。

    兩名守橋武警戰士,以及一名鐵路工人,都倒在了血泊中,人已沒有生命特徵。發現了兇案現場後,換崗的戰士立即向上級彙報。武警方面通知了警方,隨後立即趕到現場。

    經過警方的初步現場勘查,警方認為這是一場惡性持槍殺人案件。兩名武警和一名鐵路工人,在中槍前都沒有和人搏鬥的痕跡,都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兇手近距離開槍打死的。而且,鐵路工人在死亡時,手裡還夾著一根抽了一半的香菸。

    兩名守橋的武警,都是經過正規的訓練的,無論是身手還是反應意識都很強。警方根據兇手的開槍距離計算,當時兇手距離兩人也不過幾米。若是陌生人,在站崗期間,根本沒有人能夠和他們靠的這麼近,更不可能說是突然衝過來搶奪武器了。

    而且,當時的武警手持的是56式衝鋒槍,就算是空槍而沒有實彈,但是槍上是有刺刀的,兇手若是冒然靠近且襲擊,以兩位武警的身手,再加上一個體力強壯的鐵路工人,兇手很可能難以達到目的。

    最為關鍵的是,警方還發現兇器居然是武警手上的衝鋒槍,但是射出來的子彈卻是兇手自帶的。也就是說,兇手和三人相識,熟到能夠從武警的手上拿過沖鋒槍。並且,在趁著三人不注意的情況下,把自帶的子彈裝入衝鋒槍,最後實施犯罪。

    而從地上的彈殼來看,兇手至少開了五槍。因為當時還沒有電子監控裝置,再加上位置較於偏僻,沒有目擊證人,警方只好對周邊的村莊進行走訪和調查。

    但是,在整整一天的走訪中,警方都沒有發現任何的相關線索。而就在警方認為兇手會隱藏一段時間的時候,在2月13日的凌晨零時,本溪市東芬大橋臨街的一處居民房內,再次傳出了衝鋒槍的掃射聲。

    東北二月的天氣依舊寒冷,路上行人並不多。而且,因為臨近年關,都會有人放煙花或鞭炮。所以,在最初的時候,周圍的人都以為是放鞭炮的聲音。在凌晨4點時,槍聲再次在同一個地方響起。

    這一次,因為過於寂靜,這突兀的聲音很快就引起了周圍鄰居的注意。有人被槍聲驚醒過後,並不敢立即出馬檢視。等過了許久,周圍沒有響聲時,他才敢出馬檢視。等門開啟後,便看到一個人倒在了地上。

    剛開始,他還以為是有人喝醉了,才倒在地上。但等走近一看,卻發現是一個頭發蒼白的老人,胸部的棉襖處有中彈的痕跡,人已經沒有呼吸了。害怕之下,他連忙選擇報警。

    凌晨5點左右,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到案發現場。老人倒在一處平房的大門口,而這間房子的大門緊閉。在敲門無人迴應後,警方只能用正經手段進入房子。進入院子後,映入眼簾的是兩具男屍,年齡在二三十歲左右。

    而在屋內還有一男一女兩具屍體,年齡在五十歲左右,初步判斷是一對夫妻。經過現場勘查,警方根據子彈的痕跡對比,發現這五人都是被56式衝鋒槍所殺,而且這把衝鋒槍就是11日所失蹤的槍支。

    在走訪和調查後,警方得知這屋子的主人姓左,平時都是左氏夫妻和他們的獨子居住,養女左雪梅則是居住在工廠的宿舍裡。而院子裡的兩具男屍,除了左氏夫妻的獨子外,另一具則是街上鄰居家的孩子。

    法醫在鑑定後,發現五人的死亡時間並不相同。其中,左氏夫妻和鄰居家的孩子是在凌晨零時死亡的,而左氏夫妻的獨子和門口的老人是在凌晨4點死亡的,之間相差了近4個小時。讓警方感到奇怪的是,鄰居家的孩子和老人身上僅中一槍,而老人更是沒有致命傷,是中槍之後被凍死的。

    至於左家的三人則不同,戶主左老頭的胸部中了一槍,頭部中了多槍,而且子彈都是從嘴部射擊進去的。更慘烈的是,他的襠部也遭受了三槍,下體被擊打爛了。其餘兩人也是遭受了多槍。由此可見,兇手對左氏三人的恨意有多深。

    警方在經過走訪和調查後,得知左家三人的脾氣都不是很好,尤其是戶主左老頭的脾氣更是暴躁,經常罵人。而左雪梅是左家的養女,人長得很漂亮,正值青春,但左家的三人對她並不是很好。在長大後,在本溪二藥廠上班,平時很少回來。

    左家和周圍的鄰居沒有太大的矛盾,而他們的兒子雖然不學無術,但是社會背景並不複雜,也沒有和他人結怨。那麼,兇手為何會對左家的三人有如此大的恨意呢?此外,左雪梅究竟去了哪裡?

