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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回憶194761476

    在任何地方都有法在規,有多少素質差住戶認為交了物業費物業就應該無條件服務,如果小區每個都不按現定,什麼人都能進入住宅小區解做好安保工作,把心態調整好遵守小區制度.不要認為交了物業費感覺吃了虧,那就什麼事卻難搞好。

  • 2 # 創玉工作坊

    無論什麼原因、什麼理由物業都不能限制業主進出門禁:業主是主人,物業是卜人。業主是東家,物業是保姆。業主是顧主,物業是顧工。業主是老闆,物業是小工。業主是上帝,物業是信徒。業主還是物業的衣食父母!難道不是嗎!

  • 3 # 憶希夷

    物業是霸主,業主是他們的籠養雞,轉著圈想控你,自家的房子進出有他們掌控,真是不下蛋(交錢)回家難。

    物業就是當今怪胎,盤剝居民,收費合不合理?經過誰了,居民同意了嗎?

    他們說多少就多少,

    :幹物業的發財了,一米一元,一層五百米,34層,一個月一萬七千元,用一個人每個人一千五百元,淨剩一萬五千元,地面用幾個人,加上保安,總用人十幾個,十棟樓,平均一人一樓,,,

    這是一元的,還有兩元以上的,,,

  • 4 # 紅岸基地值班員

    實事求是,話分兩邊。門禁有好處,可以增加無關人員進入難度,保證小區安靜整潔。門禁也有壞處,設定期限的門禁是物業侵害業主自由出入和財產權利的幫兇。就算是業主不交物業費,違反合同約定,物業也只能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爭端,而不能透過限制業主出入等違法行為來激化矛盾。

    補充問題,如果門禁設定了期限,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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