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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素川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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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刑律說法
遠古時代沒有法律,人類會有自相殘殺的情況發生。
遠古時代沒有法律,部落規範不比現代的法律規定寬鬆,要想社會和諧發展,必須有規範約束人民的行為,至於這種行為規範叫做法律,還是部落規範,村規民約都不重要,只要能起到規範人民行為的目的就行了。 -
3 # 梅花show
無規矩不成方圓,遠古時期雖然沒有法律,但是有屬於他們那個時期的秩序。
在秩序的威懾下,大家會遵守規則,不會隨意破壞,否則也會受到懲罰。
法律也是經過時代的洗禮,慢慢形成的,由習慣法到不成文法到成文法。
在中國法律代表人民的意志,為人民服務,雖有不完善,但是一直在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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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村群童701
氏族部落幾萬家,不自相殘殺兼併那來進步?不自相殘殺兼併那來一家或幾家獨大?那時的自相殘殺頻律極高。所謂奴隸最早就來自戰敗部落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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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倫194066953
那時沒有公理和道德,到處都是弱肉強食的野蠻行徑,隨便殺人,也隨便被殺,人們都生活在恐怖痛苦屈辱的黑暗世界裡,壽命都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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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律新視點
遠古時期可能沒有現代意義上的人類,自相殘殺可能就是適者生存的自然規律。
根據進化論,遠古時期可能有智慧生命,如,北京猿人,但北京猿人是否是現代意義上的人類,可能在學術上還有爭論,北京猿人的後代是否演化為現代人可能是不確定的事實。主流觀點認為,北京猿人被更為智慧的現代人消滅,自然人存在法則就是適者生存。
據現有的資料,我們可知,殖民前期仍有大量的高等智慧生命存在,如,傳說的矮人族,他們的消失可能與殘殺相關。從某種意義上看,古代國家的統一也是自相殘殺的結果,不過,這種殘殺可能被評價為法律框架內的統一。
但是法律能夠禁止不符合規則的殘殺,如,任何槍殺俘虜可能構成殺人罪。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遠古時期沒有法律,人類自相殘殺可能更沒有約束,即使到了近代,還有人類自相殘殺的例子,如,蒙古人的屠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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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遠行的思想者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叢林法則是自然界裡生物學方面的物競天擇、優勝劣汰、弱肉強食的規律法則!所以雖然遠古時代沒有一種標準化的法律制度,但是世界和人類獸類在發展過程中為了自身的發展和利益,從來就沒有和平過!就像大魚吃小魚 小魚吃蝦米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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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字平
炎帝黃帝和蚩尤部,是同時出現在黃河,長江流域的三大部落。他們之間也曾經是連年爭戰不息!後來炎黃二帝妥協合一,把蚩尤部打敗,出現了夏`商,周以及後來的歷朝歷代!所以,什麼時候都有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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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周曉林律師
法律是秩序的保障,但是沒有法律並不代表沒有秩序。
遠古以聚居而生存,雖然族群內部沒有制定法律,但是有族長或者類似的領頭人維護秩序、或者一種生存法則,族內部是不會自行殘殺的。除了由共同選擇的人維持秩序外,聚居本來就是為了抱團取暖,族人也是生存的保障,所以不會自相殘殺來削弱生存能力的。
但是,族與族之間可能會為了生存資源發生戰爭,戰爭並不是沒有意義的自相殘殺,而是為了爭奪資源的有序的爭奪。
總之,遠古時期雖然沒有豐富的資源,但是求存之心與現代並無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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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肉強食,天經地義,自然法則。古時候的自相殘殺多了去了,從原始的大部落兼併小部落,然後階級開始出現。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紛爭。只是隨著法律的完善,從野蠻慢慢進化到文明而已。打個比方,古代的人祭、殉葬制度瞭解下?很酸爽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