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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門不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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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暮城曉
我感覺一般這樣觀點的產生應該有兩種情況。
第一,這個女性的年齡在五六十歲左右,那麼嫁給大20歲的男人基本就是搭夥過日子,其實也沒有什麼大的問題,這樣的現象生活中很常見。
第二,這個女性的年齡在20左右,那麼一個有孫子輩的大叔贊成年輕小姑娘嫁給一個4、50歲的男性,那麼用意並不良善,甚至可以說是險惡。六旬大叔或許覺得,年輕小姑娘虛榮慕華,為了利益隨便出嫁也沒有問題。有醜化女性的嫌疑;或許覺得,男人年紀大點沒問題啊,女性反正早晚都要嫁人,嫁給誰不是嫁。有物化女性的嫌疑。
您說的這個情況是一個個例。我們不排除這個大20歲的男人是真喜歡這個女孩。但這種情況只是少數。
女孩嫁給20歲的男的,得分幾種情況。
1.女孩處於十七八歲到30歲之間。而男人也就是在四十到五十歲左右。這個時間段男人一般都是業有成。是比較吸引女孩子的注意的。所以有可能,他們之間會產生愛情。不過話再說回來了。這個時間的男人肯定都已經基本結婚了。那女孩又想嫁給他。這就有小三的嫌疑了。
2.如果女生已經到了四五十歲這個年紀。找一個大她20歲的。而且願意嫁給他。說明兩個人願意搭夥過日子。這是可以的。
總之,不要為了物質去結婚。得之容易,失之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