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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細雨潤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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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個名字
物業公司的全程,應該叫物業服務與管理公司。它應該具備兩個職能:服務於業主、管理好物業。很多物業公司往往把這個核心理念有意無意的顛倒:服務於物業、管理好業主。
物業公司作為一個法人機構,是對其行為和後果要承擔有限責任的,這個承擔責任的範圍和承擔責任的程度,應該在被業主委員會聘用時,以合同文字的形式明確界定出來,並應該有第三方機構對物業公司承擔責任的能力有所背書。
這個時候就可以回答您的邀請了:物業公司是業主大會這一級法人機構聘請來,根據合同約定為業主提供服務、根據合同約定對物業進行管理的機構,在合同有效期內,業主必須放棄部分在合同覆蓋範圍內的人身行為權和財產處置權(如:你不能不牽繩子遛狗,你不能高空拋物,你不能一臺車佔兩個車位,你不能一套房拆成四十套房出租等等)。
所以,物業公司不是業主的上級主子,也不是業主的下人僕役。物業公司是你的權利的代表機構業主委員會聘用的合作者。它做得好,是你委員會的功勞,做得不好,你應該先追究委員會的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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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的大西安
誰也不是誰的主子,物業想要收入更多服務質量就下降,業主想要好的服務,兩者就是因此有所矛盾,至於物業上級是誰沒什麼意義,因為上級根本就不管物業,只要你有合法資質就行,其實問題很好解決,業主和物業共同治理小區,有問題及時反應給物業,物業及時解決,物業爭物業的錢,業主也有好的環境,這不是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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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937867217
問題本身就有傾向性,本質就是商業服務。比如你去吃飯,飯店按你點的上菜,吃完你付錢,就這麼簡單,誰是誰主子?物業公司如果是獨立法人就沒有上級。問題本身就說明,提問者對市場經濟關係理解淺的停留在二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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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名揚7928
這個問題問的好!實際上物業公司是在這兩者之間。(不要聽他們喊的口號,警察和城管還是人民的公僕呢)物業公司一般都是開發商聘請來管理小區的,是盈利單位!換句話說只要錢出到位,小區業主就能得到很好的服務。不然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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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山海經行
現如今物業是為金錢服務的,沒有背景的物業都不叫物業,物業也不是你想要就要想不要就不要的,買房子就必須得要物業,想不要你就買不到房子,它的性質差不多就是權利人物利益尋租的一個行業,它的上級在與業主矛盾突出到影響面大的時候就暴露出來了,有時候會有特警出面撐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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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WSG12165544607
物業與業主是平等的合同關係,你花錢,他給你提供服務。就這麼簡單,誰也不是誰的主子。
還是那句話,很多人還沒有花錢買服務的意識,也有很多物業企業不是把自己當做提供服務的企業反而當成手握權柄的管理者。
所以說物業和業主都需要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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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TangZ0ng
物業是個泊來品最早應該是源於英國,其實物業是個很好的東西,集管理服務於一體,給業主創造一個溫馨的居住環境。接軌到中國後卻變了樣,矛盾重重甚至水火不容,原因不想多說了也說不清,公婆都有理。未來的物業應該會和歐美一樣,分割槽分層次,例如美國社會,富人區治安物業等等都是最好的,中產區次之,貧民區最差。不要說這不公平,這些分割槽並不是政府分的,是民眾自然而然形成的,應了物以類聚那句話。大家應該聽說過在美國只要那個小區搬來幾戶華人,慢慢的白人都搬走了,最後這個小區變成了華人區,這是真的。所以我覺得不同素質不同收入的人住在一個小區是很難和諧的也很難統一,這有點和婚姻中的男女要講究點門當戶對。物業是個企業,企業要生存要發展必須有利潤。利潤越高這個企業才越有發展,才能做出更好的產品給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有一天業主們明白了這個道理,中國的物業才會步入正軌,業主們才能享受到優值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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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肯定是為業主服務的,但是業主也不能認為你為我服務就得都聽我的。雙方是共同合作的關係。業主提出服務方式,物業按照這個方式去執行,這需要業主得配合物業才能完成。現在的矛盾是雙方都不溝通合作,各行其道,以致問題越來越尖銳。當前看來物業只是取得一個資質證就行,私人創辦,歸工商管理,但基本沒有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