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以拒交物業管理費的幾種情況
情況一
物業公司為業主提供了管理服務,業主理應向物業公司繳納管理費。業主違章搭建,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現象是屬於公共秩序和公共事務管理上的瑕疵。
情況二
業主以“物品被盜”作為物業公司違約的事實,這種違約不足以構成根本性違約、從而完全免除業主交費義務。
情況三
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的,業主應向開發商主張權利,以此為由拒絕向物業公司支付物業費用的,法院不予支援。
情況四
物業公司按約履行管理和服務義務,業主理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物業費,而其以自己未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為由拒交物業費的,法院不予支援。
二、可以拒交(少交)物業管理費的幾種情況
物業公司以李某未交納之前物業服務費為由,拒絕為其辦理裝修手續,且拒絕協助其開通用水、用電。
如果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後,物業公司拒絕移交物業管理權,不得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後的物業費;造成業主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對物業管理區域記憶體在的違反治安、環保、裝飾裝修規範的行為,物業公司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否則,業主可行使瑕疵履行抗辯權,減少交納物業費。
物業公司無論以何種理由向業主收取裝修配合費,均沒有法律依據。
三、以下幾種情況可以拒交物業管理費
1.物業費的收取應從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起算,而不應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樓日期起算。如果開發商沒有通知業主收樓,因此延遲收樓的,業主可以拒絕交納這段時間的物業費;
2.對於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裝置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交納範圍內的,可以拒絕交納;
3.物業公司提供合同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4.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5.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檔案的原件,業主可拒交。
一、不可以拒交物業管理費的幾種情況
情況一
物業公司為業主提供了管理服務,業主理應向物業公司繳納管理費。業主違章搭建,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現象是屬於公共秩序和公共事務管理上的瑕疵。
情況二
業主以“物品被盜”作為物業公司違約的事實,這種違約不足以構成根本性違約、從而完全免除業主交費義務。
情況三
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的,業主應向開發商主張權利,以此為由拒絕向物業公司支付物業費用的,法院不予支援。
情況四
物業公司按約履行管理和服務義務,業主理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物業費,而其以自己未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為由拒交物業費的,法院不予支援。
二、可以拒交(少交)物業管理費的幾種情況
情況一
物業公司以李某未交納之前物業服務費為由,拒絕為其辦理裝修手續,且拒絕協助其開通用水、用電。
情況二
如果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後,物業公司拒絕移交物業管理權,不得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後的物業費;造成業主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情況三
對物業管理區域記憶體在的違反治安、環保、裝飾裝修規範的行為,物業公司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否則,業主可行使瑕疵履行抗辯權,減少交納物業費。
情況四
物業公司無論以何種理由向業主收取裝修配合費,均沒有法律依據。
三、以下幾種情況可以拒交物業管理費
1.物業費的收取應從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起算,而不應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樓日期起算。如果開發商沒有通知業主收樓,因此延遲收樓的,業主可以拒絕交納這段時間的物業費;
2.對於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裝置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交納範圍內的,可以拒絕交納;
3.物業公司提供合同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4.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5.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檔案的原件,業主可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