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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吾是70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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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服臺
可以說註冊任何形式的公司,其實面臨的風險都是一樣的。多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個體戶、合夥企業、甚至自然人。
刑事方面的就不多說,一般談企業風險多指企業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風險。
為什麼說無論企業形式什麼樣,風險都是一樣的呢?明明法律對它們責任規定各不相同?這就涉及一個關鍵但普通的要素——合同。
企業形式不一樣,法律上的責任就不一樣。但是不一樣的企業,可以簽定一樣的合同啊!每一個具體的專案都是以一份具體的合同來約定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在合同裡談好條件、定好義務、明確責任。能從合同這樣的細節實處上開始控制,形式就拘泥於表面了。
很多人願意去強調企業形式上的“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其實,注重合同和實踐,二者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如,合同的約定可以將無限責任規定成有限責任;連帶擔保可以將有限責任變為無限責任;另外最好還可以把專案按時按量完美交付,把所有風險,化為0風險。
以上表述僅限於不預設條件同等情況下的看法。至於甲方單位特別要求企業形式、註冊資本、(實繳認繳)、資質等級、成立年限、甚至註冊地,驗資報告審計報告、歷史業績、團隊實力形象、成功案例等因素,另當別論。
如果要考慮成本方面的話,更多的是從政策優惠上展開,如稅費減免、社保優惠、資金補貼等。節省成本能增加利潤,錢多了抵抗風險的能力自然也更強了。因此這方面可以考慮綜合稅負低至2.52%的個人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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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典財稅
營銷策劃公司可以註冊一人獨資公司。
1、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可以獨立的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公司以其淨資產為限,對其債務承擔責任。而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所以,註冊一人有限公司,就將個人資產與公司產隔離開來,可以有效控制股東自身的風險。
2、營銷策劃公司屬於服務類企業,前期投入不多,所以競爭激烈。如果註冊為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給人一種感覺,實力不強,連公司都不是。所以註冊為公司,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有利於拓展業務。建議考慮好註冊地點,這個非常重要。就拿我們宿州來說吧,一般請營銷策劃公司,最起碼也要請省城合肥的,很多都是上海、深圳、廣州的,可能認為大城市的見多識廣吧。
3、註冊一人有限公司也有其弊端。根據規定,如果出資人無法證明其個人資產與公司資產劃分的很清楚,那麼出資人就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所以,最好還是再找一個出資人,用兩個出資人的名義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回覆列表
提到註冊公司就分為一人有限公司和多個股東有限公司。
1,簡單地說一人有限公司就是一個人獨自辦理公司要求最低註冊為10萬,公司成立後所在的責任就是一個人要承擔所有的風險。就是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公司破產以後要承擔所有的責任,包括你的家產,一人公司他最大的優勢是權力集中,也就是一個人說了算,利潤自己一人獨享。不受到其他股東的意見和干擾。
2、多人股東有限公司。按照股東不同的股權比例出資。有公司章程來約束。行使的權利不同。承擔責任按照公司註冊資本承擔。也就是說,公司一旦破產,股東按照自己的出資比例承擔責任。不牽扯到自己的私有財產責任。
3,綜合以上論述,筆者覺得如果是小規模的有限公司產值不大,業務範圍很小,交易規模也很小。可以考慮到一人有限公司,反之如果業務範圍比較大,交易量也比較大建議多人有限責任公司。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自己承擔的責任。也就是說,有了利潤大家共同分配(章程約定)責任大家共同承擔。文章不祥之處,希望大家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