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標題嚇我一跳,還以近日為又出血案呢。百度一下,只搜到一起15歲少年傷女班主任資訊,是14年廣東的一位15歲少年報復班主任的舊聞。再看最近的傷害班主任案當數洛陽的報仇雪恨打人掛網上鬧了大半年官司的事件。兩起案件早己在網上,有無數口水仗了,如果沒有最新意外是最好的,我寧願說些重複的事件。也不願再看到新的傷師案件。因為目前還沒有人回覆,主題帖也沒有提供話題背景。
以下觀點綜合於網路,可能會似曾相似,因為事件是舊聞了,觀點您可能早就見過。
15歲中學生伏擊小學班主任,連捅不是十幾刀,有的新聞說是數十刀,老師倒在血泊中以後,兇手還不罷手,性質惡劣,殘忍至極。
無獨有偶,我們剛才講到去年河南省欒川縣的毆師案,不過那是一個成年人,報復二十年前的班主任,不過沒有用刀,用的是拳打腳踢,扇耳光踹大腳。
這兩起案件如此相似,令人憤怒,發人深思。兩個事件起因都是行兇者上學時與老師有矛盾,或者是學習不努力,學習態度不端正,或者是有違紀現象,被老師嚴厲管教過。前者是經常被留堂補課寫作業,後者描述曾被老師侮辱毆打。總之,就是被老師體罰或變相體罰過。其實,無以規矩不成方圓,哪所學校哪個班級都有自己的校規校紀、班規班紀,不可能在紀律上和學習上一盤散沙,想怎麼樣就怎麼樣,那樣就是不負責任,就是誤人子弟。
適當的懲戒,是教育者正常的權力,學生應該也必須接受。當然,如果教師把懲戒權過度擴大化,把懲戒變成了嚴重的體罰和人格侮辱,那學生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維權。從兩個事例來看,前者只是經常被老師留堂,補作業,補學習任務,後者描述老師有體罰行為。先說前者,這個15歲的中學生,上小學的時候被班主任看管得比較嚴厲,過了幾年到初中後就覺得自己翅膀硬了,來找老師算賬。老師放學時看護學生過馬路,這個15歲的男孩就拿出隨身攜帶的道具對著老師連續捅了十刀。從網上描述看,這件事很可能是有預謀的,如果是恰巧遇上,他的刀作何解釋?難道這本來就是一個小混混,危險分子,天天隨身攜帶刀具?
欒川那個社會青年打老師事件倒屬於意外在街上碰上了,臨時起意,但性質也極其惡劣。對一個五十多歲的老人拳打腳踢,加上語言侮辱,還拍影片散播,簡直可惡至極。無論有沒有正當理由,一個壯年人都不應該這樣對待一個老人,更何況這個老人還是他曾經的班主任。你可以不承認師生關係,你可以見面假裝不認識,你也可以質問他當年為何對你那樣冷漠和殘酷,但你不該動手啊。
兩起傷害老師事件,雖然和施暴者自身心理因素有關,但也反映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隨著時代的發展,教育理念的不斷轉變,有些人對老師的態度出現了偏差,曲解《義務教育費》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內容,念歪經,把老師當成敵人,任意踐踏老師的人格尊嚴,傷害老師的人身安全,尊師重教的優秀傳統正在受到嚴重的衝擊。前段時間網路上家長借題發揮,上告老師者有之,要求開除老師者有之,甚至還有家長到學校扇老師耳光,導致老師自殺……
教師不是家長的敵人,而是家長教育孩子的盟友,是社會賦予家長的強有力的支持者,教師和家長的出發點和目的是一樣的,就是把每一個孩子培養成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而不是家長眼裡的凶神惡煞,專門來體罰孩子和孩子作對的巫婆。你見過一個品學兼優的孩子被老師懲罰嗎?沒有!既然被老師懲戒,一定是孩子犯了錯,家長應該積極主動地幫助孩子改掉壞習氣,變得更加優秀,而不是包庇縱容孩子,反而把矛頭指向老師。如果確有個別老師懲戒失當,家長和學生也應該透過正規渠道讓上機主管部門來解決,而不是自己打回去,打回去有傷公序良知,有傷尊師重教的傳統。近幾年學生和家長傷害教師的事故時有發生,《教師法》規定教師要保護學生,卻沒有保護教師的條款,法律是不是也該考慮,補充教師受到傷害時的相關內容,給教師一點安全感。