    短短兩天內,接連被殺死八人,再加上年關臨近,警方身上的壓力很大。在專案組成立後,警方進行了大量的走訪和調查,想找出蛛絲馬跡。

    在2月17日,左雪梅的幾個女工友找到警方,說她們知道是誰劫持了左雪梅。在警方的詢問之下,她們一致認為鐵路本溪車務段工人秦家明是兇手的可能性最大。她們說秦家明人長得很帥氣,但是性格很急躁,為人衝動,做事情十分的偏激。

    秦家明和左雪梅在談戀愛時,兩人多次分分合合。有一次,兩人分手後,秦家明拿著匕首去質問左雪梅。並說如果左雪梅不同意複合,他就當場自殺死在她的面前。說著,就直接往自己的身上刺了一刀。

    當時左雪梅的女工友都在宿舍,她們被秦家明的這一舉動嚇得都不敢說話。而左雪梅為人單純善良,看著秦家明的舉動,她嚇得不知所措,最後不得不同意了複合。所以,左雪梅出事之後,這些女工友都認為秦家明可能最近又和左雪梅分手了,吵鬧後發生了這些兇殺行為。

    聽完這些話,警方將信將疑,但有了新的線索,警方也開始著手調查。調查後,警方得到了不少的有用資訊。在最近幾天,秦家明所在的工廠要春節加班,秦家明都沒有參與。但因為這是屬於自願行為,秦家明不來也是正常。

    可關鍵的是,警方沒有找到秦家明。秦家明在這幾天去了哪裡,幹了什麼,究竟是否是作案人員?這些都是警方急需得知的結果。

    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本溪偏嶺鄉供銷社營業員曹忠臣找到了警方,說他的好友秦家明有可能殺害了左家的兩口子。據他所說,他和秦家明是從小玩到大的好朋友,秦家明性格偏執偏激,做事一根筋,在認識左雪梅後,性格也更加的急躁。

    在一次工廠聚會上,秦家明對左雪梅一見鍾情,並對她展開了追求。左雪梅是本溪的一枝花,人長得很漂亮,追求者很多,但都被她給拒絕了。秦家明在剛開始追求左雪梅的時候,左雪梅都是拒絕了他的追求。

    或許是因為秦家明的堅持不懈,左雪梅才答應了他的追求。可兩人在一起沒有多久,左雪梅便提出了分手。秦家明聽到分手的話時,宛如晴天霹靂,一臉呆滯地看著左雪梅,不敢相信她提出分手。

    分手後,秦家明找到了曹忠臣喝酒,很是頹廢。但秦家明又告訴曹忠臣,說他能夠感覺到左雪梅依然是愛他的,但不知為何就要提出分手。所以,秦家明感到其中有蹊蹺,說要去查清楚狀況。

    在案發前一個月,曹忠臣又一次見到了好友秦家明。而這一次,秦家明整個人都像是即將出籠的野獸,滿身的殺氣,他對曹忠臣說左雪梅太難了,他再也忍受不了了,想要去幫助左雪梅。

    左雪梅是棄嬰,後來被左氏夫妻收養。被收養後,左氏夫妻對她並不好,而且她的哥哥也常罵她。到了16歲,左雪梅長得亭亭玉立,很漂亮。但正是因為這樣的美貌,使得她命運多舛。養父左氏老頭子看她的眼神就很不對。

    有一次,趁著老婆和兒子出門,左氏老頭子用暴力侮辱了左雪梅。因為左氏老頭子對她的長期打罵,再加上一個弱女子,她根本反抗不了。後來,她把這件事告訴了養母,但讓她沒想到的是,養母和養父吵了一架後,更是大罵左雪梅是狐狸精,是她勾引自家的丈夫的。

    而且,養父後來更是愈發的猖狂,對她進行了多次侵犯。而養母雖然都知道,但最後都從不過問。而左雪梅把這件事告訴他的哥哥時,她哥哥也是對她進行一次次的辱罵,並且警告她不要把事情外揚。

