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灑脫的藍藍的天
-
2 # 資陽小明
2004年我到浙江工廠打工,到2013年的時候省吃儉用存下11萬多塊錢。那年春節回家過春節,家裡人團年的時候碰到在成都收廢品的表叔。
因為我和表叔是同年出生的人,他比我大2個月而已,所以我們從小到大都在一起玩,一起讀書直到我外出打工。
我去浙江後不久聽說表叔去了成都,但他什麼時候做廢品生意我就不知道。2004年到2013年的九年時間,我和表叔都沒有見過一次面。
吃團年飯時我們特別親熱,坐在一起聊了這些年各自的經歷。後來表叔說過完年想租一個大一點的場地,把廢品收購站做大一點。
最後我說浙江上班也容易,讓表叔介紹有什麼小本生意可做。表叔聽完後問我“要不跟他合夥搞廢品算了。
這時老婆聽到我們的聊天后,她也覺得廢品生意應該不錯。我看到老婆也支援,就把聊天重點放在合夥上面。
因為我對廢品行業一竅不通,表叔答應帶我們讓我們認貨。定下來後表叔讓我們各出10萬本錢,用於租新場地和收貨的本錢。
過完年我和表叔到了成都,租好場地開始搬老場地的東西。七七八八的忙了近10天,我們合夥的廢品收購站開始營業。
營業後表叔讓我和表嬸在站裡收購,他則開車到外面小收購站去買貨。但他一直不教我認貨,平常我就幫忙搬貨表嬸過秤。
堅持了一個月後算帳保本,表叔說合夥就要屯貨才能賺錢。但屯貨就要加本錢才行,後來我和老婆商量既來之、則安之。就讓老婆回家找爸媽借了5萬投進去,加上前面的10萬就投了15萬。
加了本錢後表叔開始屯集廢黃銅,後來把所有的本錢都買了廢黃銅。屯好後就等著漲價大賺一筆,結果廢銅開始跌價。
最後我建議表叔把廢銅賣了一些,雖然小虧一點至少不會虧很多。結果表叔堅持說不賣,放那裡等漲價了再賣。
因為本錢買了廢銅,收購別的東西連本錢都沒了。最後表叔讓大家再入一點錢,但我老婆卻告訴我不要投錢了,可能表叔給我們挖了一個坑。
後來表叔看我們不加本錢,表嬸就三天兩頭找我們麻煩。我老婆也就沒給面子,所以和表嬸吵了兩次。後來我們商量退股繼續回浙江打工,但表叔說退股可以,但廢銅要等到漲價賣了再分錢。我們接受了表叔這個建議,處理好後我們去了浙江繼續上班。
2015年表叔打來電話廢銅漲價賣了,雖然價是漲了一點但重量卻少了(表叔解釋說是氧化了)。最後算下來說各虧3萬多塊紙,表叔說讓我虧3萬,他多虧一點算了。
由於我們在浙江加之不知道情況,想想表叔也不至於騙我們。最後表叔給我們轉了12萬回來,這起合夥做生意宣告失敗而告終。
本想這事就是這樣了吧!當我們春節回家父母問起情況,父母得知我們虧了3萬的時候,雙老都說不可能虧本啊。爸媽說銅漲價不少啊,表叔今年在成都房子都買了,虧了本他還能買房嗎?
聽到這個結果我們知道被坑了,但苦於沒證據也只能接受。但是以後我和表叔沒再聯絡,也沒有再見過面了。
今年春節去舅公(表叔爸爸)家,才知道表叔沒做生意打工去了。前年表叔兒子兒媳網賭借了高利貸,為了還債把成都的房子也賣了。
聽到表叔的情況後,我心裡想真是報應啊!你坑別人的錢,沒想到最後空歡喜一場被兒子坑了吧!
回覆列表
有,而且坑的挺慘,還兩次成為被告,最終我的問題不大,畢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講法律的。
合作一年半就分開了,不是瞞著我做私單,就是給我挖坑跳,日久見人心,所以說做生意最好自己單幹,或者找人品信得過人合作,互幫互助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