看標題嚇我一跳,還以近日為又出血案呢。百度一下,只搜到一起15歲少年傷女班主任資訊,是14年廣東的一位15歲少年報復班主任的舊聞。再看最近的傷害班主任案當數洛陽的報仇雪恨打人掛網上鬧了大半年官司的事件。兩起案件早己在網上,有無數口水仗了,如果沒有最新意外是最好的,我寧願說些重複的事件。也不願再看到新的傷師案件。因為目前還沒有人回覆,主題帖也沒有提供話題背景。
以下觀點綜合於網路,可能會似曾相似,因為事件是舊聞了,觀點您可能早就見過。
15歲中學生伏擊小學班主任,連捅不是十幾刀,有的新聞說是數十刀,老師倒在血泊中以後,兇手還不罷手,性質惡劣,殘忍至極。
無獨有偶,我們剛才講到去年河南省欒川縣的毆師案,不過那是一個成年人,報復二十年前的班主任,不過沒有用刀,用的是拳打腳踢,扇耳光踹大腳。
這兩起案件如此相似,令人憤怒,發人深思。兩個事件起因都是行兇者上學時與老師有矛盾,或者是學習不努力,學習態度不端正,或者是有違紀現象,被老師嚴厲管教過。前者是經常被留堂補課寫作業,後者描述曾被老師侮辱毆打。總之,就是被老師體罰或變相體罰過。其實,無以規矩不成方圓,哪所學校哪個班級都有自己的校規校紀、班規班紀,不可能在紀律上和學習上一盤散沙,想怎麼樣就怎麼樣,那樣就是不負責任,就是誤人子弟。
適當的懲戒,是教育者正常的權力,學生應該也必須接受。當然,如果教師把懲戒權過度擴大化,把懲戒變成了嚴重的體罰和人格侮辱,那學生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維權。從兩個事例來看,前者只是經常被老師留堂,補作業,補學習任務,後者描述老師有體罰行為。先說前者,這個15歲的中學生,上小學的時候被班主任看管得比較嚴厲,過了幾年到初中後就覺得自己翅膀硬了,來找老師算賬。老師放學時看護學生過馬路,這個15歲的男孩就拿出隨身攜帶的道具對著老師連續捅了十刀。從網上描述看,這件事很可能是有預謀的,如果是恰巧遇上,他的刀作何解釋?難道這本來就是一個小混混,危險分子,天天隨身攜帶刀具?
欒川那個社會青年打老師事件倒屬於意外在街上碰上了,臨時起意,但性質也極其惡劣。對一個五十多歲的老人拳打腳踢,加上語言侮辱,還拍影片散播,簡直可惡至極。無論有沒有正當理由,一個壯年人都不應該這樣對待一個老人,更何況這個老人還是他曾經的班主任。你可以不承認師生關係,你可以見面假裝不認識,你也可以質問他當年為何對你那樣冷漠和殘酷,但你不該動手啊。
兩起傷害老師事件,雖然和施暴者自身心理因素有關,但也反映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隨著時代的發展,教育理念的不斷轉變,有些人對老師的態度出現了偏差,曲解《義務教育費》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內容,念歪經,把老師當成敵人,任意踐踏老師的人格尊嚴,傷害老師的人身安全,尊師重教的優秀傳統正在受到嚴重的衝擊。前段時間網路上家長借題發揮,上告老師者有之,要求開除老師者有之,甚至還有家長到學校扇老師耳光,導致老師自殺……
教師不是家長的敵人,而是家長教育孩子的盟友,是社會賦予家長的強有力的支持者,教師和家長的出發點和目的是一樣的,就是把每一個孩子培養成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而不是家長眼裡的凶神惡煞,專門來體罰孩子和孩子作對的巫婆。你見過一個品學兼優的孩子被老師懲罰嗎?沒有!既然被老師懲戒,一定是孩子犯了錯,家長應該積極主動地幫助孩子改掉壞習氣,變得更加優秀,而不是包庇縱容孩子,反而把矛頭指向老師。如果確有個別老師懲戒失當,家長和學生也應該透過正規渠道讓上機主管部門來解決,而不是自己打回去,打回去有傷公序良知,有傷尊師重教的傳統。近幾年學生和家長傷害教師的事故時有發生,《教師法》規定教師要保護學生,卻沒有保護教師的條款,法律是不是也該考慮,補充教師受到傷害時的相關內容,給教師一點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