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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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n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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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湖小V
首先你把車停到了消防通道,你沒有車位麼?阻礙消防通道暢通,萬一119/120通行不了,延誤了最佳時間,誰也付不了責任。然後,你停在了消防通道,對其他業主通行造成一定影響,本來路挺寬的,你停個車變窄了,令人討厭。物業給你鎖車是需要你配合,文明停車。有沒有罰你款?罰你款了麼?文明停車也是提升園區品質,給業主提供更好的生活質量。只要大家都規範停車,文明停車。會少很多煩心事。你停車堵路,有的人可能會劃車。記住與人方便與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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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詩意帆船o1
要物業管理公司到處都亂,而且比執法者還強制。我想問一句 為什麼業委會自治自管的小區沒有這麼亂,這麼霸道,因為大家都是業主,小區所有事情都公開透明,業主之間互相了理解,事情容易解決。物業公司它為了要錢什麼事都不公開,要公開到是業主提意見了,才含糊不清公佈,拖長期間,把數字改了又改來含糊公佈。業委會自管就不是每月根據銀行賬單的支出公佈給業主看。這就是非常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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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燈火觀音
小區物業有沒有權利在消防通道上鎖業主車,這得看小區“物業管理措施”中有沒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有,當然可以鎖車,消防通道誰也無權設定障礙物或者私自佔用,業主在消防通道停車容易造成消防隱患,這種做法本身就是錯誤的,但物業沒有權利罰款。如果沒有,物業肯定是沒有權鎖車的,鎖車就侵犯了業主的權利,物業可以通知車主挪開。物業不是執法部門,無權力鎖業主的車,只能義務通知業主將車開走。物業是受業主的委託來管理小區的,應該給業主提供良好的服務,用粗暴的鎖車的方式來管理小區停車問題,只會加劇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
首先物業要清楚在當前的服務時代,所有服務業的生存空間都是有被服務方所提供,因此物業受聘小區業主的服務需求,對小區進行服務管理,但不是讓物業來管業主的,現在有好多好多物業客主不分對業主行為不管青紅皂白一概進行強制管理和限制行動,法制意識淡薄蠻不講理態度極差,拿錢不作為,很不像話!其實對於業主在小區的生活行作為物業應該加以疏導說服及有序管理,對業主的不良行為應該加以制止,如果發生過渡強行,強制的措施,實際就一種侵犯業主利益的行為對管理小區絕對是不足之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