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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雲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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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lue143590300
說我冤枉了大西北的:西寧是世界白酒消費量前三甲的城市。西寧是在黑河-騰衝人口線西邊的城市,還有很多回族人口因為宗教不喝酒,卻在白酒消費量上打敗了很多人口密集的城市,我冤枉大西北了嗎?就算你覺得我冤枉大西北了吧,我說一句西北,是因為我不想暴露我是誰,故事細節人物關係都是真的,萬一讓我家人看到我怎麼辦?再說這個文化的範圍還真不好把握,我們省肯定有不喝酒的男人,我們市也肯定有不喝酒的男人,我們小區還有不喝酒的男人呢,那請問我到底要說這是哪裡的文化?批評之前,先替我考慮下這個問題親!
說我爸的問題不關勸酒的事兒的:首先,肯定我爸有嚴重問題。我都想給他去報心理醫生的課。但是你跟我說不關勸酒文化的問題?可能你沒見過我們那城市的酒桌上是怎麼勸酒的。我給你舉三個例子,一、某人和領導喝酒,解釋說自己開車來的,不能喝,那段時間酒駕直接拘留,領導把酒舉到他的臉上,鼻子跟前,說:“喝!進了監獄我給你送飯!” 二、某人在酒桌上說,自己上次喝吐血了,不能再喝,勸酒的摟著他的肩膀說:“兄弟!人活一世,痛快最重要!聽醫生的話沒法活,沒qiu意思!喝!”三、我爸爸喝醉已經坐不住凳子了,往下掉,我要拉他回家,被一個叔叔一把甩開,說:“酒桌子上沒有你女娃娃的事情!” 這種文化用“勸酒”來形容已經不足了,我說應該叫逼酒。什麼最高興?喝吐了,喝吐血,喝到跌跌撞撞走不了路,最高興。對就是這麼恐怖。我用恐怖一點兒沒誇張。
每年冬天是喝白酒的時節,開車死一車的,睡在馬路上凍掉耳朵手指的,睡著了自己被嘔吐物憋死的……例子太多太多。這些人的死,固然他們自己要負主要責任,但是他們面對著酒桌上領導的指責、朋友的嘲笑、兄弟雙手把酒送到你面前甚至跪著讓你喝,你說他們一點兒都不能怪這些人?他們能想不喝就不喝?要不你再想想?
拜託各位不要把我的答案再傳播出去了。真的,我特別怕我家裡人看見,他們一定會覺得我居然把家醜外揚,大不孝。
那些說我誤傷表姐夫的,我說一個事兒。我爸戒菸的時候,讓我負責看著他,他抽菸就管他。我表姐夫偷偷摸摸地給我爸塞煙哦,一頓飯能塞十次,一邊塞一邊假裝用眼睛偷偷瞄我,感覺我爸就是我的罪犯,到了他身邊就是出來望風的。我爸現在上三樓,呼吸聲音都是不對的了,醫生讓戒菸很久了,全家人都知道。你說我表姐夫賤不賤?我算誤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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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痛恨中國的酒桌文化,我無數的童年陰影都是拜其所賜。而且回想起來,如果不是媽媽能忍,我爸媽估計也會因為酒桌文化而老早離婚了。
小學的時候,我爸爸喝的爛醉如泥被單位的車送回來,送到家門口他不進去,躺在小馬路上不起來。單位的司機估計被他罵了一路,氣得夠嗆,一腳油門走了。只留下我無助地看著躺在馬路上一身嘔吐物的爸爸。鄰居的小朋友走來走去,像看怪物一樣地看著我們父女兩。
這還是比較好的情況,爸爸已經喝到失去了意識,不能再做什麼了。大多數情況下,爸爸只是喝到失去理智,但是他沒有失去體力。他像一個發脾氣的孩子,但是有成年人的體力。
我記得他曾經從客廳一直追打我到廚房,理由就是看見他喝的爛醉露出了不高興的神情。被追到廚房死角的我靠在櫃子上,用背在身後的手拉開抽屜,拿出了我們家的廚刀緊緊捏在手裡。那個時候我大概剛剛上初中,這個動作被我爸爸記住了好久,直到我大學畢業還在以此說我傷了他的心。
我痛恨酒桌文化,不僅因為它把我爸爸變成一個暫時的神經病,還因為它同時給我爸爸找到了行為的正當性。在我們大西北,一個男人坐在宴會桌上就必須喝酒,否則就是不真誠,不夠哥們,看不起敬酒的人。
我懂事了以後,屢次在人前反對我爸爸喝酒。但是我的親戚們說,男人麼,風俗就是要喝酒,不喝酒沒面子。酒桌上的叔叔阿姨們更是視我為無物。
我記得我有好幾次站在那裡聽著他們大著舌頭互相敬酒,筷子甩的啪啪響,聞著刺鼻的酒氣,看著他們把桌子上的菜盤和餐具拉的七零八亂,都衝動地想把桌子掀掉,讓他們都滾蛋。現在都他媽的是好兄弟,喝醉以後他打老婆罵孩子的時候,喝酒喝到脂肪肝的時候,洗刷他嘔吐物的時候,這些所謂的好兄弟都在哪裡?
