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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5022341319

    有些事情不好說,從人性的角度出發,出了車禍一定要積極的參與搶救,但是怎麼搶救就是問題了。曾經有過真實的案例,司機在無責的情況下,為了搶救傷者而駕車帶傷者去醫院搶救,結果是傷者得到了醫治而司機卻沒有證據證明無責,被判定是全責,還好是傷者沒有生命危險,但是可氣的是傷者卻沒有感恩的心,可是真的不管傷者,你打120報警,因為時間的延誤而導致傷者死去,自己真的能夠過去自己的良心拷問嗎?當然我說的是有良知的人,像一些包括上面案例中傷者那樣的衣冠禽獸類就算了,左右都為難,所以真心的希望司機師傅們安全駕駛,也希望那些拿違規當家常便飯的行人們注意安全,一旦出事的話,雖然你可能得到了一些被司機不認可卻不得不拿的賠償,但是痛的是你自己,也許是命都沒有了,你可以拿青春賭明天,但不要拿性命開玩笑。

  • 2 # L54809

    開車撞死了人,除了對方故意找死“自殺?”,一般說司機都存在一定的責任,比如開車過快、措施不當、不注意觀察等,但只要對方違章在先且嚴重違章,本方不會承擔超過50%。交法規定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本方責任只要不超過50%,不承擔刑事責任。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按現在的天網密集程度和技偵手段,事故既已發生,逃脫的機率微乎其微,不要抱有幻想,要直接面對才是正確的做法。敢於直接面對的基礎(底氣)是: 1不酒後開車,2不逆行(包括雙向兩車道的在對向車道超車出事故),3該讓行的要讓行,4三者險100萬+不計免賠。

  • 3 # 達拉崩吧斑得貝迪卜多比魯翁2

    積極救援和不逃逸是必須的,首先逃逸你就必定是全責並且違法,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交通事故後,首先報警和叫救護車,交警來之前儘量保護好現場,不要自己隨意挪動傷者。也可以在不破壞現場的情況下自己先取證,有行車記錄儀最好。以救人為主,剩下的定責什麼的由交警來,定責的時候你可以提供自己的證據,最後雙方不服可以起訴。總之不管多大的事故出了千萬冷靜,事情已經發生了,千萬不能逃逸,積極配合救人對自己和傷者都有交代。最後祝大家一路平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今年20歲進了一家鋼鐵廠,剛工作一個星期腰就傷到了還應不應該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