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是全體業主的小區。小區管理其實非常複雜,一個小區有千百戶,每家每戶都有不同的需求和意見。
關於您說的小區漲停車服務費的問題。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利用小區公共道路或場地的,可以收取停車服務費。 ···當然這個停車服務費屬於全體業主共有,怎麼用?1、可以交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當做房子的“養老金”;2、可以用於補充物業服務費的不足,由業主委員會監管使用。
問題中,您說到“之所以能透過是利用大多數人的利己主義小心思,不漲十幾年前核定的物業管理費就不會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確保方案能夠透過;” 說明該方案已經得到大部分業主的同意,少數服從多數,全體業主的決議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所以,你要執行。至於方案的合不合理,我認為,大部分業主同意的事情,應該是合理的。
至於“少數露天停車的業主也奈何不了什麼”,這句話,我認為,能夠在小區內停車已經很好了,說明你沒有買車庫或車位,想想一個車庫、車庫10多萬,很貴的!一年少許的停車服務費相對來說太少了,至少我們的愛車有一個固定棲息的地方。其實你的交納的停車服務費,也沒有白花,也是給小區管理和服務貢獻了,為小區和諧優美的環境貢獻了力量!!!
小區是全體業主的小區。小區管理其實非常複雜,一個小區有千百戶,每家每戶都有不同的需求和意見。
關於您說的小區漲停車服務費的問題。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利用小區公共道路或場地的,可以收取停車服務費。 ···當然這個停車服務費屬於全體業主共有,怎麼用?1、可以交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當做房子的“養老金”;2、可以用於補充物業服務費的不足,由業主委員會監管使用。
問題中,您說到“之所以能透過是利用大多數人的利己主義小心思,不漲十幾年前核定的物業管理費就不會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確保方案能夠透過;” 說明該方案已經得到大部分業主的同意,少數服從多數,全體業主的決議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所以,你要執行。至於方案的合不合理,我認為,大部分業主同意的事情,應該是合理的。
至於“少數露天停車的業主也奈何不了什麼”,這句話,我認為,能夠在小區內停車已經很好了,說明你沒有買車庫或車位,想想一個車庫、車庫10多萬,很貴的!一年少許的停車服務費相對來說太少了,至少我們的愛車有一個固定棲息的地方。其實你的交納的停車服務費,也沒有白花,也是給小區管理和服務貢獻了,為小區和諧優美的環境貢獻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