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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麗

    一般一年內連續曠工15日以上或累計曠工30日以上,用人單位就可以辭退。雖然這是用人單位可以自己掌握的,但是你連假都沒有請,應該是讓領導很不高興。所以要求你辭職,如果你現在能回到了工作崗位上,可以跟領導說說好話。保證下次絕對不會曠工,一般用人單位還會給你一次機會的。

  • 2 # 田姐導演

    年近了,家裡人身體不適,照顧家人,你理所應當,但是沒有請假,是我們的不對,我們應該無論多忙,現在手機都很方便,向領導請假,我相信領導也能原諒我嗎?但是因為沒有情調,領導要求我們辭職是不對的,誰沒有一個急事,在說,家人生病是不可預知的。領導要求我辭職是不對的,也是違法的。

  • 3 # 飛躍的小七

    首先,家人身體不適,你照顧家人屬於道德品質,但由於你未請假,違反了公司的規定,按照大部分公司的規定,若曠工三天算自動離職,所謂的曠工,具體指員工未出勤,但也沒有請假的情況,若你因照顧家人而導致曠工三天以上,領導讓你辭職是符合勞動法的。若領導同意你事後補假這個是人情。在公司,我們都要遵守規章制度,這個是最基本的員工職責。

    如果你實在不想離職,可以跟領導溝通一下,進行事後補假,來彌補之前的曠工,若領導同意,你是可以不用離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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