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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請叫我胡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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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奏樂
1.死刑犯明天要槍斃了,睡不著,獄友會陪他到天亮嗎?
獄友為什麼會陪他到天亮?獄友也沒責任,沒必要陪他到天亮。想必被槍斃的犯人都是做了很嚴重的違法事情,要麼殺人,要麼放火,要麼就是販賣毒品等等。我想說獄友沒有理由陪他到天亮,畢竟要被槍斃的不是他們,獄友能做的也只有悔過吧?就算是獄友想陪他到天亮,那麼估計也沒那個機會了吧?因為在槍斃的前一天一般會安排罪犯到另一個關押室,一個人等待死刑的到來。而且會有家屬前來探望,一般都會將罪犯遷到另一個監獄中獨立關押,方便與家屬會面。
2.所以說我們要遵守法律,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
我一個同村的鄰居,就是因為販毒被抓入獄了。幸虧沒有達到判死刑的地步,但是被判了無期徒刑。本來就50多歲了,現在還被判了無期徒刑,後半生直接在監獄中度過了!
聽聞在監獄的日子真的度日如年,每天做同樣的事情,老想著快點出來,但是他卻不知道,能保住性命就不錯了。雖然他販毒賺了錢,但是有什麼用呢?賠了自己後半生,每次他家屬去看望他,他都在說家人不給他請律師,但是律師請了又能怎樣!國家法律不能違反,法律無情,唯有遵守法律才能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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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憶壺老酒
注,筆者1987年~1993年。曾在東北某“看守所”從事看守工作。也曾近距離的接觸過數個被執行“死刑”犯人的最後時刻。至於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我可以負責任的說這種現象是絕對不存在的。因為死刑犯哪一天被執行(槍斃)他本人是毫不知情的。
當一名重刑犯人(死刑犯)由公安人員直接押送到“看守所”進行羈押等待進行一系列的法律程式。辦完交接手續則由“看守所”的工作人員為其(死刑犯)戴上戒具“腳鐐”腳鐐的開口處是用鐵鉚釘鉚死的(以防脫逃)。然後投入到監號進行統一看管。待遇也是與普通刑事犯罪嫌疑人是相同的並無任何特殊待遇而言。
看守所監號內部的活動空間是極其有限的。內部設施只有一個蹲便與一個自來水管。對面兩排木板鋪供犯罪嫌疑人休息之用。重刑犯(死刑犯)同樣與普通犯罪嫌疑人一定要遵守“看守所”制定的各項監規紀律。如有違反也同樣會受到相關的處理。在飲食方面也同樣是按均分配,任何多吃多佔都是絕對不允許的。
看守所的每一個監號夜間都有值班人員(犯人)。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出現某種過激行為。如自殺,自殘,以及傷害其他犯罪嫌疑人。
尤其是“死刑”犯人案情重大需要經過司法機關的縝密偵查。做到準確無誤才能做出公正的判決。這期間要經過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偵查終結。然後提交給“檢察院”為該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檢察院會根據犯罪嫌疑人的所犯罪行下達起訴書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交到犯罪嫌疑人手裡。法院則會根據起訴書中的犯罪情節與事實並透過合議庭審議對其做出公正判決。
被法院判處“死刑”的犯人基本都會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在等待上訴結果期間才是這些被判處“死刑”的犯人最難熬的。因為他們的生命基本已進入倒計時。改判的機率幾乎微乎其微。那麼同監號的犯罪嫌疑人在閒聊時都會給予他希望(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也就是說“死刑”犯人對執行死刑(槍斃)事先是無任何徵兆的(保密)。當上一級法院的“終審”裁定書下達的那一天(早晨)會把被執行人(死刑犯)如同往常提審一樣提出監號外。此時已有兩名武警戰士早已等候在監號門的兩側。以最快的速度將其制服(解除手銬並用繩索進行捆綁)。然後又法院的工作人員對其宣讀終審裁定書。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然後有看守所的工作人員為“死刑”犯人解除所佩戴的腳鐐該用繩索或鐵絲臨時替代(方便執行後的麻煩)。這就是一名無視於國家的“法律法規”肆意挑戰法律紅線最終走向生命終點的過程。
這個過程也就說明為防止“死刑”犯人提前得知判決的結果而採取過激行為自殺或者是自殘。從而給執行“死刑”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說,死刑犯明天被槍斃,今晚睡不著覺,獄友們會陪他到天亮嗎?我的回答是絕對不會的。犯罪嫌疑人在監號內的起床與就寢是有著非常嚴格規定的。任何人不得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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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精緻生活社Simon
眾所周知,法律是國家的底線,也應該是我們每個人心中的底線。那些觸碰底線的人,都會受到來自法律的嚴懲。而有些對於底線過於漠視,走上嚴重違法犯罪道路的人,走將會被剝奪生命和所享有的相關權利。面對死亡的到來,絕大部分人都是有一種天生的恐懼的,那麼那些被判了死刑的人在死刑即將執行的最後一天會有什麼樣的表現呢?也有很多人對他們最後一天是怎麼度過的十分好奇。
