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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歐品防水
首先,小區房屋外牆出現漏水、滲水問題屬於利用公共維修基金的維修範圍。
其次,要看小區房屋外牆滲水是否在質保期內,如果房屋滲水問題在保修期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對外牆滲水進行質保維修,如果房屋滲水問題已過質保期,你們可向物業公司申請利用公共維修基金來維修外牆漏水、滲水問題。
如果你所居住的小區還未成立業主委員會,你可聯合其他業主一起向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申請成立業主委員會,然後再辦理相關手續,申請使用公共維修基金維修小區房屋滲水、漏水問題。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範圍及申請使用程式維修資金的使用範圍:
根據建設部 財政部 聯合釋出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65號令)的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上述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所稱共用設施裝置,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裝置,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據此,樓棟外牆即戶外的牆面屬於住宅共用部位,外牆滲水,屬於維修基金使用範圍。
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資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
同時,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如保修期屆滿以前的質保範圍等),不得使用維修基金,而應由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承擔維修費用。
申請使用維修基金,要視不同情形按不同的程式辦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專案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稽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專案、費用預算、列支範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二)業主大會依法透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稽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稽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六)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