    就這樣,左雪梅往後的日子都是這般過來的,反抗越劇烈,得到的捱打就越重。到了18歲時,左雪梅到本溪二藥廠上班,逃離了這個家。可是,讓她感到奔潰的是,養父並沒有就此而罷休,反而是多次找到工廠,一直糾纏她,而且還警告她不能交男朋友,否則就把她和男朋友一起殺了。

    也正因為如此,左雪梅一直不敢交男朋友。後來,因為秦家明的不斷追求,以及那自殘式的行為,左雪梅才不得不同意。但是,這件事被養父知道後,又對她進行了辱罵和毆打,以及警告。

    秦家明後來就是多次相逼,左雪梅才不得不把實情告訴了他。秦家明得知後,整個人都很氣憤,頓時起了殺心。因為左氏老頭子和他的兒子很強壯,而秦家明感覺自己和他們交手,可能不是對手,便起了弄槍的心思。

    秦家明曾經是民兵,家裡留下了80多顆7.62毫米的衝鋒槍子彈,而在道口的武警手上,則有衝鋒槍。於是,秦家明利用他和這三人的關係,在2月11日時,帶著子彈去和他們套近乎。最後,在得到槍支後,暗中裝上了子彈,直接殺死了三人。

    殺人後,秦家明跑到二藥廠去找左雪梅,並說他要去幫她報仇。左雪梅聽完後,沉默的看了他一眼,最後決定和他一起去。到了左家時,已經是凌晨零時了。進入左家後,秦家明拿著衝鋒槍對著左氏夫妻就是一陣掃射。

    尤其是左氏老頭子,秦家明更是氣憤,不僅把槍口伸進他的嘴裡開槍,還對著他的襠部一陣射擊。至於鄰居家的孩子,則是倒黴。左雪梅曾為他求情,但紅了眼的秦家明並不同意,並說他會報警,於是把他也給殺了。

    殺了三人後,秦家明和左雪梅在左家吃了一些東西,一直等到凌晨4點,才等到左雪梅的哥哥回來。看到他,秦家明也不多說,抬槍就是射擊。打死他之後,秦家明拉著左雪梅往外走,正好碰到了出門察看的老人。

    為了避免出現意外,秦家明對這老人還是開了槍。隨後,秦家明帶著左雪梅到了他的二哥家。他的二哥看到兩人的情況不對勁,便開口詢問。但是,秦家明都把話題帶開了,而後兩人離開二哥家來到了曹忠臣家。

    到了曹忠臣家,秦家明露出了大衣下的衝鋒槍,並把自己殺人的事情告訴了曹忠臣,而後也給曹忠臣留下了一份長達21頁的遺書,裡面寫了他和左雪梅的感情有多深,左雪梅的命運有多悲慘,左家三人有多可惡,以及他殺人的經過等等。

    兩人和曹忠臣說完後,就逃到了偏嶺鄉中寨子村。而曹忠臣看到秦家明殺人,自感事情重大,而且要是知情不報,自己也會坐牢。於是,曹忠臣便帶著這份遺書報了警,以圖自保。

    警方在得到這份遺書後,立即展開對秦家明的追捕。但是警方對秦家明的舅舅家、姑姑家,以及他的老家進行搜捕時都沒有發現秦家明兩人。但就在警方一籌莫展的時候,秦家明兒時的朋友劉俊義找到了警方,說秦家明兩人正在他家。

    最後,警方成功的將秦家明和左雪梅給抓捕了。在被抓時,秦家明還大喊,“我殺人與這女人沒有關係,她是被我劫持的人質,你們不要為難她。”

    為此,2·17案件就此被偵破了,秦家明最後被槍決,而左雪梅的結局如何,卻沒有人知道。至於劉俊義,則是立了二等功,被獎勵了三千元。

    其實,這一系列的事情,最初的源頭是左家。如果左家沒有收養左雪梅,亦或者是收養了左雪梅,能夠對她好一點,左氏的老頭子沒有那禽獸般的舉動,事情也許並不會變得這麼遭。此外,如果秦家明和左雪梅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去懲治左氏老頭子,不要去殺人的話,事情也會變得不一樣。

