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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緬甸武器解密

    烏克蘭同緬甸的軍事合作遠遠早於俄羅斯同緬甸的軍事合作,不過緬甸現在是軍政府,就俄羅斯強力支援,所以投桃報李也就在俄烏之間支援俄羅斯,烏克蘭在緬甸除了得到點銷售軍火的利益外還有一堆惡名,這也算是求仁得仁吧,當烏克蘭人面對俄軍重武器時或許能感受到緬甸人面對緬軍使用的烏克蘭重武器時相同的恐懼。

    裝備大量烏克蘭武器的緬甸軍政府支援俄羅斯進入烏克蘭維護主權

    緬甸軍政府發言人佐敏吞(Zaw Min Tun)少將在2022年2月24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緬甸支援俄羅斯在烏克蘭採取有利於其國家主權的可持續性行動,當天早些時候俄羅斯總統普京宣佈在烏克蘭東部發起旨在保護平民的“特別軍事行動”。

    佐敏吞少將還列舉了緬甸軍政府支援俄羅斯行動的原因,一是俄羅斯一直在努力鞏固其主權,二是向世界展示俄羅斯是一個大國。

    近年來緬軍與俄軍交流頻繁,2021年2月1日緬軍發動軍事政變後俄羅斯也是少數幾個支援軍政府的國家之一,2021年6月份緬軍總司令敏昂萊訪問俄羅斯後曾表示俄羅斯的幫助讓緬軍“成為亞太地區的強大軍隊”,然而在緬軍獲得大量俄羅斯武器之前,烏克蘭才是緬軍主要的武器來源國。

    早在2003年,緬甸從烏克蘭購買了10輛BTR-3U裝甲運兵車,此後為繞過武器禁運和降低成本而選擇透過運送零件到緬甸組裝的方式繼續交易,還因媒體報道緬甸採購了1000輛BTR-3U而名噪一時,雖然緬軍實際裝備數量沒那麼多,但卻是BTR-3U的全球最大使用者。

    在組裝BTR-3U的基礎上,緬甸提出了和烏克蘭聯合開設工廠的設想,即將烏克蘭的零部件運往緬甸聯合工廠組裝,產品除緬軍採購外還會向第三國銷售。從2015年開始,烏克蘭國家進出口公司(Ukrspecexport)開始向緬甸運送用於生產BTR-4E裝甲運兵車和2S1U自行榴彈炮的首批裝置,這些交易透過敏昂萊的裙帶商人昂萊烏(Aung Hlaing Oo)的緬甸化工與機械有限公司(MCM)進行,而聯合工廠則主要由緬軍制造武器的國防工業公司(DI)負責生產。

    為了便於開展業務,烏克蘭還在2017年1月任命昂萊烏為烏克蘭駐緬甸名譽領事,昂萊烏能獲得武器銷售20%至30%的佣金。在2018年烏克蘭和緬軍達成軍事技術合作協議後,雖然要到2019年6月才生效,不過包括底盤、發動機零件、電氣部件、夜視裝置和鐳射測距儀在內的零件早已源源不斷從烏克蘭運往緬甸。除此之外,烏克蘭銷售給緬甸的還有米-2和米-17直升機零件、米格-29戰鬥機零件、80K6K1和36D6三座標雷達、T-72S坦克零件、以及包括船用柴油發動機、推進系統和導航裝置等在內的船舶零部件。在2019年3月,緬軍公佈了首款“中中國產”MMT-40坦克照片,使用2S1U自行榴彈炮的MT-LBu多用途底盤和WMA301輪式突擊炮的105毫米炮塔結合而成。

    烏克蘭於2014年9月23日簽署了《武器貿易條約》(ATT),該條約是一個規範國際間武器貿易的多邊協定,透過設立管制武器出口的機制,確保出口武器不會被用於種族滅絕、戰爭罪行,或落入恐怖分子和犯罪團體手中。當緬軍在2017年因羅興亞危機犯下國際罪行時,烏克蘭並未遵守《武器貿易條約》,反而加強了與緬軍的合作,繼續進行武器和技術轉讓以及聯合工廠的生產,而當緬軍在去年發動軍事政變後,這一程序並未受到任何影響。隨著烏克蘭局勢的變化,同緬軍的合作可能會被迫中斷,不過對於緬軍來說已經獲得了生產重灌備的能力,而且還有俄羅斯可以替代烏克蘭提供軍事裝備,那麼即便曾受惠於烏克蘭的緬軍此時以軍政府的名義堅定地支援俄羅斯又有什麼顧忌呢?

  • 2 # 有話就不能好好說嗎

    歐美國家的拱火,烏克蘭富商和官員的所做所為,演員總統的上躥下跳,買辦政府對國家和人民不負責任,使得很多明事理的國家支援俄羅斯攻打烏克蘭!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普京大軍在前,拜登背信棄義,走投無路的烏克蘭該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