在西北,因為“喝醉了”,一個男人做的一切蠢事、暴力都可以被原諒。女人小孩的哭訴都被勸忍耐,無法在家族中尋找到精神支援和實際幫助,社會更是對這種事情司空見慣。
我一直不明白這都是為了什麼。為什麼我的爸爸為了讓那些一年見不到一次面的陌生叔叔開心,就要灌醉自己,然後回來打罵我和媽媽。
我戀愛以後,帶自己的男朋友回家。男朋友是酒精過敏,一杯白酒就得嘔吐,起疹子,臉紅。第一次喝酒我就讓男朋友喝醉一次給爸爸看看,好讓他相信。沒想到過了幾天,家裡表姐夫過來吃飯,又硬逼著我爸爸和男朋友喝酒。爸爸自己喝了不算,還要逼著我男朋友喝。
那個小時候躲在角落裡的小女孩突然爆發了,我大聲喊道:“你看看你喝的那個樣子,還叫別人喝。他喝酒了過敏為什麼還要喝?!”爸爸拉下臉子,表姐夫繼續勸酒:“來來來,你女兒發飆了,別害怕,喝了這一杯。”我忍無可忍,讓表姐夫滾出我們家。表姐夫感到受了深深的侮辱,從此不和我來往。
我感到非常痛快,如釋重負。時至今日我終於可以不用害怕爸爸喝醉酒打我,而不敢說話。面對暴力,我起碼有了逃跑的力量,才敢大聲對這種行為說不。
聽起來很可笑,因為要熱鬧,要高興,要人情,所以一個成年男人就要把自己喝到失去理智,把家裡老婆孩子打的雞飛狗跳,這個男人完全沒意識到自己要改正,整個社會還支援他的行為,使得他受害的家人無處申訴。
我和媽媽還算比較輕的受害者,沒有被爸爸打出個三長兩短來。我相信酒桌文化的受害者肯定還有更慘痛的經歷,只是在這種恐怖的社會風氣下,沒有人聽到他們,沒有人看到他們。他們是不存在的。
希望每個受害的小孩,都像我一樣,最終獲得了拒絕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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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lue143590300
據瞭解,這血社火是陝西寶雞縣赤沙鎮的一項傳統活動,通常在正月裡舉行,但由於場面十分“血腥”,“特效”逼真,讓人好怕怕又好奇想看。
前方高能預警,預警,預警!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真·三板斧戰鬥現場!
這把剪刀逼真得讓小心肝兒顫了顫。
這把剪刀逼真得讓小心肝兒顫了顫。
原來真的可以“一小板凳劈過去”。
原來真的可以“一小板凳劈過去”。
請問頭上頂著一塊板磚出門是怎樣一種體驗?
請問頭上頂著一塊板磚出門是怎樣一種體驗?
