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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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龜茲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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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謙網路
痛苦嗎?那是因為你活著。舒服是留給死人的。
你的痛苦源自你自己內心的脆弱,好馬不吃回頭草,決定了放棄就別在撿起來。
看似你很可憐,其實你是最令人瞧不起的。
接受不了她的之前,就不要跟她結婚。
離了婚又去犯賤,活該痛苦。
當斷不斷,必受其亂。
做男人要像狼一樣,才能永遠有肉吃。
我是個心直口快的人,別介意, 自己理解我說的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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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星蓉1
離婚不離家?是假離婚還是真正的離婚,如果是前者還情有可願,後者我認為自作孽,離婚了還在一個屋簷下同住,那麼痛苦是理所當然的,放下自尊過,能期待再度複合也何嘗不是一件完美的結局。我的同學離婚後,大家都相互在外面從新尋找伴侶,但都因為不合適分開,幾年以後他們又複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還經常秀恩愛給我們看呢!
離婚後兩個只有埋怨甚至怨恨的人同住一屋外人看著都彆扭的事你選擇了就要學會承受。如果無法承受就放棄這個讓你痛苦的共同居住權。外面的世界雖無奈但也很精彩,或許走出家門你會遇到更好的婚姻歸宿。無論你是男女覺得離婚繼續同住痛苦的話就走出去,只有先放棄才能重新擁有。放心,只要肯努力不懼辛苦,大千世界能容你立身安命的地方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