    但事已至此,養父的禽獸行為,養母和哥哥的辱罵,以及秦家明性格執拗偏激,做事不顧後果,再加上左雪梅的懦弱,造就了一系列悲慘的結局。

  • 3 # 良宵花解語啊

    90年代我們這裡發生了一起兇殺案,一個女孩子被人在家用菜刀砍死了。大家全都一邊倒的說她自作自受。

    這起案件發生在夏天的一個晚上,一個男人拎著一把菜刀,上到三樓偏單的一家門口,“咚咚咚”開始敲門。屋裡一個年紀稍大的女人聽到敲門聲,一邊問誰呀?一邊順手打開了房門。

    女人看到站在門口的男人,一副不屑一顧的口氣問到:“不是已經分手了嗎?你又來幹什麼?”聽到說話的聲音,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子從廚房裡走了出來,看到門口的男人,臉色一下子就變了,眉毛豎了起來,瞪著眼睛衝著那個男的喊到:“你有完沒完啊?我不想談了,咱們不是已經分手了嗎?你怎麼還來找我?”那個男的看到母女倆對他的態度如此惡劣,徹底地被激怒了。

    他一下子衝了過去,揪住女孩子的頭髮。舉起菜刀放到她的脖子上,惡狠狠地說道:“這些年你把我耍得團團轉,你說分手就分手啊?今天我就沒打算活著回去,咱倆要死一塊死。”那個年紀大的女人一看嚇壞了,趁著這個男的沒有妨備,偷偷的溜了出去。

    她一出門口,一邊往樓下跑一邊高聲呼喊:“救命啊!救命啊!快來人啊!殺人了!”樓裡的居民聽到喊叫聲,都從屋裡跑了出來。這個女的哭喊著說:“快救救我閨女,有人要殺她。”

    有人回屋打了報警電話,警察來了之後,開啟房門到屋裡一看,地上躺著兩個人,渾身是血。那個女孩脖子上、臉上、頭上、身上到處都是都是刀口。那個男的也抹了脖子,血呼呼地往外冒,已經奄奄一息了,於是趕緊把人送到醫院進行搶救。那個女的傷勢過重,早已經沒氣了。

    男的被搶救過來,警察對他進行了審訊,得知這個男的和死者是男女朋友,這個女的和他交往了四五年了,這些年這個女孩不斷的向他索要各種金首飾,手錶,過年過節的禮品,金錢更是不計其數。可是每次一提結婚她就會找各種理由來推脫。最近男的又一次提出結婚,沒想到這個女孩還是不同意,兩個人因此吵了起來,這個女孩提出了分手。男的讓她把財物還回來,結果女孩不僅不還,還對他惡語相向。

    最讓他氣憤的是,他從別人口中得知,原來這個女的不僅和他交往,還同時和其他男的交往。這個女孩沒有父親了,娘倆就是靠騙男人的錢過生活。這個男的單位的工作性質就是長年在國外工作,他本想著自己辛辛苦苦賺錢,找個女朋友早點結婚成家。因此只要女友提出的要求,他都儘量滿足。不成想被這個女孩不僅騙了錢財,還騙了感情。性格內向,不善表達的他,一怒之下拿了一把菜刀決定和女友同歸於盡。

    警方對女孩的鄰居進行了走訪調查,都反映這個女孩子確實和很多男的交往。母女倆都不工作,可是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很多鄰里都覺得這個女孩子太不自愛,為了貪圖享受,坑害別人,結果把自己也搭進去了,真是活該。