最後這個……
不過還是有人表示受到了驚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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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lue143590300
雲南,佤族的人頭祭。為祈求豐收,佤族村寨分隊出動,獵取人頭,並飲人血,回寨後老小對把食物塞到人頭嘴裡,並對人頭哭泣,哭泣這些可憐的人為了他們見不得爺孃,回不得家鄉。而後祭祀神靈。
不算噁心,但是足夠恐怖了。
既然看的人多了我還是補充一點吧~
上面是“龍摩爺”,是佤族舉行剽牛祭鼓儀式的聖地,也是供奉人頭、祭祀神靈的“鬼林”。
這便是傳說中的人頭樁,它們大多立於半個多世紀以前,過去每個佤寨都有這樣的人頭樁,有的多達幾百個,每個人頭樁上都盛著人頭。1958年獵頭習俗被廢止後,佤族人才用另一供奉物——牛頭代替了人頭。現今,許多佤寨仍然還有供奉木鼓的木鼓房,周圍高高地聳立著人頭樁。每逢節慶,佤族人仍會到這些地方來祭祀,祈求五穀豐登,歲歲吉祥。
獵頭習俗大概起源於人類早期的“血祭”,“血祭”是世界各民族都曾經歷過的一個歷史階段。當代學者通常把獵頭習俗解釋為原始的靈魂崇拜,也就是說,人們通常認為人頭中包含著某種“靈魂物質”,透過佔有它,便能獲取超凡的能力。在中國東漢時期的銅釦飾上,也出現過砍頭祭祀的場面;在古滇國,“血祭”是一種最高規格的祭祀,凡遇重大節慶,必用人頭祭祀。
每到播種或收穫時節,“獵頭英雄”便埋伏在山路旁,等長著毛鬍子的人路過時,便一躍而起、手起刀落。人頭提回村寨後,要抬著它繞木鼓房轉九圈,同時還要向人頭拋撒米或火灰。在人頭進入木鼓房祭祀之前,手上沾的鮮血不能洗去,沾了血的米和灰要撒在每家的穀子地裡,人頭則由“窩朗”(管鬼和木鼓房的人)供入木鼓房,一段時間後再移送到“鬼林”當中,陳列在人頭樁上。長著絡腮鬍子的行人常常成為最中意的獵頭目標,密密的鬍鬚象徵著茂盛的穀穗,用來祭祀最好。
佤族的獵頭習俗是和拉木鼓、砍人頭、洗刀等一整套宗教儀式緊密相連的。第一年是拉木鼓,第二年是砍人頭,第三年是洗刀,這是一輪。完成一輪,第四年又開始新的一輪。每個村寨都經過這樣的輪迴,無數條生命被吞噬。在無休止的獵頭祭祀中,砍頭多的人競成了“英雄”。
越是災年,獵頭行為就越多,昆明軍區測繪隊就因此被殺過兩人。
更正一下,這個風俗是在1958年才被廢除的~
那麼,下圖是今天:
獵頭公司的人們~你們顫抖吧思密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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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小紫菀
撿骨 臺灣民間仍流行土葬,選擇墓地重風水。“撿骨”之俗,即俗稱“撿風水”,也稱“二次葬”,即在第一次喪葬時比較簡單,不正式立墓碑,待五至七年後再擇吉日開墓,撿拾遺骨,重新正式安葬。完成這一儀式的專業人士就是撿骨師了。在臺灣西南沿海,“撿骨”屬於一種專門行業。因此在臺灣有所謂“九葬九遷,十葬萬年”的俗語,即改葬次數愈多愈好。 大陸人民在遷墳時也會請人來撿骨,只不過沒有臺灣撿骨師那麼專業。我們北方都是請本族德高望重的老人來完成。(撿死人骨頭什麼的好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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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淺夏風裡的香樟樹
陰婚:又名:陰配、冥婚、鬼婚。是中國的民間習俗,訂婚後的男女雙亡,或者是定婚前就夭折的兒女,父母處於疼愛或思念的狀態。要為他們晚婚,就是冥婚。他分為死人和死人、死人和活人倆種。現在在某些地區依然有這種習俗。
舊時的人們普遍迷信於墳地“風水”,認為出現一座孤墳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會影響家族後代的昌盛。當時有些風水家為了多掙一些錢,極力慫恿搞這種陰婚。陰婚多出現在貴族和富家,貧寒之家很少出現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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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每日三分鐘
#丁酉新春#
每次別的小孩來家裡的玩的時候,看上什麼,一定要拿走,對方家長、我的父母都會無視甚至支援這種奪人所愛的行為。
我記得小學的時候,一個阿姨從日本給我帶回了兩個與我等身高的hello kitty布偶,我很珍惜,連抱一下摸一下都捨不得,高高地擺在玻璃櫃頂端,一進屋子就能看到的位置,請朋友來家裡的時候就遠遠指著它們,驕傲地說:“看!xx阿姨從日本給我帶回來的hello kitty!”
