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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吳鉤的鉤沉

    這個問題如果讓我來回答,我當然是毫不猶豫地說,宋朝君權受到的限制最大。先來看一個歷史事實:兩宋三百餘年,從未誕生過一個獨裁的君主,倒是著名的權相出現了一大串,我們可以列出一個長名單:丁謂、王安石、蔡京、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等等。所以我說過,宋代可能沒有很好地解決權相專政的問題,但君權則是受到了有效限制。

    那麼宋朝君主受到哪些限制呢?我曾經考究過宋代君主所受到的種種約束,其完備性可謂為歷代所不及,既有其他王朝共有的,也有其他王朝所無的。分述如下:

    1、天。古代的君主相信上天有一雙眼睛在盯著他,並透過災異向失德的統治者提出警告。宋真宗鹹平六年,“有星孛於井鬼,大如杯,色青白,光芒四尺餘”,這一反常的天象讓真宗誠惶誠恐,對宰相說,“朕德薄,致此謫見,大懼災及吾民。密邇誕辰,宜罷稱觴之會,以答天譴。”連生日也不敢過了。

    2、誓約。這是宋代特有的皇權約束機制。“誓約”為開國之君宋太祖所立,內容是:一、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內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二、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三、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3、條貫。條貫,換成今天的說法,即法條、法律。歷朝立法,至宋代時最為完備,宋人說,“天下之法,當與天下共之,有司守之以死。雖天子不得而私也,而後天下之大公立。”至少在理論上,宋代的皇權絕不是至高無上的,在它的上面,還有天,還有法,皇權也受法約束。

    4、道理。對宋代皇權構成限制的還有“道理”。其淵源來自宋太祖:祖皇帝嘗問趙普曰:天下何物最大?對曰:道理最大。太祖皇帝屢稱善。開國皇帝認同“道理最大”,意味著同時承認權力不是最大、皇權不是最大。

    5、祖宗法。祖宗家法以“祖宗”的名義儲存下來,其權威大於現任君主的權力,當現任君主做出不符合儒家理想的行為時,士大夫集團就會搬出“祖宗法”,令君主不得不作出讓步。

    6、國是。“國是”是宋代特有的制度安排,指君主與士大夫集團共同商定、制訂的“基本國策”,“國是”一旦確定下來,對皇帝、對廷臣都有約束力,皇帝想單獨更改“國是”,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7、史官。以一件小事為例,宋太祖一日罷朝,俯首不言者。久之。內侍王繼恩問其故,上曰:‘早來前殿指揮一事,偶有誤失,史官必書之,我所以不樂也。

    8、權力結構。宋代的權力結構是牽制皇權的最重要力量,這個權力結構可以用陳亮的話來描述:“軍國大事,三省議定,面奏獲旨。差除即以熟狀進入,獲可始下中書造命,門下審讀。有未當者,在中書則舍人封駁之,在門下則給事封駁之。始過尚書奉行。有未當者,侍從論思之,臺諫劾舉之。此所以立政之大體,總權之大綱。端拱於上而天下自治,用此道也。”

  • 2 # 青年史學家

    君權與相權的矛盾是中國古代專制王朝的基本矛盾之一,直到朱元璋宣佈廢除丞相,君權與相權的矛盾才算是得到最終的解決,丞相制度曾經是對君權限制最大的一個制度設計,丞相制度被廢除以後,君權依然有來自其他方面的限制,比如皇室內部的限制,比如輿論的限制等等。

    中國古代的君權上升基本上是一個單調遞增的曲線圖,君權不斷在擴張。中國古代不僅有限制君權的制度設計,還有限制君權的思想,比如孟子就是中國古代限制君權思想的最主要的一個倡導者,孟子主張“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此外還有墨家所主張的“尚同”觀(平等兼愛、立君為民),這些都是中國古代限制君權的主要思想代表。

    縱觀宋朝三百多年的歷史,知名的皇帝雖然很多,但是真正稱得上完全獨裁的君主是沒有的,當然這與宋朝的開國祖訓有關,宋太祖趙匡胤曾經立下誓約,有宋一朝不得殺士人,後代皇帝必須恩養士人,因此宋代的官員言論相對於其他專制王朝還是相對比較自由的,他們也會經常去批判朝政,對皇帝提出建議,比較著名的案例如北宋英宗時期的”濮議“。宋朝雖然沒有獨裁君主出現,但是權相卻出現了很多,特別是在南宋,權相輩出,比較著名的如韓侂冑、賈似道等。宋朝雖然在制度設計上對相權進行了有意識的削弱,但是在權力的實際執行過程中,相權是可以得到擴張的,只是換一個名詞而已。

  • 3 # 在野武將

    簡單講的話應該是東晉,所謂王與馬共天下,也即門閥士族與司馬氏共同治理天下。

    當時,士族群體本身已經非常成熟,不僅有相當的身份、家族的自覺,而且掌握著相當的土地、人丁,壟斷了朝廷中最重要的職位,左右著當時文化的走向。東晉的天子雖然仍有著崇高的威望和號召力,但更多的是頂級家族之間的折衝和平衡(田餘慶《東晉門閥政治》)。

    換而言之,有著獨立於皇權的門閥士族的存在,才能夠在真正意義上限制君權。在田餘慶先生看來,東晉時期的門閥政治,是中國漫長曆史中的一個特例。是許多特殊機緣之下的產物,君權空前萎縮,而門閥士族空前活躍。換而言之,並不能說南北朝隋唐初的中國孕育了一個所謂的“貴族”階層(參見仇鹿鳴的書評)。

    要進一步追索皇權在過往2000多年裡的變化,我們必須首先澄清皇權這個概念——也即:當我們在說皇權的時候,我們究竟在說什麼?