    男孩子的遭遇確實令人同情,被這個女孩欺騙了感情。但是這種做法太極端了,為了這樣一個女人,觸犯法律丟了性命真的不值。

  • 4 # 東白啟明

    我家的樓上住著一對母女,說起來挺可憐的,她們在精神上都受過刺激,變得有些不正常。原來這家的男主人是個開大轎子車的單位班車司機,有一年,他開著轎子車出長途,當時正值暑假,他為了佔個小便宜,就順便把自己的妻女也捎帶上了,想讓妻女也沾沾光,沿途欣賞一下風景,這樣一來也可以省下一筆旅遊的花費。然後,世事難料,在中途,轎子車在一段盤山公路上,迎面與一個拉滿木材的大貨車相撞,當時,一根尖頭圓木穿過了轎子車的駕駛室,把這家男主人的腦袋撞擠成了爛西瓜模樣,當時的場景十分慘烈。而這一切都是在這對母女的眼皮子底下發生的。而更讓鄰居們覺得可憐的是,自從目睹了男主人慘死的場景後,這對母女就變得神神道道起來了。但是,你要說她們是個病人,倒也不至於,雖然她們的行為舉止與正常人有所不同,但在大多數的時間裡,她們的病情也不是那麼嚴重,母親仍在上班,不過單位照顧她去了服裝廠,去看守堆滿工作服的倉庫。女兒也在上學,不過,學校專門在老師的講臺旁邊放了一張桌子,讓這個上三四年級的小女孩坐在那裡聽課,其主要目的,就是害怕她影響別的同學。因為,這個小女孩整天嘴裡喋喋不休說個不停,而且她還常年不洗澡,原來和她同桌的同學,經常發現她的頭髮里長滿了蝨子。對於這對母女,我們這些樓上樓下的老鄰居,出於同情心,對她們有時的怪異行為還是比較包容的。比如,有一次,我下班後來到電梯前等電梯,剛好那個小女孩也放學了,除我們兩人以外,還有一個人也在等電梯,於是我們三個人一起上了電梯,誰知這個小女孩上了電梯後,把樓層按鈕從2樓挨著個地一直按到了30樓,和我一起上電梯的另一個人可能是個新來的住戶,他不太瞭解這個小女孩的身世,就罵了那個小女孩幾句,誰知道,這個小女孩當場就發起了飈來,她不僅胡言亂語地與那個人對罵,而且還在電梯裡又踢又跳,氣得那個人要打這個小女孩。我怕出危險,忙拉住了那個人,誰知那個小女孩還不依不饒,而且沒由頭地把矛頭對向了我,她撲過來,對著我的胳膊就咬了一口,幸虧當時已是深秋,我穿得比較厚,這樣才沒有被她咬傷。事後,我也沒有去追究,我心想,就是找這小女孩子的媽媽理論又能怎麼樣呢?對於我們這些老熟人,也只能自認倒黴,以後只能多加註意罷了。然而,對於一些陌生人來說,小女孩就沒有那麼好運了。有一年,在這對母女倆所住的樓層裡,有一家住戶把房子出租了,租房子的是兩個說著外地口音的年青小夥子,過了一段時間,有一天深夜,我們樓裡來了一大群警察,把那對母女家和那兩個租房子的小夥子的住處翻了個底朝天。後來,鄰居們得知,那兩個小夥子不是什麼好人,他們發現這對母女有些不正常後,就起了壞心,剛開始,他們故意買些零食之類的東西放在這對母女門前顯眼的位置上,這對母女到底精神上還是有些不正常,她們以為得到了什麼便宜,歡天喜地把這些不知來路的東西拿著就吃掉了。那兩個小夥子觀察了幾次之後,就對這對母女下了黑手,當時,我們樓房都是一梯三戶,除這家住戶以後,還有另外一家住戶,第三家住戶的女主人,是個非常心細的人,有一段時間,她總感到樓層裡有異樣,因為每到夜晚,她總能聽到,不知誰家的門總是在不斷的開來開去,而且經常聽到奇怪的叫聲,於是,有一天深夜,她留了心,聽到門一響,就偷偷跑到門外看,她發現一個租房子的小夥子從那對母女家出來,一閃身就回了到自己的出租屋裡去了,不一會,另一個小夥子又從出租屋裡出來,推開那對母女家虛掩的門進去了。這個心細的女人感到不對勁,她當時就報警了。果然,這兩個壞人,利用零食經常給這對母女下藥,並配了這對母女家的鑰匙,從而犯下了令人不齒罪行。

  • 5 # 遼寧資深球迷二代

    至少筆者在上世紀90年代的兒時回憶中,就曾聽說過這樣一起惡劣的案件,當事人沒文化的底子讓人歎為觀止,其法盲概念更讓人目瞪口呆,而這一切也引發了一場令人憤怒無比的案件。

    這就是1993年轟動一時的燕志雲虐待女兒案。

    燕志雲,1961年出生,在1993年的時候時年32歲。

    其女兒蘇麗,1987年出生,1993年的時候時年6歲。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自己幼兒的時候是一種什麼樣的生活,至少筆者還依稀記得一些畫面:當時的筆者在幼兒園,每天上學前,父母生怕自己吃不好,總要往筆者的兜裡塞上一些零食。家裡有什麼好吃的,也是永遠先留給筆者,因為對於筆者的父母而言,自己是他們心中的一顆寶。

    但對於燕志雲來說,自己的兒子蘇超可以享受這樣的生活,因為他是可以給家族傳宗接代的接班人。但小女兒蘇麗,那就算了吧!先不說她是超生的產物,作為一個女孩,生不出“姓蘇”的孩子,又憑什麼對她好?

