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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月生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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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尚小仙的賊船
你這種情況畢竟典型,屬於前期協商不足,後期實際經營暴露問題又無法協商。面對這種情況個人建議你們可以坐下來從新協商一次,前提是除了資本以外的事情都要從新協商,同時別提舊賬,只是單純的協商未來的分工及責權利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功就要探討如何撤資了。
如果協商成功,最好白紙黑字的寫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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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睿和
從你的描述上來看,你這是中途入股參與經營,但不知道你參與經營的目的是什麼?你們兩個人的關係是什麼?如果能把這些講的再透徹點,就能更好的分析 了。
先說說你們兩個人的分歧吧,各說各有理,
但原因是你們兩個人沒有做好前期的分工;
其次是在目前的工作中,都是主動性的去做,沒有責任劃分;
再次是抱怨對方幹活少,這個有點類似攀比了;
1、衛生問題採取值日表;
2、學生輔導實行分級制度;
3、招生採取等級劃分,如招一個學生的費用是10塊,招到這個學生的人拿2塊,輔導這個學生的人拿23塊,剩餘的5塊用於支付房租、水電等費用,年終盤點按投資比例再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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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間區長
從你前面的介紹情況來看,我認為你們出現當前這樣的矛盾,是必然的!
首先,你在入夥之前,沒有就相關的責、權、利進行明確的劃分,特別是日常管理過程中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工作範圍、輔助工作包括哪些.......
做生意的人經常講一句話:親兄弟,要明算帳。意思就是說,哪怕是親兄弟之間,也應當把“帳目”算清楚,哪些是自己應該得的,哪些是我送給你的,哪些是我讓利的。
你們本身可能是朋友,也可能熟人,也可能是曾經的戀人。這些其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現在是合夥人關係,彼此之間必須以合同文字的方式,就相關的責權利進行明確的劃分。哪裡是你要做的,哪些是她要完成的,這些都要寫明白。不能因為怕傷了和氣就把這些應的條款去除了,況且,現在的情況是,已經開始傷和氣了。
我的建議:一講誠信:合夥賺錢誠意當先,以誠相待,不要去管你的夥伴怎麼對你,自己先做好自己份內的事兒;二講目標:求大同,存小異。小事隨它去。大事不糊塗。看準共同的目標價值,然後不關注細小的事兒,把握大局觀就行了;三講信任:合夥人之間最忌諱相互猜疑,既然合作了,就相信大家不會有私心;四講寬容:彼此之間的寬容理解,才能使合夥關係走得更長遠;五講吃虧: 自己多吃點小虧,讓對方多佔點小便宜,特別是你的合夥人是一個帶著孩子的女人。要知道,沒有絕對的公平合理,只有多為你的夥伴做奉獻,看大利,才能合作長久;六重交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把合夥人一直當真心朋友相處,不要把金錢當作合作關係的唯一紐帶,除了掙錢,你們的朋友關係或許更值得維護;七要公平:親兄弟也要明算帳,不要你好我好大家好,最後帶來的都是一些無原則糾紛;八講謙虛:多看別人優點,少看別人缺點。相互學習,才能共同提高;九重溝通: 不打肚皮官司,有什麼想法直接當面多溝通,既然合夥創業,就應當溝通順暢;十重原則:敢於堅持共同制訂的合夥規則,並帶著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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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白菜129669478
想做好託管機構,說難不難說易不易,要同心合力,認真付責,有共同目標,有創造理想,團結一至,互相配合,孩子安全,家長放心,你們的託管工作是關乎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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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耳朵慢羊羊
無論做什麼都不要與人合夥,所謂合夥說好聽是找人合作做生意,實則找人投資錢,情願自己借錢做生意也不要與人合夥做,你見過有幾個合夥做生意的最後不是仇人的?幾乎沒有吧,趁早分開各做各的的才是現在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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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布朗尼分享屋
我和你有相同的經歷,和初中同學2019年後半年一起做小託班,年底我就撤了。原因很簡單,各懷心思,各自都認為自己付出最多,尤其是財務方面,我放手不管,她也不會給你交待每個月的開銷,其實矛盾早就產生,只是誰都不說。
合夥的事情不好做,反正投資也不是很多,能自己經營就自己經營吧!這樣自己做的也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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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果實累累
合夥經營小學託管機構,並不是簡單的事情。
兩個人要明確各自要管理的方面。託管機構主要就是中午午餐和午休、晚上的晩託和晚上的作業輔導。
兩個人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長分配工作,比如,做飯好吃得主要管午餐和午休,另一個人打下手;知識水平高的主要管晚上作業輔導,另一個人管晚託的學生。
招生方面可以一個人專門管午託、晚託,另一個人專門管晚上作業輔導。
財務方面可以一個人專門管收費,你倆各佔一半股份,贏利和開支每人一半,帳目也不難算,兩個人要定期對帳。
兩個人要把託管機構的方方面面的問題商量著分配好,然後,各司其職,才能發展下去。
兩個人可以把各自分配好的工作,白紙黑字的寫下來,這樣對兩個人都有約束,出現問題也好解決。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難免有分歧,一定要把醜話說再前,有問題攤到桌面上說,有話直說,不要繞彎子,耍心眼,誰都不傻。
我有個女性朋友也是和一個男同志合夥辦託管班,兩個人已經合作五、六年了。兩個人都有分工,各司其職,有問題商量地解決,雖然也有磕磕絆絆,但是,兩個人各自發揮自己的特長,他們的託管班也越辦越好,配合也越來越默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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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做什麼買賣,如果非必需,最好不要搞合夥經營。如果看好小學託管機構,自己不方便打理,需找人合作。那麼合作之前必須把法人代表,投資比例,由誰管理,分紅比例等一切談好,並作書面備案,以備將來如因經營出現問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這樣雙方才能互相尊重理解,共同經營好這個小學託管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