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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磨平了稜角的石頭

    之前看到一個律師說這種情況是可以要回來的,只不過你要證明這是未成年人在沒有成人監管的情況下發生的大額消費,小孩子沒有是非觀,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因此熊孩子用父母的血汗錢偷偷打賞主播的錢是可以要回來的,不過我建議能給也只給一半,對家長孩子來說都是個教訓對父母來說以後會更加謹慎,防範此類事情發生,對熊孩子來說,加強思想教育,體諒父母心疼父母,學會控制自己,不要讓遊戲控制自己不要讓家長心寒自己養出來一個白眼狼

  • 2 # 榮氏文化

    目前應該是要不回來,反正比較麻煩,要證明孩子是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刷的錢,試問怎麼證明。

    剛剛又看到一個小女孩觀看彩泥的直播刷了父母9萬多,也是這種情況,真的吐血。

    有的網路平臺懼於輿論壓力可能會協商解決,你像大的平臺一般是不理你的,你自己去證明吧。由於大部分孩子都是拿父母的手機弄的所以一般都很難證明。現在的平臺也壞的狠,幾乎不需要什麼限制條件就可以刷錢,更有的主播乞討式的要錢也是一方面

    。所以還需要家長加強對孩子的金錢觀,消費觀的教育,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

  • 3 # 週而復始問迴圈人生

    1、如果主播涉嫌違法犯罪,等公安機關處理後,可以透過公安機關取回。

    2、如果網路平臺沒有驗證身份,就讓孩子進入直播室,那就有過錯,可以追直播平臺的責任。

    3、即使正常渠道進入打賞,根據中國《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8歲以下絕對無民事行為能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為實施相關民事行為。8到18歲限制行為能力人(16歲以上勞動成年除外),在自己能力範圍外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認,不追認無效(此處不討論精神狀況)。

    如果該孩子不滿8歲,意味著打賞無效,錢可以追回。如果超過8歲,建議諮詢一下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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