一般來說,正常人對於整個發生的過程是沒有足夠的勇氣去看完的。在那些死刑犯即將面臨死亡的前一天,會被安排和其家人見上最後一面,這也是他們此生見的最後一面。在這最後的時刻,他們可以再在形式上盡情的告個別,將雙方最後想要說的話,以及一些囑託與家人進行交付。畢竟後一天的她們,就是陰陽兩隔,兩個世界的人了。
死刑犯的精神狀態和具體表現也因人而異。但是大多數的死刑犯都是隨著執行日的逐漸逼近,越來越害怕,心中的恐懼也堆積的越來越多,整個人也會被無窮無盡的焦慮所包圍,根本沒有了正常的想法,在最後一天這個導火索的作用下,很多人也就徹底被引爆了。他們會突然的精神崩潰,甚至失常,自己也徹底淪為情緒的奴隸,有的更是直接在各種情緒交加中暈了過去。
也有一部分死刑犯可能在監獄待久了,不光這些場面見得太多了,自身也想通了很多事,對生死沒什麼特別的看法,也明白了犯下罪行就得接受懲罰的法則。到了即將執行的前一天,他們會靜靜地在看下家人的面容,或者都不會說過多的話,只是聽他們說。之後再吃上一些自己比較留戀的食物。到晚上再最後一次洗個舒服澡,有個好的睡眠。可以說就默默等待明天與這個他或者愛過,或者恨的十分徹底的世界告別。
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相關工作人員會在不違背法律的情況下,對那些死刑犯的一些要求,儘量滿足。像想吃什麼食物,工作人員一般都會及時滿足,讓他們吃了好上路。不管之前是享盡榮華富貴的富人,還是一貧如洗的窮人,到最後都是一樣的會被執行死刑。法律,不但是底線,更是正義,也是公平。生活中很多事兒可以做,但是觸犯法律的事兒一定不要去做。
相信不少人如果將自己代入進去,多少還是會體會到那種死亡將至的壓迫感和焦慮感。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要為了一時的利益鋌而走險走上了不歸路。
至於監獄中的獄友要看關係好壞,關係好的獄友可能會陪你暢談一宿,關係一般的都是自顧自,畢竟人人自危,不是每個人顧得上自己的同時還能分心安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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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案要案實錄
先必須澄清一點,執行死刑的訊息只在行刑當天下達給死刑犯本人的。我發現很多人都有誤解,以為執行死刑前幾天會通知死刑犯本人的。
咱就看最近的那個孫小果案件,2020年2月20日當天法院的人來到看守所對孫小果宣讀執行死刑命令,然後他當天就被執行死刑了。
這樣做就是擔心提前通知後死刑犯內心會崩潰,難免會做出極端的事情來,比如說嚎啕大哭,咬舌自殘,以前是發生過這樣的事情的。所以看守所現在規定不再提前通知本人。
一審二審判處死刑後,會提請最高院報備。複核裁定完成後由法院院長簽字,向下一級法院下達執行死刑命令的通知。下達通知後,在7天內完成執行死刑命令。但現在一般下達命令後第二天就執行了,不會等到第7天后。
死刑犯不會被提前通知,但是他們在這個階段的心思是相當敏感的。只要有一點點和平時不一樣的地方,就能預感到最後時刻的到來。比如某一天晚上的晚飯中會出現一道分量異常的加菜,比如專管民警跟他來聊聊天,拉拉家常或者問他要吃點什麼菜【當然這個時候專管民警是不會跟他說你明天就要執行死刑了】,那麼他的大限可能就要到了,但不知道是具體哪一天而已【犯人也不會再去問,心裡清楚的很】。
第二天上午,專管民警開啟監室,同時來的還會有其他的民警、還有數名武警一起過來。這時候就是石錘了。因為普通的查監都只要來兩個民警就足夠了。把犯人提溜出來,去聽執行死刑命令的宣判,然後籤個字啥的。
完了後家屬來到看守所會見室,來和犯人作最後告別。一般都是父母和哥哥姐姐妻子啥的,都是前一天提前得到通知的。當然孩子不能來了。這種最後告別的場景是很難看得下去的,也是犯人最痛苦的時候。年邁的白髮蒼蒼的父母,還沒長大的孩子。。。死刑犯也只有在這最後一夜裡,才明白這生命這個詞的含義。
中午的時候會有一道豐富的午餐,人生的最後一頓飯。吃完就去死了,誰還吃得下去,基本是隨便扒拉兩口就完事了。
接著犯人被帶離看守所,執行死刑。
這就是死刑犯最後一天的故事。“珍愛生命,遠離犯罪”,不要等犯了罪了才後悔,那就來不及了。死刑犯明天就要槍斃了,今晚睡不著覺,獄友們會陪他到天亮嗎?
不可能的。人家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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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圳福耀玻璃代理
死刑犯當要被執行的當天清晨會被帶走的,獄警不會提前通知你的,因為他怕通知你,心裡會承受不了,一般他會感覺到,因為一個人犯了多大的事自己心裡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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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明天就要槍斃了,今晚睡不著覺,獄友們是會陪他到天亮的,
一般死刑犯在執行的前一天晚上,並不是所有犯人都會陪他到天亮,死刑犯在執行的前一天晚上會被看守所提出來,單獨關押到一個比較好一點的房間裡,這個房間裡有死刑犯的斷頭飯,還有死刑犯家屬送來的新衣服(死刑犯家屬希望自己親人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是體面的走的,所以通常死刑犯的家屬都會送衣服進來)裡面有信紙,有筆,死刑犯有什麼遺言留給家人的可以寫在信紙上,還有四到五個平時跟死刑犯關係好的獄友被叫去陪這個死刑打牌,下棋,看電視,聊天,反正就是轉移死刑犯的注意力,開開心心的過完最後一晚上,這一個晚上,這個房間裡可以充滿笑聲,可以充滿打牌時激動的叫聲,但看守所警察和武警的宿舍裡其中一個房間裡,正在緊張而且嚴肅的檢查明天執行死刑的工具,執行死刑的執法者也是提前一個晚上到達看守所 在看守所警官宿舍休息一晚上,第二天六點開始提人,七點到八點是死刑犯最後見直系親屬的時間,然後九點到十點執行死刑,這個死刑犯就徹底告別了人間,別問我怎麼知道,我剛出來,下圖我的釋放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