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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煙貴酒川麻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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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歲月的格調
看到這個新聞,內心深處是非常悲痛欲絕的。一個剛剛工作的年輕的空姐因為滴滴平臺的失責,歹徒的兇殘而遇害。滴滴出行發表訊息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一次又一次的安全事故,滴滴出行的發展會受到影響嗎?又會成為滴滴出行的桎梏嗎?
“對於鄭州順風車乘客李女士遇害一事,我們感到萬分悲痛和愧疚,在這樣的悲劇面前,任何言語都無法表達我們沉痛的自責。我們真誠地和李女士的家人道歉,作為平臺我們辜負了使用者的信任,在這件事情上,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滴滴的道歉公告答案是肯定的,作為網約車平臺,滴滴公司應該承擔連帶責任,認證門檻低,對司機沒有進行嚴格篩選是滴滴平臺的失責。這也反映出,滴滴公司管理存在巨大漏洞,滴滴打車,認證門檻太低,安全隱患重重!這對於已經成為龐然大物的滴滴的發展是一個致命的問題。 滴滴出行已經發生了幾起類似的案件,每一次即是對受害人的了不幸,也是對滴滴平臺的巨大不信任。如果滴滴出行還想要發展,解決好安全問題是重中之重。最後,想起了一句話“喪鐘為誰而鳴”,送給滴滴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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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捲雲舒easy
首先對被害者表示哀悼,在最好的年華離去,留給家人的是無盡的悲傷。
計程車司機乘客安全一直屢屢出事,網約車也無法避免這個問題,滴滴司機門檻比較低,對司機情況甄別的不夠是滴滴的責任,但我想滴滴在這方面再努力也無法完全規避此類事件繼續發生,這屬於激情犯罪,滴滴只能加強對司機資訊的掌握,給具有潛在危險因素的人加入滴滴設定更高門檻,安全問題只能改善,想完全避免是不現實的。這次事件對滴滴負面影響肯定有,桎梏談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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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怪蜀黍老囧曾
跨界胡說一下。
其實這種網約車的問題很明顯,但並非網約車獨有。車輛作為一個移動中封閉的空間,司機擁有絕對的主動權。不論是出租、快車還是順風車,這個問題始終存在。早年計程車司機的宰客繞路並不少見,偶爾還有犯罪行為,這就是利用了車輛的這一種特點。
那麼,有網路平臺有什麼好處呢?網路平臺的核心在於可靠的實時控制,即實時定位、實時記錄位置資訊,並且司機和乘客的資訊有第三方保證。這意味著,只要稽核平臺對於進入的人員都有明確嚴格的稽核機制,如果一個人利用網約車犯罪,那麼他是必定會因為個人資訊透明、位置透明甚至逃跑方向透明而無法逃脫。這個案子的犯罪嫌疑人的資訊馬上就進行了公開,還轟動全國,被抓獲其實只是個時間問題。
所以,任何一個理性的人如果出現犯罪衝動,那麼如果他足夠理性他就會意識到網約車不是他實施犯罪的好選擇——因為必然會被抓捕並付出他不可承受的代價。從這個角度上說,網約車已經比過去的正規運營車輛要安全許多。然而,有兩類人可能在這種比較透明的環境下出現犯罪行為。
一類是不夠聰明的人。畢竟總有人不夠聰明,也可能會出現激情犯罪,這樣的人佔比少,但是毫無疑問大部分的制度也防不住這樣腦子不好使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事後懲罰而已。總體上來說,有平臺做擔保還是安全一點,但防不住激情犯罪,此次這個悲劇的加害者大機率屬於這種人。
另一類是過於聰明的人。網約車特別是順風車,其門檻較低,也並非無機可乘。比如此次司機攜帶了兇器,這就意味著他當時的具體狀態處於未被監控的範圍。此外,也有案例司機使用了一些伎倆逃脫了網約車平臺的監控綁架了女乘客,後來才乘客才被解救。這些平臺的漏洞就是平臺的責任。因此,網約車平臺可能不得不提高順風車的稽核門檻和監控強度,但如何進一步監控恐怕也很難。
平臺只能保證司機過去是合格的,但毫無疑問還沒有很好的辦法保證司機未來永遠合格。要這麼做可能就意味著順風車司機需要提供更多的實時資訊,這又會涉及司機自己的隱私問題,畢竟只是私家車不是營運車輛。
此外,提高入行門檻又會意味著供給的減少,降低供給的效率。現在營運車輛的供需嚴重不均,原因你們懂的。如果沒有打車難的問題也就沒有那麼多網約車的生存空間。如何做,才能滿足供給與安全之間的潛在矛盾,這對網約車平臺而言永遠是個問題。當然,由於供需失衡的情況仍然存在,因此網約車平臺還會繼續存在。對於平臺而言,決定其發展的是供需關係,安全性只是影響供需關係的一個變數而已。