    皇帝這個人本身具有很多的身份,宗教意義上他是天的宗子;在家族意義上,他是皇考的兒子,自己祖先的後嗣。他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也是一個龐大政府機構的首腦。作為個人的皇帝可以有很大的權力,但是作為政府首腦的他,則要受到政府日常程式的制約(陸揚《清流文化與唐帝國》)。文書該怎麼寫,他要簽署在哪裡,然後要經過幾道程式,諸如此類的。

    唐以來,隨著政府機構的複雜化,作為政府首腦的皇帝也就越來越受到公務流程的制約。比如明代的天子,雖然自己在豹房可以想幹什麼幹什麼,甚至做個木工,但是一旦面對滿朝的大臣,要具體做一件事,就不得不尋求整個文官群體的合作。無論是嘉靖還是崇禎,雖然天資聰敏、精力旺盛,但始終無法有效駕馭整個文官機器。在龐大的政府機構、官僚作風面前,作為政府首腦的皇帝反而成了一個孤家寡人。這大概也是頗具諷刺意義的事情。

    為了克服這種情況,皇帝就想法設法建立自己的小班子,也即我們所謂的內朝。透過設立內閣、軍機處這樣的機構,越過龐大的官僚體系。然而,內閣、軍機處的權力越大,本身也開始體制化,也開始變得臃腫。最後也成為了外朝或有了外朝化的傾向。君主就又被自己創立的官僚制度架空了(參見錢穆;白菊彬)。

    所以,在王瑞來看來,從秦漢至於明清,象徵性的皇權不斷增長——這是說,人們越來越把皇帝看作是至高無上、無可取代的存在;但是,皇帝實質上能做的事情,即“實質性”的皇權卻在下降。下圖雖然粗疏,也忽略了朝代本身的特點(如宋明清政務運作的差異),但至少可以說明“皇權”概念的複雜性。

  • 4 # 月下沒有花

    以政治制度論,君權所受限制,明清最小,秦漢最大!

    有個直觀的參照物就是“相權”。原則上,相權越大,君權越小,相權越小,君權越大。

    明清兩代沒有丞相,而“內閣”和“軍機處”僅僅是皇帝的私人秘書團,所以君權受限很小,皇帝基本可以做到“乾綱獨斷”。

    內閣的“票擬”僅僅是一種“建議權”(如果提建議也可以算一種權利的話),皇帝的“批紅”才是“決定權”。在制度上講,“批紅”不需要依賴“票擬”。

    簡而言之,不管內閣是否“票擬”,怎麼“票擬”,皇帝都可自行“批紅”,而不受“票擬”的任何制約。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聽明白其中的邏輯?用糙話來說,你丫(內閣)可以提建議,但是聽不聽你的建議,完全在我(皇帝)。

    漢唐時期的宰相,尤其是漢代的宰相,與明代首輔,兩者完全不在一個數量級上(清代軍機處還不如明代內閣,不提也罷)。這裡拿漢代皇帝和宰相的“秘書處”舉例,做一個直觀的對比。

    漢代皇帝的“秘書處”稱為“六尚”(“尚”就是掌管的意思)。六尚分別是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尚書。望文而知其意,前五尚就是管皇帝私人的衣食起居的。而尚書則是協助皇帝管理文書的,也就是皇帝的私人業務助理,職權和地位非常一般,遠不是後來我們熟知的那樣。

    漢代宰相的“秘書處”,其配置就要豪華的多。共有十三個部門,即所謂的十三曹。這十三曹基本覆蓋了帝國運轉的方方面面。

    西曹,主管府史人事。東曹,主管二千石長吏的人事。二千石是當時最大的官,以年俸有兩千石谷而得名。也就是朝廷所有官吏的人事管理任免升遷,都要經宰相的秘書處。

    戶曹,主管祭祀農桑。奏曹,管理政府章奏。詞曹,主管詞訟,司法中的民事部分。法曹,主管郵驛科程,略類似現在的交通部。尉曹,主管卒曹轉運(運輸)。賊曹,主管盜賊(公安)。決曹,主管罪法,司法中的刑事部分。兵曹,管兵役。金曹,主管貨幣鹽鐵。倉曹,主管倉谷。黃閣,主簿錄眾事,相當於秘書處的總務主任。

    這十三曹的設定,對應的是當時政務都要彙集到宰相,而不歸屬於皇帝的制度。依據法理,漢代一切政務權利,應歸於相府,而不歸於內廷,宰相才是政府的實際領袖。

    漢代中央政府的組織結構,也與此相對應。漢代的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政府的最高官員。太尉主管軍事,為武官首長。丞相主管行政,為文官首長。御史大夫(俗稱“副相”)主管監察,協助丞相監察行政官員。而且按照漢代慣例,只有做過御史大夫,才能升任為丞相。因此,丞相就是實質上的最高行政長官。

    由於存在“相權”的制約,個人以為歷史上漢代應該是皇權受限制最大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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