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的優惠事項辦理,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對優惠事項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歸集範圍,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其他相關費用。同時,對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活動和行業也要有所瞭解。
需要留存備查的資料也要細心保管,研發費用主要留存備查資料:
1.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案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立項的決議檔案;
2.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專案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包括外聘人員)和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裝置、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及費用分配計算證據材料);
5.集中研發專案研發費決算表、集中研發專案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6.“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彙總表;
7.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鑑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二、參考政策(注意規避失效條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
一、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的優惠事項辦理,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對優惠事項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歸集範圍,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其他相關費用。同時,對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活動和行業也要有所瞭解。
需要留存備查的資料也要細心保管,研發費用主要留存備查資料:
1.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案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立項的決議檔案;
2.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專案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包括外聘人員)和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裝置、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及費用分配計算證據材料);
5.集中研發專案研發費決算表、集中研發專案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6.“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彙總表;
7.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鑑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二、參考政策(注意規避失效條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