所以,平臺克服這些問題可以,但困難會比較大。從乘客的角度出發,女性深夜儘可能不要一個人出行,不要相信那些深刻出行絕對安全的鬼話。如果不得不獨自深夜出行,不要選擇私家車為主的順風車而選擇一些進入門檻更高的運營車輛,比如計程車和快車等等。在上車後,可以透過語音(以便間接提醒司機你有人在準備接)告知家人或朋友你在哪裡上了車等,這樣可能可以減少司機的犯罪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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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十星科技
也許,是滴滴過於貪婪,導致了“魚龍混雜”的“滴滴司機”竟然攜帶凶器出車,細思極恐。
滴滴平臺對“滴滴司機”是怎麼招募的?
滴滴平臺對“滴滴司機”又是怎麼審查的?
“滴滴司機”進入的門檻是什麼?有什麼保障措施?
小編用滴滴打車也不少,和一些司機聊過,都是“滴滴平臺”抽取提成很高。也遇到過,在邯鄲飛機場,打的的一個號牌的車,出現了缺少另外一個號牌的車。電話是一個人。再次下單另外一個車,還是這個人,可見滴滴平臺多麼混亂。為了這個事,向“滴滴平臺”投訴了,但也石沉大海。
滴滴,太貪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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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堅果旅行
滴滴網上懸賞100萬抓住兇手,此次事件已經引起了民憤,很多人看到這樣的新聞都深表疼惜,一個年輕的生命這樣就離去了。
其實不僅是滴滴,別的網約車平臺也不太安全,甚至計程車也是如此。一方面,平臺的監管確實不完善,另一方面,再好的平臺都不一定能徹底排除掉惡人。
最近各種網約車乘客遇害的新聞不少,很多人還是沒有充分注意安全問題。滴滴這樣的平臺是不能絕對杜絕壞人,但對於被投訴的色狼司機很寬容,就是埋下犯罪的種子。
比如下面乘客網上曝光的,滴滴司機給女乘客發猥瑣的東西,女乘客舉報到司機並沒有受到嚴肅處理。長期下來就是潛在的危害,司機覺得這樣不會出問題,就會更膽大,恐怕早晚有一天會釀成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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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談者無語
滴滴就空姐順風車遇害一事道歉,安全事故會成為滴滴發展的桎梏嗎?
答:會影響滴滴的發展,但是現在網約車已經佔據了過半的市場,乘客也沒有更好的選擇,另外一部分乘客依然存在僥倖心理,所以一旦公眾的焦點過去之後,滴滴和網約車平臺能做到怎樣的改進,在此保持謹慎樂觀的態度。
20184月28號晚,張桓叫了一輛滴滴打車,等待了20分鐘左後得知司機拉錯人,所以張桓決定取消訂單,但是遭到司機的拒絕,由於司機拒絕取消訂單,張桓也就無法重新預定,就在張桓一籌莫展的時候,司機出現在張桓的面前。下車就問是不是張桓叫的車,張桓肯定司機的回答後,滴滴的司機揮拳就打,造成張桓軟組織塌陷。
2018年4月,南通海安的張女士在乘坐滴滴快車時,遭遇司機"求抱抱"。司機對其動手動腳時,被張女士用手機錄下了關鍵證據。張女士拍下司機的照片和車牌號報警求助。海安縣公安局綜合考慮司機林某投案自首等情節,最終給予林某行政拘留兩天的處罰。2016年9月,陝西西安28歲的銀行女職員李某在乘坐網約車時,遭司機威脅並被逼吞下安眠藥。司機從李某的銀行卡內轉走32000多元。事後,司機被當地警方抓獲;
2016年5月2日,深圳一名24歲的女教師搭乘滴滴順風車時遭司機劫殺,當時滴滴對案件迴應稱,嫌疑人潘某是用其真實的身份證件在順風車平臺上註冊並透過稽核,但案發車輛的牌照系潘某臨時偽造。
2016年5月1日,海口4名女生乘坐網約車時,竟然發現司機邊開車邊自慰。驚恐之下,女生將司機不雅舉動的影片上傳至網路,並公佈該司機的電話號碼和車牌,呼籲大家注意乘車安全。隨後,網約車平臺對該名司機做出永久封禁的處理。
女性乘客是容易遭遇不法侵害的弱勢群體從上述的安全事故中,加上遇害的空姐一共有5名女性遭遇了嚴重的性騷擾甚至是強姦、謀殺等不法侵害,在安全案件中佔據高達70%以上的比例。可以簡單得出,年輕單身女性,特別容易在車廂這一特定的密閉環境下,遭遇司機的性騷擾或者性侵害的比率相對非常突出。
這也給我們廣大女性青年提了個醒,雖然我們一天到晚在網路上說中國的治安良好,比隔壁的強姦之國,比遠在地球背面的燈塔國犯罪率要低很多,但是這仍然不意味著中國就是淨土,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態,要主動加強安全意識,不要給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機!