    1987年,蘇麗在西寧出生,由於這是燕志雲的二胎,在那個計劃生育的年代,小女兒的誕生自然會引起一系列的可能出現的超生處罰。作為當地一家鞋帽廠的普通職工,儘管燕志雲長期對生養二女兒的事做出了隱瞞,甚至長時間把女兒送到外地的親戚家照顧。但在小蘇麗不到兩歲的時候,這件事還是東窗事發了!

    隨著超生的曝光,加上長期隱瞞的惡劣行為,本來在人際關係方面就很差的燕志雲被開除出工廠,失去了應有的工作。

    本來就是不受待見的小女兒,而自己又因此失去了工作,脾氣暴躁的燕志雲把一切怒火的源頭都歸咎到了蘇麗的頭上,在她看來,自己的一切厄運都是小女兒所帶來,那女兒蘇麗就應該償還自己所蒙受的損失。

    但對於這個沒有文化的燕志雲女士,筆者想忍不住質問一句:難道你的女兒能閒著沒事從你的肚子裡蹦出來?作為一個成年女性,你不可能不知道一個孩子的孕育是靠什麼,你自己和丈夫所犯下的錯,憑什麼讓一個孩子來承擔?

    但遺憾的是,沒有文化觀念的燕志雲從來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80年代末,小蘇麗被送回到了燕志雲的三口之家當中,也許對於很多孩子而言,重新回到父母的身邊是一件再好不過的事。但對於小蘇麗來說,這樣的選擇簡直堪稱噩夢。

    由於回來的小蘇麗不到兩歲,這麼小的孩子自然沒有自覺去廁所大小便的習慣,還得需要父母長時間的教育和引導。儘管此時的燕志雲賦閒在家,但一心忙著照顧她的兒子,燕志雲對於女兒一向是不管不顧,當然,要是女兒惹出麻煩,那可是吃不了兜著走!

    小蘇麗隨地大小便,直接一頓暴打!

    小蘇麗將屎尿拉在自己的褲兜裡,繼續又是一頓暴打!

    今天打一頓,明天掐一陣,久而久之,兩歲多的小蘇麗自然被弄得是遍體鱗傷,而對於自己虐打孩子的行為,燕志雲是格外坦然且理所應當——這是我家的孩子,我想怎麼打就怎麼打!

    如果說小蘇麗的童年承受的僅僅是棍棒教育,那也許身為孩子的她還能忍受得下來,可問題是,她經歷的根本遠遠不止這些。

    1、對比哥哥可以做到吃飽穿暖,可小蘇麗的待遇永遠是千篇一律——每天能吃飽都算得上是奢侈,因為燕志雲嫌她浪費糧食。

    2、每天身為母親的燕志雲都會圍著兒子的身邊轉悠,但小蘇麗卻只能被扔在院子裡的一個小房子裡,沒有人去管她。

    3、哥哥可以有著各種好看的衣服,燕志雲也從不吝惜為她的兒子買這買那,但對於自己的小女兒,就撿哥哥的破舊衣服穿吧!

    到這裡,也許有人會疑問小蘇麗的爸爸到底去了哪?此時的他正在外地打工賺錢,根本沒時間去研究女兒的生活,當然,即便是回家,對於妻子虐待女兒的事實,同樣是文盲的小蘇麗的父親也一向是置若罔聞,時間長了,即便是隻比小蘇麗大幾歲的哥哥,也從來沒有把他的妹妹當人看!

    而燕志雲針對女兒的虐待只是到此為止了嗎?答案當然是沒有!

    1990年10月,一個鄰家的女青年給燕志雲家送東西,當走進她家家門的時候,她看見小蘇麗正背對著她跪在地上,由於經常能聽見燕志雲家中的院子傳來小蘇麗的哭聲和燕志雲的咒罵聲,周圍的鄰居都知道小蘇麗在這一戶家庭當中的生活完全是苦不堪言。

    但或許那個時代很多家庭都流行嚴厲教育,加之周圍的鄰居並沒有親眼見過小蘇麗在家中的生活狀態,因此,很多人以為小蘇麗只是定期遭到下手並不重的責打,只是由於孩子太小,每次都會引起慘烈的哭鬧。

