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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澹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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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懷疑探索者
西周社會的階級機構具有非常森嚴的等級性,統治者把人分為多個等級,“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這樣一層一級的下去,上下級之間的等級之間為統屬關係。
西周社會的等級分野呈現了鮮明的地域特色。西周王朝建立以後,把統治區域劃分為“國”與“野”兩部分。“國”,即城邑,居住在“國”中的稱為“華人”,包括奴隸主貴族,貴族的下層士,平民,以及幹事業者,他們出身於周人本族或盟族,以血緣宗族關係為紐帶,家族公社還沒有解體。“野”,是什麼呢?“野”是被征服的廣大的農村,在農村,分佈著被征服族群的農村公社或者氏族公社。居住在“野”中的人,被稱之為“野人”。“華人”和“野人”的社會地位是很不相同的,比如,“華人”有權利參政議政,可以有去做甲士的資格,可以做軍官,而“野人”就沒有這些權利。“華人”可以得到良好的教育,而“野人”不行,絕大多數都是文盲。“華人”和“野人”在經濟地位上也是有所不同的。不過,在“華人”之中,也是存在著高低等級之分和權利享有的不平等的現象的。
西周的社會階級結構,有奴隸主貴族,平民,奴隸構成。奴隸主貴族,包括了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和士的幾個等級。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諸侯有封國,卿大夫有采邑,士有食田。士,就是奴隸主貴族等級中較低的一級。但是,士也享有很多特權。比如,年滿13歲計程車,可以依法享有8個妻子,當士奪取了平民的妻女,可以不受處罰。
平民包括“華人”中的平民和“野人”,統稱為“庶人”,“庶民”。他們絕大多數是作為西周主要的農業生產者的家族公社或者農村公社成員。公社農民中的“野人”,社會地位低下,實際上地位接近於奴隸。
奴隸位於西周社會階級結構的最底層,其中既有官奴隸,也有諸侯和卿大夫家的私家奴隸,也有大量的為奴隸主貴族服雜役的家內奴隸。他們世世代代為奴,社會地位極其低下。奴隸的主要來源是戰俘或者罪犯。西周依然存在著用活人祭祀的習俗,而奴隸就是這種習俗制度的受害者。不過,與商代相比,西周的活人祭祀的人數已經很少,並且逐年減少,著是因為社會生產力發達和進步了,人作為勞動力的價值逐漸得到發現與重視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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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夜夜龍泉壁上鳴
自周公定下禮制,西周便進入等級森嚴的奴隸社會!王、諸侯、公卿、貴族、士人、平民、奴隸!從吃飯、穿衣、婚嫁、喪葬、甚至住房的開間、墳墓土堆的高度都有嚴格的界定!這樣做的目的,就是固化階層,保護上層利益!這也是孔子嚮往的禮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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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吾名字
西周社會階級森嚴
周天子為尊,其下分封為諸侯、公卿、貴族、士人、平民、奴隸。
諸侯的權利主要是獲得土地和人民,在封國內擁有政治、經濟和軍事上的獨立性,如設定官員、建立武裝和徵派賦稅,並有再次分封的權利。諸侯有權管理封地內的居民,有權將自己的封地以及居民分封給親族。
朝廷官員是周天子的下級,單就權利而言,地方諸候是一方霸主,其權利不是朝廷官員可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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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是中國等級森嚴制度的開始,比較完善的宗法制度和禮樂制度成為最主要的象徵。
周天子以下,逐級分封卿、大夫、士等,宗法制度之下,等級森嚴,小宗圍繞著大宗。西周與後來的封建政權不同,周王室中央官員地位崇高,但是侷限於王畿範圍之內,諸侯國領域之內,中央官員一般無權過問,諸侯對周天子行君臣之禮,靠的是制度與君子之禮,而不是強權。所以不存在誰的地位更高的問題。
西周後來能夠用來分封的國土已經不多,所以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天子子嗣,也沒有再分封出去,而是留在朝中為官,其他大小諸侯國也大多如此,所以周代,各個國家,很多朝廷官員都是出身王室貴族,稀鬆平常。
作為奴隸制社會,王室貴族當然處於統治的頂端,之後便是奴隸主,再來就是平民與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