網約車平臺的“道德缺失”在這次空姐被網約車司機殺害的案件中,不少網友暴露出來一些網約車平臺利用評價、標籤等吸引眼球的手段,暴露乘客的隱私,甚至將乘車這一行為引導至“異性交友”這一方面,也許對網約車公司而言,這一的產品策劃想前人之未想,既結合了年輕男女渴望交友、交流的心態,又能增強使用者的粘性,從而為網約車賺取更好、更大的利益。
但是,這種“一石二鳥”的方案和策劃,其實暴露的是網約車公司整個管理上的“道德缺失”,他利用的是人性惡的一面,結出來的自然也會是惡果、苦果!
比如下面的這組評論,在網約車“產品經理”的眼中,也許只是一個帶“社交功能”,稍微有點“出挑”的再正常不過的網際網路評價了。但是,“網路”和“現實”是有完全不一樣的邊界的,我們必須切實的瞭解這一點,試圖將“網路”和“現實”混合在一起,其帶來的結果未必就是好的。
在網際網路上,大膽、直接的評價往往會贏得眼球,越是美女越受到追捧,網路上自然也少不了各種各樣的言語上的性騷擾,以我所知的情況為例,某著名問答平臺(某乎)上我認識的不少年輕女性大V,經常性的能受到一些網路上直白的性騷擾,有一些網友甚至直接傳送男性生殖器照片給他心目中認為的美女,或者開口就是“約嗎?”,這些女性大V在享受著萬眾矚目的同時,也不堪其擾。
但是,這樣的性騷擾畢竟只存在於網路上,一旦你關上了電腦,或者將對方遮蔽、舉報,對方往往無計可施,退一萬步說,這樣的性騷擾畢竟不會造成肉體上的損害,也不會帶來真正的性侵害的威脅。
而網約車平臺則不同!
乘客和網約車司機既互相在網路上可以瞭解對方,同時也具備了同處同一空間的物理上的接觸的可能性,甚至讓歹徒和有邪念的司機以作案的空間和時間。
那麼,一個原本心理就不正常的男性司機,再看到那一大堆“美女”的評價之後,會作出“求抱抱”、“露下體”、“強迫女乘客喝安眠藥”、“強姦”、“殺害”這樣的不法行為,也就不難理解了!
網約車平臺的“監管缺失”網約車平臺的自身監管,和公權力的監管,都是相對不足的。
網約車平臺的自身監管從來就是一個問題,由於網約車平臺和司機之間沒有嚴密的僱傭關係,而只是鬆散的合作關係,網約車平臺既不願意花費高額的監管費用,也沒有合理的監督手段對司機的資質、精神和心理狀態、有無不良記錄進行監督、監管。對於網約車平臺而言,正是因為省去了這一部分監管費用,它才有利可圖,才可以向資本講故事、吹泡泡,如果讓他一本正經的去管理起司機的資質來,他和傳統的計程車公司有何區別?