    但這一天,這個進門的女青年察覺到了意外,因為進門之後,燕志雲始終下意識地用身體擋住女青年的視線,這個女青年覺得不對勁,趁著燕志雲不注意,女青年向前快走幾步,走到了小蘇麗的面前。結果眼前的景象,讓這個女青年大驚失色。

    因為此時小蘇麗的嘴巴緊閉,而緊閉的原因,竟然是她的嘴居然被針線給縫合上了。

    原來,由於當天燕志雲並沒有給女兒提供足夠的飯食,飢餓的小蘇麗下意識地從院子裡雞窩的飯碗中,抓了一小把雞食放在嘴裡,而這一幕恰好被母親燕志雲撞見,氣急敗壞的燕志雲在暴打了小蘇麗一頓之後,竟然取出了家裡的針線,殘忍的對著小蘇麗的嘴縫合了四針。而她下手的理由依舊是振振有詞:正常人會跟雞去搶食嗎?我只是在教育女兒!

    但是,燕志雲依舊迴避了那兩個重要的細節,倘若你每天都能餵飽你的女兒,你的女兒用得著跟雞搶食物?而這種殘忍的手段,更是涉嫌傷害,難道作為母親的你不清楚?

    而這些疑問的答案,也讓我們頗為沉痛,燕志雲還真的對此什麼也不知道,她的大道理永遠是那句話:這是我家的閨女,我想怎麼收拾就怎麼收拾?

    儘管縫嘴事件在隨後東窗事發,儘管周圍的鄰居聞訊後都紛紛趕來勸阻,甚至在1991年的年初,燕志雲的縫嘴事件還一度上了當地的報紙。然而,面對這種慘絕人寰的行為,燕志雲不但不知悔改,反而把自己名聲越來越臭的罪名歸咎於女兒,認為是她的到來,才讓自己的名聲變得越來越壞,從那以後,她對小蘇麗的態度不但沒有好轉,反而開始變本加厲。

    某一日,燕志雲給兒子做了一鍋紅燒肉,但卻連湯都沒捨得給小蘇麗去喝,小蘇麗忍不住偷吃了鍋中的一個肉渣,結果被發現後的燕志雲一頓暴打。

    而在另外的某一天,也同樣是因為小蘇麗偷吃哥哥的零食,燕志雲竟然用滾燙的熱油去燙小蘇麗的嘴,以此對她的偷吃行為進行懲罰。

    而小蘇麗持續不斷的哭喊聲,總算讓周圍的鄰居明白了她為什麼而哭,他們曾試圖對燕志雲進行勸阻,但每次都被燕志雲生硬的拒絕。而更加遺憾的是,由於當時對法律觀念瞭解的薄弱,儘管小蘇麗被虐待的事越傳越廣,卻始終沒有人打算用法律來懲罰燕志雲的行為。

    而等到大家知道的時候,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

    1993年夜間,小蘇麗起床尿尿時,無意間碰倒了一個瓶子,響聲驚動了正在睡覺的燕志雲,這個已經完全沒有人性的人又把小女兒揪到自己的房間裡一頓暴打,打累了之後,精疲力盡的燕志雲倒頭就睡,但睡覺前的她卻沒有注意到,捱打過後的小蘇麗並沒有像往常一樣哭著爬起來,而是一聲不吭的繼續趴在地上。直到第二天早上,燕志雲起床時發現小蘇麗繼續趴在原地一動不動,她才驚恐地意識到,小蘇麗已經被她活活打死了!

    意識到闖下了大禍,短暫的驚慌之後,燕志雲迅速脫掉小蘇麗身上破舊的衣服和鞋襪,將自己大兒子的乾淨衣物穿在她的身上,企圖營造出女兒生活條件良好,當晚只是因病自然死亡的謊言。然而,當小蘇麗被送到醫院的時候,敏感的醫護人員發現了小蘇麗身上的那些慘不忍睹的傷痕。而隨著小蘇麗的死去,周圍的鄰居也猜測到這個女孩是被母親活活打死,紛紛將自己此前所知道的一切向警方彙報。

    最終,燕志雲以虐待罪,且過失造成他人死亡的罪名被警方逮捕,儘管她把不承認自己的罪行,但在種種證據面前,她也百口莫辯,最終,燕志雲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那女兒的死亡,以及自己身陷牢獄之災,這一切的災難有沒有讓燕志雲悔過呢?答案更讓我們感到了憤怒——也許燕志雲至今也不認為自己做錯了!

