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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叻到盡頭

    可以,不過很麻煩。理論上法院會幫你查詢的,實際上找人還是需要你自己去找,不過你有法院的起訴資料,可以通過當地公安系統去協助你找尋,最好有到具體他藏身的大致地方,這樣可以縮小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 2 # 流動的水52

    可以。但一般是要與兒子不是共同生活在一起,兒子又不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情況下,才會提起訴訟。

    不知道兒子現在的聯絡方式,我認為存在這幾種情況。

    一是兒子外出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回家,兒媳或成年孫子在家,但他們拒絕提供兒子的聯絡方式。

    二是兒子一家都在外,但不知其具體在哪裡,且杳無音信。

    三是兒子未婚,但外出多年,沒有其音信。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無法查知其下落,可以去所在村(居)委會、小區出具證明,證明其下落不明,法院可以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進行送達,公告期為兩個月(一般還要加上至少十五天的答辯期間),期滿後即視為送達,並可缺席審理。

    如果是第三種情況,可以按第二種情況處理。如果兒子有一定的財產,且有四五年以上都毫無音信的,也可以向法院宣告其死亡,以透過繼承遺產方式來獲取養老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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