網約車平臺對此的作法,是將原本應該由網約車公司承擔的監管職責、監管風險,推向了社會,推向了政府。最終,讓全社會為它們省下來的監管成本買單!
小結我想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問自己這樣的問題:
如果我是網約車公司的老闆,我會願意為了保障乘客的利益,去建設起一個高昂的監管網路嗎,去花費鉅額的監管資金嗎?
如果我是網約車的乘客,我每一次的乘車,是否願意將自己的人生安全寄託給毫無保障的網約車平臺?還是期待出事之後的一紙草草道歉?
畢竟,我們每個人都要為了自己的行為,而付出相應的代價。
希望每一個都行動起來,一起為了更安全的乘車環境,付出我們微小而又是十分重要的努力!
願每一個受害人的在天之靈,能夠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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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矽釋出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其實不僅是滴滴,類似性暴力和殺人罪都是全世界打車平臺的難題。包括像Uber,今年Uber的CEO Dara Khosrowshahi就公開說過:打擊性侵,將成為Uber的新的優先事項。
因為本質上說,打車軟體平臺就是一個“工具”,它把兩邊的乘客資源和司機資源,快速聚攏起來,然後提供服務。從商業機構逐利本性說,任何加大成本的事,都是反商業邏輯的事,換句話講:司機資源和時間資源都是打車平臺的稀缺資源。而你一方面,要把這件事快速做起來,就會導致“世界本來的樣子”在這個平臺上放大,其實強姦案、殺人案每天都在這個世界上發生,這就是這個世界最真實本來的樣子,新平臺提供了新的人性表演場所,但是它並不能讓人性變得更好。
這也就是為什麼類似打車軟體平臺規模做得越大,越要防範安全問題的原因,不僅僅是發生了一個案件然後要維護品牌聲譽,而是真的一旦服務規模基數大了,類似事件就會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一個新問題也就是,急需要一個行業的通用規則去做約束、防範等等。
在這方面,美國打車軟體平臺已經做出的一些政策變更包括下面三點:
第一,Uber和Lyft雙雙放棄涉及性暴力或性騷擾爭議事件上的仲裁協議。
這裡需要解釋一下。仲裁製度是指:有爭議的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自願把爭議提交給第三者根據一定程式規則和公正原則作裁決,並有義務履行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仲裁通常是行業性的民間活動,但依法受國家監督。
而在以前,美國打車軟體公司通常把這個條款列為使用者服務條款,也就是說:一旦使用者成為打車平臺使用者,即默認出讓其在公開法庭索賠打車平臺的權利。但Uber和Lyft現在,都更正了仲裁協議適用範圍:凡是和性暴力或性虐待或性歧視有關的爭議事件,當事人全部有權繞過打車平臺,自行選擇在公開法庭,或其它任何地點進行公開訴訟。這是為避免打車平臺天然具有自我保護而產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傾向,也意味:受害者將不再“被迫”在封閉環境下調解指控。
Uber對此做出的解釋是:“我們不是說仲裁協議不好,實際上,它是解決爭端的一種有效適用形式,但是我們還是做出了這個決定,這是因為:性侵非常個人化也很難索賠(很難取證),另外很少有事情會像性侵這樣,給受害者一種自己無法決定自己能做什麼的可怕經歷,所以我們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恢復‘倖存者’對自己的控制感,包括有權繞過平臺進行公開訟訴。”
第二,Uber和Lyft雙雙放棄保密協議。即不會再要求性侵受害者在解決爭端時簽署保密協議。換句話說,受害者有權公開任何資訊。
第三,兩家公司都承諾釋出“安全透明報告”,即向公眾公開通報平臺上有過多少和性暴力或性騷擾相關案件,並呼籲所有打車平臺都這麼做。同時,計劃向其它平臺共享這些資訊。這可不是一件”小事“,這樣廣而告之,至少能加強使用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打車軟體並不安全,每個人請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好自我保護。
回覆列表
不請自來,下面是我個人觀點。
安全問題在每個行業都是至關重要的,滴滴也不列外。但是困擾滴滴的不只是安全問題,這裡就不一一指出了。滴滴在安全問題方面還算是可控,特別是美團上線以後,國家對網約車的管制是特別嚴格的,以後會更嚴格。
如果一個人要報復社會,方法有很多,個別的能防止於未然,如果是大部分人呢?所以好人還是很多的。