    在得知自己將要鋃鐺入獄的結果後,燕志雲氣得破口大罵,其大罵自己的結局是拜女兒所賜,可自己有沒有犯罪?有沒有殺人?有沒有犯下過不可饒恕的罪行?對於眾人憤怒的質問,燕志雲永遠是一副聽不懂的表情,而她丟擲的理由永遠是那句話:我打我家的孩子,怎麼就叫犯罪了?而她的丈夫和兒子,也是同樣的看法!至於死去的蘇麗,也是當地街道和居委會協助安葬的。

    看來勸說、親情和法律,是沒法跟一個文盲去解釋的!而且這種文盲是可以在一家三口中進行傳染的!

    2000年,燕志雲刑滿出獄了,但不久後,大家發現了令人氣憤不已的一幕:小蘇麗安安靜靜躺了7年的墳墓,竟然被人掘了,女孩的骨灰也被灑落一地!是誰幹的呢?大家的心中已經有了答案!

    從那之後,燕志雲一家三口就搬離了西寧,從此下落不明,至今也沒有人能夠找到他們!

  • 6 # ANNELEE

    這個案件當時很長時間都讓我非常不舒服。我真的不太明白,既然不想生,不生就可以了!生下來又為什麼要虐待?或者把她送給別人也可以,是心理有什麼特殊的癖好?最搞不明白的,人都死了,死者為大,還讓她挫骨揚灰?自己的親生的,十月懷胎生下來的,有多大的仇?

  • 7 # 科技華仔

    大概是我讀小學的時候發生的案子吧

    零幾年的事情,畢竟十幾年了很多細節我記不清了。

    一個只有5、6歲的小男孩,自己獨自去上學,然後在路上遇到一個人,那個人騙他說家裡有什麼好吃的東西,跟他回家就給他吃。這個小男孩還小可能是沒抵抗住誘惑就跟著走了,接著就失蹤了。

    那個年代大家也知道,電話都還沒怎麼普及,我們那個地方是個小地方,當年很多人家裡還沒裝電話,老師看到孩子沒來上學,也沒辦法及時通知到家長告知情況,而且老師自己也有課,就想著是不是小男孩生病了,家長沒來得及請假,就沒理這些。一直到晚上放學,老師才趕到孩子的家告知情況,當時家長也奇怪,孩子放學怎麼沒按時回來,然後是他們就報警了。

    孩子失蹤,警察的第一時間想的是可能是孩子貪玩,或許是去什麼地方玩或者去同學家了,讓家長自己找找問問,如果第二天還沒找到再來報警。

    可一直到第二天晚上,孩子還是沒有找到,警察這才開始一起幫忙找孩子,警察剛開始覺得孩子可能是被拐賣了,就開始詢問跟孩子失蹤有過接觸的人,問有沒有看到什麼可疑的人。然後問道跟小男孩、一起走那條上學路的小孩。

    小孩們說那天看到小男孩跟著一個很怪的人走了,他們急著去上學也沒怎麼在意。

    有了目擊者就簡單了

    警察立馬就縮小了搜尋範圍,很快就找到了嫌犯。

    到了嫌犯的家裡,警察們都驚了。

    那個小男海的頭直接就這麼放在廚房的砧板旁邊,廚房的地上都是血。

    打放開大水缸,發現一支人腿就浸在水缸裡。

    對,沒錯,那個失蹤的小男孩被嫌犯給煮著吃了。

    警察馬上帶走了嫌犯,問他為什麼幹這種事,

    嫌犯很淡然地說:“好長時間沒吃肉了,想肉吃”

    這個嫌犯就是農村裡那種沒什麼本事的老光棍,邋里邋遢的,精神有點問題,

    但我覺得他能把小男孩騙到家裡,思維應該沒什麼問題才對。

    然後大家都懂的,精神病人犯罪不受懲罰,這個嫌犯餘生應該都是活在精神病院裡。

    我對這件事有映像,是因為當時這件事出來之後(同時期也還發生過幾起兒童被摘器官然後棄屍公園的事)

    然後學校強制規定任何學生都不許自己一個人上下學,必須結伴同行!當時我和幾個小夥伴就一起結伴上下學,留下了很多難忘的記憶,所以我才記得這個案子。

    精神病真的不該是逃脫責罰的理由!

    因為對精神病管理不嚴造成的人員傷亡還有很多很多!

    無辜的受害人何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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