有一次,我表姐來了我們家,看了它們很喜歡,軟磨硬泡,用各種廉價的小玩具想要和我交換,我並沒有價值的概念,只知道我不願意用任何東西交換。我很不高興,又不知道如何拒絕,這時候我媽媽進來了,她說:“你就換吧,你平時又不玩,等你表姐玩夠了就還給你了。”我不情不願,但卻因為我世間最信任的人的話猶豫著,也許在母親看來,那就是兩個普通的布偶,她也許想讓我學會謙讓或待客之道,我不知道。
最終,表姐得償所願,我當天頗有些悶悶不樂,轉頭卻也忘了這件事,只是心寬,不曾回憶。以後每次去表姐家都不自覺地注視那兩個娃娃,它們被大大咧咧地扔在絨毛地毯上,精緻的和服已經開線,我知道那已經不屬於我,所以不曾觸碰,也假裝不在意。
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每當夜半失眠,梳理童年的記憶,這一部分總是灰暗的,我不明白。
都是孩子,都有自己珍視的東西,再沒有誰比孩子更容易快樂滿足,也再沒有誰比孩子更敏感脆弱。大人看起來無足輕重的東西,也許是孩子無限珍惜的寶物,它們都繫著孩子們的玻璃心,稍不注意就會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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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雙方人1
人死後的“喪俗”,在這裡也講一下,歷來客家地方有:父死怕屋誇(村裡族人);母死怕妹家(孃家人)。如遇衰運家裡死了人,一套舊禮節風俗就得用,請人做什麼都得發“紅包”、香菸,請房親“理事”,即打理喪事。如遇理事“武”一點,喪家對裡中的一切事務,是沒發言權的,只有接“親友族戚”認跪拜的份。求人,在今天人情就是錢,有“名氣”的人家辦喪事可能“香儀”錢就夠用,人丁勢簿喪家可能要“墊錢”求“體靣”了。請齋唸佛,新興的“樂隊”、“禮儀”可把喪事的用費大頭拿走。一喪事完結,沒幾萬元下不了場,多的十幾萬也可用盡。家中有人死己夠冤慘了,新興的“喪禮”赿演赿烈;也就是喪家花的錢也赿多……想起上世紀七十年代,鄉里鄉親好用,一喪事花幾百元就可。喪禮舊俗己讓人赿想赿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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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莊園主31
全國性的民俗中最為暗黑的是“賤民制度”,一般認為中國沒有賤民階層,實質上是有的,比如每年在過小年的時候,中國有“官三民四烏龜王八蛋二十五”的說法,實際就來自於社會階層的劃分,細說就是官家在臘月二十三日祭灶,平民在二十四祭灶,而賤民在二十五日祭灶。賤民中的烏龜王八是指妓院裡的娼戶,蛋則指的是蛋民,蛋民階層據說來自於元末明初,和朱元璋作戰的陳友諒張士誠的部隊,明朝官府根據朝廷的旨意,認為這些人不配生活在大明土地上,只准許他們在水上生活,不准許他們在岸上建房落腳,也不准許他們和岸上人家通婚,他們的子女沒有接受教育的權利,更不准許他們參加科考,不準參軍,甚至連他們給大戶人家充當奴僕的資格都沒有。所以這些人只能在船上生活,逢年過節的時候,他們中的女性就會到自己認為的主人家裡去出力,但主人並不認可他們的僕人身份,所以也不會給他們酬勞,他們唯一可以可以獲得的是一些剩菜剩飯。但他們的也有自己的謀生手段,如採珠、捕魚、擺渡、遊艇等業務基本都屬於他們。
這些賤民的來源除了來自於張士誠,陳友諒的餘部之說外,還有來自於李自成的餘部,元代色目人、南宋遺民等說法除去分佈在廣東、海南、福建、廣西的這些蛋民以外,還有分佈在浙江,江蘇等地的墮民,也屬於官府規定的賤民,但墮民准許在陸地上生活,只是其住宅一定要比平民的住房矮小,門框只准許低於人的身高,所以進出只能彎腰。男人不準穿長衫,准許穿短打,戴狗頭帽子,女子斜襟短襖,梳老嫚頭。禁止進入學塾,禁止科考,不準做官,也不準為吏,魯迅有一篇《我談墮民》中對於這個事情講的很多。
此外,還有富春江,新安江一帶的九姓魚戶等都屬於賤民,其平民資格限制和以上類似。
我認為,這個賤民制度在古代應該屬於一種極其暗黑的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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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23老梅吳楣福
謝邀。“採花"說起來是一種暗黑民俗罷。據說死了的人,其名下有一棵花樹,花樹下聯絡著眾多的已故親人。他們還會在陰間來往,並能知曉陽間的事情。巫婆只要作法,就會把花樹下所有親人依次找來詢問情況,要鬼說出陽間之事。據去採花的人說,很靈。很多人為了瞭解逝去親人在陰間情況,或瞭解生者的時運,寧可花數十元到巫婆家去採花。
回覆列表
“暗黑“民俗知知很少。現在文明的今天。應建立一系列易風易俗的風俗。比加紅百喜事。策劃一個簡單文明的程式。讓人們去悼舊的封建迷信的舊俗,使社會民眾對社會腐敗形成一個倒逼機制。官員的腐敗是民間的腐促成的。公民的素質提高了。官員的腐敗就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